1.目的
為了督促及改進工作,為了獎勵員工一年來對公司的辛勤付出,同時為了考核員工的工作成績,了解並評估員工的工作精神與潛在能力,特地制定本辦法。
2.範圍
2.1本辦法適用於截止當年年底(12月31日)在本公司入職滿6個月以上的員工。
3.職責
3.1總經辦
——負責本辦法監督執行和根據公司發展要求不斷完善。
3.2行政人事部
——負責本方案的制定、各部門考勤報表的核對、各類考核統計以及工資計算,並負責工資報表的審核。
4.年終獎基數
4.1職員級為1個月本人總工資(本年度12個月平均工資,下同);
4.2主管級為2個月本人總工資;
4.3經理級為3個月本人總工資。
5.考核得分係數
5.1得分為90分以上者,係數為1.0;
5.2 得分為80至89分者,係數為0.8;
5.3 得分為76至79分者,係數為0.6;
5.4 得分為70至75分者,係數為0.4;
5.5 得分為60至69分者,係數為0.2;
5.6得分為60分以下者,係數為0。
6.工齡係數
6.1入職滿6個月的,工齡係數為0.3
6.2入職滿1年不滿5年的,工齡係數為1.0
6.3入職滿5年不滿10年的,工齡係數為1.2
6.4入職滿10年以上的,工齡係數為1.5
7.年終獎計算方法
年終獎=年終獎基數×考核得分係數×工齡係數
8.年終獎考核內容組成
8.考核細則
8.1考勤滿分為100分
8.1.1遲到一次扣1分,累計遲到20次,取消年終獎資格;
8.1.2早退一次扣1分,累計早退20次,取消年終獎資格;
8.1.3曠工一次扣5分,累計曠工2次,取消年終獎資格;
8.。8.3主管考評分滿分為100分,考評方法主要以各級員工的年終考核表得分再乘以權重的結果為主要依據。
8.4經理考評得分和分管副總考評得分滿分分別為100分,考評方法主要以各級員工的年終考核表得分再乘以權重的結果為主要依據。
9.考核限制
9.1各級員工在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核得分係數不得為1.0。
9.1.1在考績年度內曾受任何一種懲戒處分未予撤銷者;
9.1.2遲到早退當年累計達13次以上(含)者;
9.1.3曠工1日以上者。
9.2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核得分係數不得為0.8。
9.2.1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未予撤銷者;
9.2.2遲到早退累計達20次以上(含)者;
9.2.3曠工2日以上者。
10.分數增減:員工於年度內,曾受獎懲者,其年度考績應執行加減分數,按下列規定執行:
10.1記大功或大過一次者:加減5分;
10.2記小功或小過一次者:加減3分;
10.3嘉獎或申誡一次者:加減1分;
11.考核程式
11.1年終獎考評每年定為一次,作為年終考績;
11.2農曆春節休假前15日,由行政人事部分發考核表至各部門,各部門主管須於春節前10日初考核完畢,遞交表冊至總經辦彙整,再呈報總經理複核批示;
11.3普通員工和職員級的年終考核由部門經理考評,行政人事部審核,分管副總經理複核,再交總經理批准;
11.4各部門主管考績由部門經理參與考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分管副總經理複核,再交總經理批准;
11.5各部門經理的考核由分管副總經理考核和審核,由總經理批准;
11.6春節前6日,總經理全部批准完畢,由行政人事部**各部門和相關人員知悉;
11.7年終獎金在春節前3天全額發放到各級員工的工資賬號上。
12.申訴
凡員工對部門經理所評定的考績分數有不滿者,可簽呈總經辦,再呈報總經理。由總經理室裁定進行調查或維持原議。申訴日期限於考績經管理部門通知個人後2日內,逾期不予受理。
13.附則
13.1總經辦根據實際情況,對於入職不滿6個月的,但是對公司有重要貢獻的員工予以適當的年終獎金。
13.2本辦法的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13.3本辦法經總經理簽字後生效。
14.附件
《經理級員工年終考核表》
《主管級員工年終考核表》
《職員級員工年終考核表》
《基層員工年終考核表》
年終獎金方案
一 目的 根據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為規範年終獎金發放工作,充分體現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則,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引導員工為公司整體目標的實現和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特制定本方案。二 個人年終獎金標準 以本人基本工資做為核發基數 其它獎懲數額。三 年終獎金分配方法 1 員工的年終獎金數額分配的多少與...
年終獎金制度
深圳市數創通訊 第1條為加強公司競爭機制,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依據本公司人事管理規章,特制定本規定。第2條適用範圍。2.1 本公司正式員工年終獎金的發給,按本規定辦理 2.2 本規定以公司正式員工為限,顧問 試用期人員 臨時工均不適用 視情況另行發給 第三條員工的年終獎金額視公司當年度的業務狀況及個...
年終獎金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競爭機制,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依據本公司人事管理規章,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適用範圍 1.本公司在編員工年終獎金的發給,按本規定辦理 2.本規定以公司編制內的人員為限,顧問 試用人員 臨時人員均不適用 視情況另行發給 第三條員工的年終獎金數額視公司當年度的業務狀況及個人成績而定。第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