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斷證明書和病假條

2021-03-03 23:32:38 字數 2219 閱讀 7560

二、疾病診斷證明書和病假證明書發放管理制度

診斷證明書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醫療檔案,司法鑑定、因病退休、工傷、殘疾鑑定、保險索賠等要以診斷證明書作為依據之一。因此,開具診斷證明是政策性很強的醫療工作,為進一步加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臨床醫師要以科學、嚴謹、實事求是的態度,認真開具診斷證明書和病假證明書,每項診斷都應具備客觀、科學的診斷依據

2、診斷證明書必須由本院主治醫師以上人員開具並加蓋個人簽章,出具診斷證明書的主治醫師對所做出的診斷負責

3、臨床醫生開具疾病診斷書和病假證明書,應字跡清楚,專案填寫齊全,病休時限必須大寫,不得塗改

4、門診醫師為門診病人開具疾病診斷證明書,必須有本院相應的檢查報告,診斷明確、依據充分,並在門診病歷中做相應的記錄

5、醫師為門診病人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由門診辦公室蓋門診印章。為住院病人開具診斷證明書由醫生所在科室蓋章。持章人對醫師開具的疾病診斷書和病假證明書要認真審核,嚴格把關,遇有異議,可請示專科主任決定。

凡影印件、複寫件均不予蓋章

6、如疾病證明涉及計畫生育、離退休、刑事案件、民事糾紛、工傷鑑定、醫療保險、事故賠償等問題,必須經科室主任審閱簽字。如需出具病情介紹,則應持介紹公函經醫務科批准後,由科室主任指定專人書寫,科室主任審閱及簽字

7、對學術上有爭議的診斷,需開診斷證明書時,應由醫務科負責組織專家會診討論後,慎重開出診斷證明書

8、醫師不得為非本專科病人開具疾病診斷證明書和病假證明書;在無診斷依據或未親自診治病人時,臨床醫師不得為病人開具相關證明書;臨床醫師不得出具各種護理證明、工傷評殘、勞動能力鑑定的證明書

9、病假證明書只證明病人因病需要休息,休息時限按診療規範填寫,一般情況,急診病人因病休息不超過3天,普通門診病人不超

過7天,特殊病人如活動性B型肝炎、骨折等經專科主任簽字可酌情延長,但不超過8周

10、為本院職工開具的診斷證明書和病假證明書,必須由醫師所在科室主任簽字蓋章。本院職工持病假證明書請病假的,必須攜帶門診病歷(或出院小結)、檢查報告單及疾病診斷書

11、對醫師未按規定要求出具診斷證明書和病假證明書產生不良後果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罰款、取消處方權1-3個月等處罰;引發醫療糾紛的按醫院有關規定處理

摘自我院《工作制度與崗位責任》(醫技分冊)篇二:疾病診斷證明書和病假證明書發放管理制度

疾病診斷證明書和病假證明書發放管理制度

診斷證明書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醫療檔案,司法鑑定、因病退休、工傷、殘疾鑑定、保險索賠等要以診斷證明書作為依據之一。因此,開具診斷證明是政策性很強的醫療工作,為進一步加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臨床醫師要以科學、嚴謹、實事求是的態度,認真開具診斷證明書和病假證明書,每項診斷都應具備客觀、科學的診斷依據

2、診斷證明書必須由本院主治醫師以上人員開具並加蓋個人簽章,出具診斷證明書的主治醫師對所做出的診斷負責

3、臨床醫生開具疾病診斷書和病假證明書,應字跡清楚,專案填寫齊全,病休時限必須大寫,不得塗改

4、門診醫師為門診病人開具疾病診斷證明書,必須有本院相應的檢查報告,診斷明確、依據充分,並在門診病歷中做相應的記錄

5、醫師為門診病人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由門診辦公室蓋門診印章。為住院病人開具診斷證明書由醫生所在科室蓋章。持章人對醫師開具的疾病診斷書和病假證明書要認真審核,嚴格把關,遇有異議,可請示專科主任決定。

凡影印件、複寫件均不予蓋章

6、如疾病證明涉及計畫生育、離退休、刑事案件、民事糾紛、工傷鑑定、醫療保險、事故賠償等問題,必須經科室主任審閱簽字。如需出具病情介紹,則應持介紹公函經醫務科批准後,由科室主任指定專人書寫,科室主任審閱及簽字

7、對學術上有爭議的診斷,需開診斷證明書時,應由醫務科負責組織專家會診討論後,慎重開出診斷證明書

8、醫師不得為非本專科病人開具疾病診斷證明書和病假證明書;在無診斷依據或未親自診治病人時,臨床醫師不得為病人開具相關證明書;臨床醫師不得出具各種護理證明、工傷評殘、勞動能力鑑定的證明書

9、病假證明書只證明病人因病需要休息,休息時限按診療規範填寫,一般情況,急診病人因病休息不超過3天,普通門診病人不超

過7天,特殊病人如活動性B型肝炎、骨折等經專科主任簽字可酌情延長,但不超過8周

10、為本院職工開具的診斷證明書和病假證明書,必須由醫師所在科室主任簽字蓋章。本院職工持病假證明書請病假的,必須攜帶門診病歷(或出院小結)、檢查報告單及疾病診斷書

11、對醫師未按規定要求出具診斷證明書和病假證明書產生不良後果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罰款、取消處方權1-3個月等處罰;引發醫療糾紛的按醫院有關規定處理。篇三:疾病診斷證明書出具規定

重慶市急救醫療中心重慶市第四人民醫院

疾病診斷證明出具辦法

病假證明書

二 疾病診斷證明書和病假證明書發放管理制度 診斷證明書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醫療檔案,司法鑑定 因病退休 工傷 殘疾鑑定 保險索賠等要以診斷證明書作為依據之一。因此,開具診斷證明是政策性很強的醫療工作,為進一步加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 臨床醫師要以科學 嚴謹 實事求是的態度,認真開具診斷證明書和病假...

工傷診斷證明書

篇一 工傷認定申請書 單位用 模板工傷認定申請書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單位位址聯絡 事故當事人事故發生時間工作崗位家庭位址聯絡 事故發生經過 b5e2rgbcap 性別出生年月簽名 蓋章 年月日其它材料 1 事故當事人身份證影印件 2 醫療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3 雙方存在勞動關係...

診斷證明書管理規定

診斷證明書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醫療檔案,是作為司法鑑定 因病退休 工傷 殘疾鑑定 保險索賠等重要依據之一。為做好此項工作,進一步加強管理,特作如下規定。l.每名醫生要以科學 嚴謹 求實的態度,認真開具診斷證明書和病休證明書,其內容應與病歷記載一致。2.醫生不得開具非本專科疾病的診斷證明書。3.對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