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因公死亡證明書應由誰來發給

2022-12-20 02:21:05 字數 4689 閱讀 6528

篇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各種假期待遇

各種假期待遇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假期待遇包括病假、事假、年休假、婚喪假產假和探親假,還有一些其他的假期。

(一)病假

病假是國家為了適當解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的生活困難,使他們安心養病,早日恢復健康身體,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對工作人員病假的待遇問題制定的一系列規定和辦法。主要檔案依據2023年4月6日***發布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國發[1981]52號)。

1.病假的概念:

病假是指職工非因公成疾,經醫務部門檢查、出具證明並獲得本單位領導批准的假期。

病假期限:持有醫療單位病假證明書,經領導批准的實際病休時間。病休時間在六個月以內的稱為短期病假,病休時間在六個月以上的稱為長期病假。

2.計算工作人員病假工資時,以什麼做基數:

依據有關檔案精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病假以本人的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現標準:

(1)公務員: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

(2)事業編人員: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3.不同時間參加工作的人員,病假待遇計算標準不同。

工作人員病假時間在兩個月以內的,發給原工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原工資的90%;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照發。發病時間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對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工作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發該本人工資的80%;符合離休條件的在職幹部,病假期間工資照發。

4.大、中專畢業生在見習期間休產假、病假,其見習期應當相應延長。

5.病假期間如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病假時間要連續計算。

(二)事假

事假是指非由本人處理不可的,本人申請,所在單位領導批准,可以休事假,原則是當年不超過十五天。因事請假要從嚴掌握,嚴格履行請假手續。事假一周以內由部門領導批准。

一周以上的填寫「工作人員請假單」報組織處批准。部門領導請假兩天以上者,由主管校長批准。全年事假超過十五天,從第十六天起扣發工資。

(三)職工因私出境的假期

***僑辦、勞人部、財政部一九八三年一月二十五日[1983]僑政會字007號檔案中規定:在職職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的要申請事假,其事假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需要予以批准。去港澳的不超過三個月,必須按期返還。

出國的,不超過半年,如因故確需續假,應在批准的假期內向所在單位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期限,一般不超過乙個月。假期從離開工作崗位之日起計算。

在職職工因私事短期出國,超過假期(包括續假)半年以內的,予以停薪留職;假

期半年以上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在職職工因私事短期出境,假期內的工資和副食品**補貼等,均按照職工所在單位處理事假的規定辦理。

(四)探親假

按照***(1981)36號檔案。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不住在一起的、不能在公休假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職工與父母一方能在公休假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享受探親假待遇的職工應在寒、暑假

1. 探親假路費報銷

職工探配偶、未婚職工探父母的往返路費,均由所在單位負擔。工資制度改革後,2023年人事部、財政部以人薪發(94)11號檔案明確:「工作人員探親假和路程假期,工資應按基本工資計發。

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三十以內的,由本人處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2.女職工生育休產假期滿後,與配偶團聚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待遇。(國家勞動總局(1981)勞總險字12號)

3.常駐外省、市人員的配偶探親,夫妻有一方在外省、市工作(駐外單位、辦事處等)如果戶口在同一居住地,不能享受探親假。

4.已婚職工探望父母,從具備探望條件之日起,每四年一次。在四年之中任何一年經領導批准即可探視。

5.公派人員配偶探親問題:國家教委、勞人部、公安部發布《關於公派的研究生配偶出國探親等事項的管理細則》的通知中明確規定,公派的研究生的配偶如係在職職工,應按規定向所在單位申請探親假,經單位批准後,出國探親一般為三個月,最多不超過六個月(一切費用自理)。前三個月工資照發,從第四個月起,停薪留職,從第七個月起,是否保留公職由所在單位決定。

(參見國發[1986]107號檔案)

6.公派出國進修人員、訪問學者在國內的配偶,均不享受出國探親待遇。(參見(88)教外綜字003號)

(五)婚假

1.婚假期限:法定婚假期限三天。

2.結婚年齡:根據《婚姻法》第五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男女雙方按婚姻年齡推遲三年以上結婚的,為晚婚。

3.晚婚的獎勵政策:

根據2023年7月30日天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的《天津市計畫生育條例》的第五章獎勵與處罰中明確規定:初婚的男女雙方均達到晚婚年齡的,除享受規定的婚假外,再增加七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

(六) 喪假

喪假:三天。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公婆、岳父母死亡時,可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領導批准給假;職工在外地居住的直系親屬及公婆、岳父母死亡需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可根據路途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七)產假

為了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和工作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其健康,***於一九八八年六月二十八第十一次常務會議通過了《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該規定自一九八八年九月一日起施行。規定第八條重新明確了女職工產假時間,定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乙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對實行晚育的(已婚婦女二十四歲以上生育第乙個子女為晚育)可給於女方乙個月基本工資的獎勵,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或者增加產假三十天。同時男方所在單位給予男方七天護理假。晚婚晚育假期間工資照發,應當享受的福利待遇同國家規定的產假、婚假相同。

天津市人民**一九九一年一月十六日發布的第三十二號令《天津市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辦法》對職工懷孕流產(包括人工流產)的假期待遇予以更進一步的明確。即:①三個月以下的,產假十五天;②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至四個月的產假三十天;③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至七個月的,產假四十二天;④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的,按正常產假處理。

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女教師產假正值寒暑假期間,其寒暑假休假時間可以順延。

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女職工,在合同期未滿的情況下,不能以懷孕、生育、哺乳為由,解除其勞動合同。

(八)哺乳假

符合計畫生育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嬰兒身體較弱或單位沒有托幼設施、上班路程較遠,撫育嬰兒確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給哺乳假六個月。哺乳假期間,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80%發給,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批准,可請哺乳假。

(2023年市**第32號令)

哺乳時間:對撫育未滿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在每班工時內應給予兩次哺乳時間(包括人工餵養),每次哺乳時間單胎為30分鐘。也可將兩次哺乳時間合併使用。

雙生以上者的哺乳時間,按單胎哺乳時間相應成倍增加。哺乳時間及途中往返時間應扣除勞動定額,工資照發。

篇二:機關事業單位工傷制度的若干問題思考

想學法律?找律師?請上

機關事業單位工傷制度的若干問題思考核心內容:本文由法律快車勞動法小編整理,筆者為你闡述機關事業單位工傷制度的若干問題思考。

一、國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傷

機關事業單位的工傷,其適用範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軍隊等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主要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民政部門、人事部門以及軍隊團級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依照***、人事部、***各部委、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定負責審核、評定。

機關事業單位的工傷,有人又稱「公傷」,大致是「因公而**」的縮稱。這裡大概可以概括為國家的人因國家公務或工作中所受傷殘或死亡。「公」是個抽象概念,在其概念中包含最多的成份大體是國家性,如「公家」在百姓的心目中就是「國家」。

又如「公訴」以國家公訴人的資格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因此,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企業勞動者因工作或者在工作中所受之傷殘、死亡或突發疾病而死亡的應統稱為工傷,而不宜稱之為「公傷」。值得注意的是「因公死亡(人薪發[1994]48號)」應屬於「公傷」之內,但它專指「死亡」,而不包括傷殘。

另外,還有「因公殉職」是指的因公犧牲。因公犧牲符合國家規定的由國家授予革命烈士。

現行企業勞動者工傷包括三個具體形態:(1)、因工負傷、(2)、因工致殘、(3)、因工死亡。對於因工負傷、因工致殘、因工死亡均必須經法定機構做出工傷認定,而對於因工致殘還需要進行傷殘評定與勞動能力鑑定。。

而這些在現行事業單位工傷政策中均沒有涉及。

二、原國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傷事故的政策處理

長期以來,工傷事故處理的政策範圍屬於勞動福利待遇的範疇,企業勞動者傷死處理的政策檔案多出於勞動部、而國家事業單位的政策就多出於人事部。由於政策具有容易及時調整的特點,以行政機關行政檔案的形式下發具有較好執行操作性,因此可以說現行的職工**政策是經過不斷調整而被執行的。對於企業勞動者的工傷保險制度我國各地早就開始試行,而國家事業單位人員工傷死亡政策現仍執行的是人事部、財政部人薪發[1994]48號《關

有法律問題,上法律快車/retype/zoom/33c51e41af45b307e9719708?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

879&type=pic&aimh=44&md5sum=c0a146a8b13f13593cd89baad5a2887d&sign=aea3f62ec2&zoom=&png=10969-20929&jpg=0-0" target="_blank">點此檢視

於工資制度改革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計發問題的通知》,其中關於死亡一次性撫卹金的發放規定如下:

國家機關與事業單位的區別

國家機關 是指國家為行使其職能而設立的各種機構,是專司國家權力和國家管理職能的組織。包括 和地方各級組織。從國家學說上講,國家機關,即國家政權機關,它包括各級權力機關 行政機關 審判機關 檢察機關和軍隊中的各級機關。在我國,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憲法明文確定了共產黨在國家事務中居於領導一切的地位。因此...

規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進出管理

作者 郝光茂 機構與行政 2012年第11期 為進一步加強機構編制規範化和精細化管理,切實做到管編又管人,淄博市淄川區編辦不斷創新機構編制管理模式,規範機關事業單位進出口管理,及時制定人員調整及自然減員工作流程圖,具體 清晰 準確地界定了編辦與組織 人社等部門各自的職責,建立健全部門聯動機制,初步解...

機關事業單位聘用臨時人員合同書

編號勞動合同書 全日制用工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臨聘人員 用人單位 甲方 受聘者姓名 乙方 簽訂日期 年月日 根據 勞動合同法 和有關法律 法規,聘用單位與臨時聘用臨聘人員雙方遵循合法 公平 平等自願 協商一致 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書,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一 用人單位名稱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