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政策與程式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2021-03-03 23:21:46 字數 3891 閱讀 1288

武漢嘉鑫玥酒店管理****

酒店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酒店各部門員工的勞動紀律、規範內部管理、保證酒店良好的工作秩序,

控制對員工遲到、早退、和堵塞管理中的漏洞,提高員工對客服務的質量,從而嚴格要

求自己的作息時間為目的,特制訂此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時間:

酒店將結合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和實際運作情況,在提前知會的情況下確定員工每天的工作時間不少於8小時(不含就餐時間1小時)。如遇特殊工作安排,各部門第一負責人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若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加點,員工所在部門可視情安排補時或補休。

二、缺勤:

a. 遲到:超過部門規定的上班時間到達工作崗位、或未按要求完成出勤記錄者為遲到。

b. 早退:未按部門規定的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或無正當理由也無相關考勤記錄者為早退。

c. 脫崗:未經上司許可,無任何形式的請示或知會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並超過5分鐘以上者為脫崗。

d. 曠工:未按部門規定的排班時間正常出勤、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小時以上或無故缺勤者均為曠工。

連續曠工3 天或當月累計曠工5天(含)者,則被視為不符合勞動條件,並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e. 所有缺勤統計 ,均以該員工當月出勤的記錄為原始依據,一經確認均參照相關規定對應扣薪。

三、扣罰規定:

a. 遲到/早退/脫崗(以單次計算): 5-30分鐘扣罰30元,31-59分鐘扣罰50元。

b. 曠工:超過公司規定的上下班時間1—4小時視曠工半天處理,以此類推;曠工半天扣發1.5天工資(半天無薪, 再扣1天工資),以此類推。

c. 漏打卡簽到:原則上員工每月「漏打卡簽到」不得超過3次,否則,從第4次開始,扣罰20元/次。如有外勤等原因不能準時打卡的,可按照簽卡處理,不計算在「漏打卡簽到」範圍內。

d. 換班:因故未按正常排班時間上/下班,須於3天內填寫《工時變更表》,由部門負責人簽批確認後交執行總經辦審核,否則,扣罰20元/次。

e. 正常上/下班忘打卡簽到需於48小時內填寫《工時變更表》,由部門負責人簽批後交執行總經辦審核。對於多次(3次以上)不打卡簽到、且又不按規定填寫《工時變更表》的部門或個人,則視為違反酒店考勤制度,除扣罰當事人20元/次外,同時對其發出《員工違規通知書》作書面警告。

f. 屬正常出勤、但無上/下班考勤記錄者,在未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視為曠工處理,曠工者按照本制度中「扣罰規定」的b點執行。

g. 員工必須親自打卡簽到上/下班,嚴禁代人打卡簽到或授意他人打卡簽到,違者,經查實,代打卡簽到者及被代打卡簽到者視情況扣罰50-100元/次。員工打卡簽到上班時,必須己更換好酒店工衣,才能打卡簽到上班;員工打卡簽到下班時,必須己更換好自帶服裝,方能打卡簽到下班。

四、超時工作:

a. 加班:在暨定的例休或法定假期中,由執行總經辦或部門管理人員委派、安排出勤或值班時,此工時為加班;若因自身能力未完成份內工作、無故自行安排當班的現象,則不按加班對待。

b. 加點:超過規定下班時間,仍因工作需要必須繼續留守工作崗位、或部門領導要求額外完成工作任務時,此工時為加點;各部門崗位必須超過或達到1小時以上,方可按加點對待。

部門管理人員(含後勤人員)的超時工作則不按加點處理。

任何形式的超時工作必須事先向所屬部門管理人員申請,按其當日完整的出勤/打卡簽到記錄為準,並及時提交相應的書面審批資料至執行總經辦,否則不按加班/加點計算;部門管理人員(含後勤人員)的加班,必須由執行總經辦審批後方可有效。所有人員的加班、加點將由所屬部門在90天內安排補休,並將補休記錄抄送執行總經辦;逾期無任何理由、無任何審批記錄的並未能安排的存休一律予以充公。

五、工時變更:

a. 例休:員工在按照部門排班完成本職工作後應該享受的休假,每人每月不少於4天;該假期可以累計存休或連休,但必須在120天內完成補休,逾期無任何理由未能安排時則一律作廢處理。

b. 補休:必須有明確書面記錄、已被審批確認的存假或加班時,在部門管理人員同意的前提下申請的休假統稱為補休。

員工級連續補休5天以上者,需用《假期申請表》提前三天申請(月初排班上已顯示者無需再填寫);管理人員(含後勤人員)的補休連續3天以上者,需用《假期申請表》提前三天申請。

c. 補鐘:有明確書面記錄並審批確認的存假或加班,由部門管理人員根據運作需要臨時安排提前下班、或調整出勤時間的現象統稱為補鐘;補鐘通常按小時計算。

d. 換班:因故未按正常排班時間發生的任何工時更改、調整、倒班等,均為換班;換班屬當月內產生的工時變化。

e. 借休:本身並無存休,但要求把尚未發生的假期預先借休者一律不予批准,否則作曠工處理。

f. 提休:在同一月份中預先享受規定的休假稱為提休。

原則上不予批准,各部門管理人員應酌情嚴格控制,按員工申請理由是否充分而審批;提休必須由部門管理人員、或執行總經辦審批通過後方可生效。

g. 調休:在部門許可的前提下,未按正常排班申請調整或更改休假時間的變化為調休;調休通常為當月內產生的工時變化。

h. 連休:連續例休4天以上為連休;申請連休者須在其部門落實下一月度的更期和排班前,提早向所屬部門管理人員申請,各部門管理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安排,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時仍應服從正常的更期和排班。

連休4天以上者,需用《假期申請表》提前3個工作日申請(月初排班上已顯示者無需再填寫);管理人員(含後勤人員)的連休3天以上者,需提前3個工作日向執行總經辦書面申請,部門第一負責人休假時還應發《聯絡單》知會各部門。

備註:任何形式的工時變更必須事先向所屬部門管理人員申請,均以實際當日發生的考勤記錄和提交至執行總經辦審批的書面憑證為準,在每月終止日仍未提交書面通知、或逾期未填寫《工時變更表》者將不予認可。

六、請假/消假:

a、事假:員工因故申請事假,必須提前至少3個工作日書面申請,由所屬部門管理人員簽署同意後方可休假,事假一律無薪。

b、病假:員工在酒店連續工作超過12個月,可享受每月1天的有薪病假,但必須提

供地區區級以上醫療機構的有效診斷證明方屬有效;該假期不得累計或逾期享受,

需要住院的員工無任何特殊對待。

c、婚假:員工在酒店連續工作滿12個月,必須提前至少10天書面申請,同時提供員

工本人3個月內辦理的合法《結婚證》為附件方能享受。符合條件者可享受3天有

薪婚假,未達到或超過規定時限的申請不予認可。

d、產假:在酒店連續工作滿12個月的已婚女員工(必須符合國家計畫生育要求),可

享受為期90天的產假,但須提供有效《准生證》和專業醫療機構的相關證明。產

假期間僅享受本人基本工資的70%。

e、法定假:國家規定的11天假期(元旦一天、農曆清明節一天、5月1日一天、農曆端午節一天、農曆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農曆春節三天),相關休假規定及補休將參照每次假期的另行發文執行。

f、工傷假:員工當值期間,完全按照安全規範操作仍然出現的意外、致使本人或身邊同事受傷時,則斷定為工傷;任何人員出現工傷時,應即時通知所屬部門管理人員、或通知執行總經辦備案,並及時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工傷期間將參考本市或地區區級以上醫療機構的有效診斷證明享受全薪假期;若休假超過2個月以上時,由第3個月起則享受本人基本工資的70%,工傷休假最長不得超過120天。

g、慰唁假:員工在轉正後,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身故,享有3天有薪假期;旁系親屬(配偶父母、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等)身故,則享有1天有薪假期。慰唁假的申請要求提供親屬死亡地醫療機構或公安部門提供的有效身故證明,其他型別的證明一律無效。

h、消假:員工在因故取消休假時,應書面辦理消假審批手續;部門管理人員連續休假超過3天、或因工作需要提前結束假期3天以上時,應書面報知執行總經辦,並書面知會各部門,及補充辦理相應消假手續,否則上述情況一律按無薪事假處理。

因服務行業的特殊性,本酒店員工除享受以上指定假期的類別外,其它形式的休假一律按無薪事假對待;任何形式的連續休假超過5天以上時,期間不得再重複享受例休、法定節日等待遇。

上述管理規定由2023年4月起生效並執行,其解釋權由武漢嘉鑫玥酒店管理****所有。至此,酒店之前有關員工考勤管理、計算方式等將全部廢除並停止使用;任何人員考勤按此文執行,原則上不得有悖於全員管理大綱。酒店執行總經辦可根據業務及管理的需要,對本《考勤管理制度》進行修訂。

此制度望酒店各部門同仁共同遵守,認真落實、嚴格執行!

酒店政策與程式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三 扣罰規定 a.遲到 早退 脫崗 以單次計算 5 30分鐘扣罰30元,31 59分鐘扣罰50元。b.曠工 超過公司規定的上下班時間1 4小時視曠工半天處理,以此類推 曠工半天扣發1.5天工資 半天無薪,再扣1天工資 以此類推。c.漏打卡 原則上員工每月 漏打卡 不得超過3次,否則,從第4次開始,扣...

酒店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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