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時審批規範

2021-03-03 22:59:28 字數 3696 閱讀 5920

特殊工時工作制審批工作規範

本工作規範主要包括法律依據、工作流程、管理文書、服務指引和工作台賬等內容。

一、法律依據

1、《勞動法》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它工作和休息辦法。

2、原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的通知》(勞部發[1994]503號)。

3、原省勞動保障廳《關於加強對企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管理的通知》(蘇勞社勞薪[2006]16號)。

服務指引

1、用人單位可通過服務視窗、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申報特殊工時審批所需相關材料。

2、用人單位應**提供的基本材料:

(1)企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請示和申報表;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影印件;

(3)企業實施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方案,其內容包括: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具體工種或崗位、涉及職工人數、實行期限、工資支付和休息休假方法、勞動保護和安全衛生條件措施等;

(4)企業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工會組織對實施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方案的書面意見以及公示情況的報告;

(5)實行期限滿企業再次申請的,應當書面報告此前實施方案的執**況;

(6)用工單位申請崗位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應當提供勞務派遣單位的書面意見。

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收到用人單位申請材料後當場或5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材料的受理工作,並出具《企業申報特殊工時工作制受理通知書》。用人單位提供的申請材料不屬於本機關職權範圍內的,不予受理,並出具《企業申報特殊工時工作制不予受理通知書》。對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或5個工作日內退回材料,發放一次性補正告知,用人單位按照要求補正全部申請材料,可予受理。

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七日內辦結;七日內不能辦結的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延長十日,並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企業。

5、受理時間:以郵寄方式將申請材料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的,以收到郵寄的材料時間為準;直接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以申請材料收到之日為準。

6、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特殊工時工作制批准情況。

附件1特殊工時工作制審批流程圖

事項型別:行政許可法定期限:7個工作日

辦理部門:昆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地點:行政服務中心

用人單位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申報表

申報單位(蓋章):

經辦人申報時間: 年月日

聯絡**到期時間: 年月日

說明:1.申報時間、到期時間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填寫。

2.申報型別有:初次申報、到期續報、逾期續報(超過審批時限後續報)、備案(需總公司已經上級審批機構審批)。若要續報,請在有效期屆滿60日前申報。

3.屬於崑山本級管轄的企業,實施區域填寫「昆山市城區」或「崑山大市範圍」。

申報特殊工時所需材料核對目錄

單位名稱)

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實施方案

(參考件,請根據用人單位實際申報情況自行增刪填寫)

為了規範本單位工時制度,合理安排工作時間,依法保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保證生產任務完成,促進用人單位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省、市有關特殊工時工作制的政策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在保證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基礎上,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期限

申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請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實施期限屆滿前乙個月,單位要向工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報告特殊工時工作制實施的基本情況,聽取工會和職工代表的意見,協商確定是否繼續申報審批。

二、用人單位情況說明

(一)基本情況

1.單位性質經濟型別註冊資金

2.經營範圍

(二)用工情況

1.本單位從業人員總數人,其中簽訂勞動合同人數人、使用勞務派遣員工人,繳納社會保險人數人。勞動合同簽訂數、社保繳納數與總數不符的原因

2.本單位已依法實行勞動合同書面報告制度,依法建立健全勞動合同制度(或集體合同制度)和考勤制度,勞動用工規範,勞動考勤記錄完整;

3.本單位已依法健立工資分配與支付制度,執行國家和《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有關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4.本單位已依法申報繳納社會保險(附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

5.本單位已依法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條件符合國家規定標準,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或未成年工)保護的規定。

6.本單位申請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的崗位 。

a.無屬於勞務派遣用工。b.有屬於勞務派遣用工的已徵得勞務派遣單位名稱)同意。(附勞務派遣單位對用工單位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的意見書)

三、實施理由

本單位系行業簡述),部分崗位工種存在下列情形:

a.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季節、自然限制行業,□生產任務不均衡單位,□其他崗位職責簡述)因工作地點或工作性質需要集中工作集中休息。

b. 不定時工作制: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的。

四、適用物件和工時綜合計算週期

(一)對下列崗位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1.適用工種崗位:

生產一線崗位,工種現有人數人;

生產輔助崗位,工種現有人數人;

其他工作崗位,工種現有人數人。

2.工時綜合計算週期

本單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計算週期為□年,□半年,□季,□月,□周。

(二)對下列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1.經營管理崗位,工種現有人數人;

2.外勤崗位,工種現有人數人;

3.運輸業倉儲運輸崗位,工種現有人數人;

4.非生產性值班崗位,工種現有人數人;

5.其他個體工作崗位現有人數人。

五、實施辦法

本單位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的基本原則是以人為本,在確保職工身體健康前提下,在依法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的基礎上,結合本單位實際,依法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具體辦法如下:

(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的安排

1.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1)本單位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後將對本方案第三條第二項所述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2)本單位根據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採用以下方式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

a.以年為週期綜合計算,年度工作日為250天/年,工作時間為2000個小時/年

b.以季為週期綜合計算,季度工作日為62.5天/季,工作時間為500個小時/季

c.以月為週期綜合計算,月度工作日為20.83天/月,工作時間為166.64個小時/月

d. 以週為週期綜合計算,周工作時間為40個小時/周

(3)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將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等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確保職工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工會和職工有權監督用人單位的執**況。

(4)在綜合計算週期內,每日連續工作時間最長不超過11小時。職工在綜合計算週期內總工作時間超過總法定工作時間部分,視為延長工作時間。

(5)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職工嚴格執行考勤制度,單位每月將書面考勤記錄與職工核對並由職工簽字確認。綜合計算週期期滿後單位應及時統計每個職工的週期內工作時間,並在10日內將職工本人的工作時間匯**計清單,與職工核對並由職工簽字確認。

(6)根據《職工年休假條例》規定,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職工同樣享有帶薪年休假。在保證完成生產任務的前提下,由單位與職工協商確定休假時間。

特殊工時制度審批

四 全縣勞動服務監督 舉報投訴 主管領導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石俊峰負責科室 勞動監察大隊 大隊長 馮維東 科員 王慶偉安玉蓮 聯絡 0314 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事 指南特殊工時制度審批 一 政策法規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39號 圍政 2009 13號二 受...

關於加強特殊工時制度審批管理的通知

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其工資支付標準按以下辦法確定 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部分,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工資標準150 的加班工資。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屬於正常工作 工作日是法定節假日...

特殊工時制度的加班問題

3.其他適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而在本案例材料中,雖然甲公司存在特殊情況需要員工加班。但根據案例材料的提示 甲公司按照國家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標準 可以看出甲公司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未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通過的,故甲公司是無權實行綜合工時制的,應當按照標準工時工作制計算工作和休息時間。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