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級語文學習水平評價細則

2021-03-04 09:55:33 字數 3493 閱讀 6885

語文評價的目的既是為了全面、準確地考察學生達到學習目標的程度,也是為了全面、全程檢驗和改進學生的語文學習和教師的課程實施,從而有效地促進學生語文素養的提高。

語文學習評價應突出內容的整體性和綜合性,要根據語文課程的三維目標進行全面考核;突出方法的多樣性,加強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的結合,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的結合;實現評價主體的多元性,根據評價內容的需要,注意教師評價、學生自我評價、學生間的相互評價與家長評價的結合。

本方案評價內容包括筆試、朗讀、背誦、口語交際、課外閱讀、學習習慣共六個方面。總分130分,各項內容的分值依次為100分、5分、5分、10分,學習習慣以等第評定。

一、筆試(100分)

1.內容

根據課標及教材製作試卷,主要包括識字寫字、語言積累、閱讀、習作、學習方法、學習習慣等方面。具體內容見期末調研試卷。

2.標準

見期末調研試卷參***及評分標準制定。

3.辦法

閉卷、紙筆考試。

二、朗讀(5分)

1.內容

教材中的課文和《一課一練》推薦的美文。(詳見附表1)

2.標準

(1)朗讀正確、流利、有感情,得5分。

(2)朗讀中添字、漏字、錯字、換字、回讀、標點停頓、段落停頓不當,每處扣0.2分;句中停頓不當,影響句意表達的每處扣0.3分。

(3)沒有感情,或情感處理不當,酌情扣0.1——0.5分。

(4)唱讀、溜讀、拖腔拖調,酌情一次性扣0.5——1分。

(5)不用普通話朗讀或聲音過小,讓人聽不清楚,一次性扣2分以上。

3.辦法

(1)提前兩天公布考核時間、辦法和篇目。

(2)考核前,從上述內容中選擇一種,將文章題目製成抽籤卡。

(3)考核時讓學生任抽其一,準備3分鐘後當場朗讀。

三、背誦(5分)

1.內容

(1)教材中要求背誦的篇目和段落。

(2)從課程標準推薦的古代詩詞(前35首)。(詳見附表2)

2.標準

(1)背誦正確、流利、有感情,得5分。

(2)背誦中添字、漏字、錯字、換字、回讀、標點停頓、段落停頓不當,每處扣0.1分;句中停頓不當,影響句意表達的每處扣0.2分;漏背句子,每個扣0.5分。

(3)沒有感情,或情感處理不當,酌情扣0.1——0.3分。

(4)唱背、溜背、拖腔拖調,一次性扣0.5——1分。

(5)背誦中有遺忘,經老師提示能背完的,每處扣0.5分。

(6)不用普通話背誦或聲音過小,讓人聽不清楚,一次性扣2分。

3.辦法

(1)提前兩天公布考核時間、辦法。

(2)考核前將本學期要求背誦的詩文題目分成兩類製成抽籤卡。

(3)考核時讓學生從兩類中各抽一題,準備2分鐘後當場背誦。

(4)兩類題目合併評分。能說出詩歌的大意,可適當加星。

四、口語交際(10分)

1.內容

(1)平時學習中的提問、回答、交流、討論等言語交際活動。

(2)期末的考核內容主要從本學期交際題材中選取。(本學期交際內容:推薦好書……)見**

2.標準

(1)圍繞話題,樂於交際,用普通話交際;講文明懂禮貌,態度大方,聲音響亮;聽得懂別人的意思;說得清楚自己的意思,並做到語言連貫,有條理,得10分。

(2)側重於「圍繞話題;聽得懂別人的意思;說得清楚自己的意思。」

(3)一般來說,在交際情境中圍繞話題的單獨說話時間,至少有一次為:不少於0.5分鐘。不能達到這一最低標準的,酌情扣0.5——2分。

(4)表達時,有明顯的語病,每處扣0.5分;語言不流暢,一次性扣0.5——2分。

(5)有下列情況者,每項扣1分:偏離話題,經提示能回到正題的;不願交際或不敢交際,經幫助能參與交際的;用方言交際,經提醒能用普通話交際的;有不文明現象,經提醒能改過的;聽不懂別人的意思,經強調、解釋能聽懂的;說不清楚自己的意思,經別人幫助能說清楚的。

(6)上述第(5)條中,在任何乙個方面,經提醒、幫助,仍不能改過的,扣4分以上。

3.辦法

(1)觀察記錄學生平時學習中的言語交際表現。

(2)期末考核提前兩天公布考核時間、辦法和內容,並引導學生作好充分的準備。考核內容從本教材口語交際的材料中選取其一。

(3)考核時,由教師或同學與考核物件圍繞話題形成交際情境。可以同時進行多人考核。

(4)考核者適當記錄被考核者的交際要點,以此作為評分依據。

五、課外閱讀(10分)

1.內容

本學期推薦書目《格林童話》、《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調皮的日子》及修訂版《好書伴我成長》上的推薦的其它書目。

2.標準

(1)每學期在《好書伴我成長》的記錄中,至少要有讀4本書的體現。

(2)每學期累計得「優」15次以上,並編制一張個性化的記錄單或讀書小報,得10分;每少1——3次「優」扣1分;未編制一張個性化的記錄單或讀書小報,扣1分。

3.辦法

(1)原則上以《好書伴我成長》的記錄、個性化的記錄單和讀書小報的編制為主要依據進行評價。

(2)評價採用寫「優」、「良」、「合格」的辦法進行。

六、學習習慣(等第)

1.內容

由基本學習習慣和本學期的學習習慣組成。基本學習習慣是指正確的讀寫姿勢、上課時的認真傾聽、思考、積極發言習慣和認真、及時完成作業習慣。本學習習慣是自主預習複習和認真完成作業。

2.標準

(1)平時每週評價分「合格」與「不合格」兩個等第。

(3)一學期累計達到80%的「合格」,即總評等第為「合格」;一學期累計少於80%的「合格」,即總評等第為「不合格」。

3.辦法

(1)平時觀察,每週記錄1次。一般情況下,每學期記錄不少於15次。

(2)記錄方式可使用簡單易行的爬格法或值日記載法。

有關說明。

綜合成績評定應做到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定量評價,合計「一」、「二」、「三」、「四」、「五」部分成績,若遇小數,則採用四捨五入的辦法記分。分數與等第的轉換為:

總分達117分以上的為「優」;97——116分為「良」;77——96分為「合格」;76分以下為「不合格」。若習慣評價為「不合格」,則綜合等第降一檔次。定性評價,主要是從學生平時的學習表現、學習檔案資料和考核、考試結果來分析,盡力發現學生的個性特長,用鼓勵的語言、最具代表性的事實描述學生的進步,對學習中的不足提出建議。

下列**中的星數和分數可進行等量轉換,平時抽查以班級記錄單為準。下列**主要作期末考評用,平時記錄單可作為綜合考評的參考成績。

三年級上學期語文課文朗讀能力記錄與檢測

姓名學號綜合評價

三年級上學期背誦記錄與檢測

姓名學號教師抽測綜合等第

評價標準:

(1)背誦正確、流利、有感情,得5分。

(2)背誦中添字、漏字、錯字、換字、回讀、標點停頓、段落停頓不當,每處0.1分;句中停頓不當,影響句意表達的每處扣0.2分;漏背句子,每個扣0.5分。

(3)沒有感情,或情感處理不當,酌情扣0.1——0.3分。

(4)唱背、溜背、拖腔拖調,一次性扣0.5——1分。

(5)背誦中有遺忘,經老師提示能背完的,每處扣0.5分。

(6)不用普通話背誦或聲音過小,讓人聽不清楚,一次性扣2分。

海門鎮中心小學三年級語文學習評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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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目的 為了進一步激發學生語文學習的興趣,進一步體驗語文學習的樂趣這一宗旨,改革一張試卷定成績的評價形式,建立符合本年級學生實際的多元評價體系。讓學生考出信心,增加興趣,提高能力,培養良好的習慣,讓學生更熱愛學習語文。評價專案及方法 本計畫評價內容包括筆試 朗讀 背誦 口語交際 課外閱讀 學習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