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標準化管理實施意見

2021-03-04 09:54:06 字數 4856 閱讀 9729

1 總則

1.1為落實《關於推進鐵路建設標準化管理的實施意見》(鐵建設〔2009〕154號)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推進鐵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標準化管理,應用資訊化管理手段,確保所生產的混凝土質量符合標準,制定本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1.2 本意見適用於鐵路建設專案自建工地混凝土拌和站(以下簡稱拌和站)的管理,採用委託加工方式生產混凝土的拌和站,應參照執行。

2 基本規定

2.1拌和站應實行專業化生產管理,由專門從事混凝土生產的部門或工區組織實施。

2.2 拌和站實行站長負責制,站長對混凝土產品質量和生產安全負直接責任。

2.3 設計單位應對拌和站進行專項設計,確定拌和站建設標準、數量、站址布置等要求,並將相關費用足額納入概算。

2.4 建設單位應根據專項設計要求,結合現場實際在指導性施工組織設計中提出拌和站建設要求,並在拌和站建成後組織驗收。

2.5 監理單位應對拌和站建設方案進行審批,做好拌和站日常監管工作,派駐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監控原材料進場驗收、簽認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和控制拌合物質量等工作。

2.6 施工單位應制定拌和站標準化管理辦法或編制標準化管理手冊,建立標準化管理體系,確定資訊化管理流程。

2.7 拌和站應建立資訊管理系統,並接入鐵路建設資訊管理平台。

3 建站與驗收

3.1 拌和站選址和建設應符合國家環水保相關規定,避開易發地質災害、水害及其它災害位置,方便生產和運輸。

3.2 拌和站建設標準、數量或站址布置改變時應報建設單位批准。

3.3 施工單位應在建站前組織現場調查,並按照指導性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建站方案,確定裝置配套、場地布局及環水保措施,確保建站安全,保證生產能力滿足工程需要,建站方案報監理單位審批後實施。

3.4 監理單位應對拌和站建設過程進行監控,確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3.5 拌和站建成後應經過試生產,生產資料可正常上傳至鐵路建設資訊管理平台後報請監理單位初驗;監理單位初驗合格後向建設單位提出驗收申請,建設單位應及時組織驗收,驗收合格方可正式生產。

4 人員管理

4.1 施工單位應確定拌和站主要人員的工作內容和管理職責,對拌和站崗位設定、人員分工及工作流程做出規定。

4.2 施工單位應配足拌和站管理、技術和操作人員,站長、技術主管等關鍵崗位人員應是施工企業正式聘任的合同制員工。

4.2.1拌和站站長應由具備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以上拌和站管理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且具有相應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

4.2.2拌和站技術主管應由具備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助理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且具有兩年以上拌和站技術管理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

4.2.3施工單位應配備經培訓合格的專職資訊化管理員,具體負責拌和站資訊化管理工作。

資訊化管理員應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拌和站工作經歷和具備熟練操作資訊管理系統的技能。

4.2.4拌和站攪拌機操作手應由經培訓合格並持有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4.3 拌和站負責人(站長及技術主管)應參加中國鐵路總公司主管部門組織的培訓,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建設單位組織驗收時應對關鍵崗位人員能力進行評價。

4.5 監理單位應派駐不少於1名專業監理工程師對拌和站原材料進場及混凝土生產過程監理。

4.6 拌和站站長、技術主管和資訊化管理員更換時應經建設單位同意,其他關鍵崗位人員變更應經監理批准。

5 裝置管理

5.1拌和站裝置配備應參照《鐵路混凝土拌和站機械配置指導意見》(鐵建設〔2012〕113 號)規定執行,選用節能環保效能的生產裝置,採用先進生產工藝,滿足工程需要。

5.2 拌和站應安排專人負責生產裝置管理,定期檢定、自校計量裝置,做好維護保養工作,確保裝置穩定可靠。

6 資訊化管理

6.1拌和站資訊管理系統通過採集、儲存、傳輸、統計分析生產過程資料,達到監控混凝土生產過程及質量追溯的目的。系統應能實現材料進場與混凝土出站資訊管理、重點場所及關鍵生產過程監控、自動生成統計資料包表、誤差超標報警提示等功能,與拌和站既有生產控制系統相互相容。

系統應具備的主要功能見《鐵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資訊化管理工作要求》(附錄a)。

6.2 拌和站資訊管理系統分為總公司、建設單位(鐵路局)兩級管理平台,施工(監理)單位一級採集應用平台。管理平台由總公司資訊化管理職能部門統一布置建設,採集應用平台由施工單位根據總公司資訊化管理職能部門發布的統一介面要求自行建立,並接入管理平台。

6.3 建設、施工和監理單位應按照附錄a配備拌和站資訊化所需的軟、硬體設施。監理和施工單位選用的採集應用管理軟體應經建設單位組織評審通過。

6.4 建設單位應督促監理、施工單位按統一的格式和介面要求安裝應用軟體並接入建設單位拌和站管理平台。

6.5 拌和站相關人員應接受採集應用軟體的培訓,培訓工作由建設單位組織,培訓合格後由軟體廠商頒發合格證。

6.6 拌和站應編制資訊化管理工作流程,明確人員資訊化管理工作職責,及時準確做好資料錄入、分析和管理工作。拌和站負責人每週應組織對採集應用系統運**況進行檢查,確保系統正常執行。

6.7 自動採集的資料,應實時上傳至拌和站資訊管理系統,需手動輸入的資料應按系統要求及時準確錄入。

7 生產管理

7.1 拌和站根據原材料選用情況和混凝土效能指標要求,按照工地試驗室出具的經監理簽認的配合比通知單組織生產,原材料發生變化,應及時調整配合比。

7.2 拌和站物資人員負責原材料外觀質量驗收,外觀質量合格後向試驗室提交試驗申請,試驗人員完成試驗後及時將試驗結果通知物資部門,由物資部門對檢驗不合格材料進行處理。

7.3 每班混凝土生產前,拌和站操作人員應對裝置效能進行檢查並對稱量系統進行零點校核,在試驗人員和監理的見證下將施工配合比資料錄入混凝土生產控制系統(或由資訊系統自動傳輸),其他人不得修改。

7.4 在監理見證下,拌和站試驗人員應對首盤混凝土各項效能指標進行測試,合格後方可繼續生產。

7.5 管理人員應對資訊管理系統發出的警報(如不按配合比施工、原材料計量超標、拌和時間超限等)及時採取措施解決,並形成完整的過程處理記錄。

7.6 管理人員應對各類統計資料進行分析,制定有效的糾正及預防措施。

8 委託生產管理

8.1 現場不具備建設拌和站條件,經建設單位批准,施工單位可採用委託方式生產混凝土。委託方式包括使用商品混凝土、租用拌和站生產和提供材料加工三種方式。

8.2 施工單位使用商品混凝土時,應提前對商品混凝土拌和站產能與質量控制狀況進行調查,選定符合要求的拌和站後向建設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建設單位收到申請後,應對商品混凝土拌和站評估,評估合格後方可使用。

8.3 採用租用拌和站方式的應安裝資訊管理系統,並納入施工單位日常管理範圍。

8.4 採用提供材料加工方式生產混凝土時,配合比設計、原材料與混凝土質量檢測工作應由施工單位完成,監理單位按照驗收標準要求開展見證和平行試驗。施工單位應安排不少於2名專業技術人員,監理單位安排不少於1名專業監理工程師常駐現場,對混凝土質量進行監管。

8.5 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應定期組織對委託生產混凝土拌和站進行檢查,檢查專案及頻次比照自建拌和站要求執行。

9 檢查考評

9.1 建設、監理單位應組織對拌和站標準化管理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建設單位每半年不少於1次,監理單位每季度不少於1次,檢查結果應及時錄入資訊管理系統,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9.2 總公司主管部門對建設單位及相關人員的拌和站管理違規行為考核按《鐵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違規行為信用等級扣分標準》(附錄b)中有關建設單位的要求執行。

9.3 建設單位對監理、施工單位的拌和站管理違規行為考核按附錄b中有關對監理、施工單位的要求執行。監理單位檢查發現存在違反附錄b規定的違規行為的,由建設單位確認後扣分。

上級部門檢查發現的問題,由建設單位按照附錄b規定進行考核扣分。考核扣分情況錄入資訊管理系統。

9.4 拌和站違規行為按規定納入年度考核,年度信用等級累計扣分達6分及以上的通報批評,達12分及以上的暫停生產進行整頓。

9.5 施工單位拌和站個人年度信用等級累計扣分達6分及以上的,應清除出本專案,其中達12分及以上的,應報總公司主管部門核准,納入黑名單管理,三年內不得從事鐵路拌和站管理工作。對建設、監理單位拌和站管理人員按附錄b進行扣分記錄。

9.6建設單位每年進行一次評比,按照扣分結果及標準化管理情況,評比出標準化管理優秀、合格及不合格拌和站及人員。評為優秀的拌和站和人員,建設單位可給予適當獎勵;評為不合格的拌和站和人員,拌和站停工整頓,人員清除出本專案。

評比結果應在拌和站資訊系統公示。

9.7 按照《鐵路建設單位考核辦法》(鐵辦〔2009〕221號)和《關於公布調整後的鐵路建設單位考核評分標準的通知》(鐵建設〔2010〕247號)規定,對不積極推行拌和站標準化管理的建設單位,年度考核不能被評為a級。

10 附則

10.1 本意見由鐵道部工程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10.2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錄a:鐵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資訊化管理工作要求

附錄b:鐵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違規行為信用等級扣分標準

附錄a:

鐵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資訊化管理工作要求

1 工作職責

1.1中國鐵路總公司資訊化管理職能部門

1.1.1 負責建設單位拌和站資訊管理系統介面的開發和部署,並編制和發布介面業務規則和傳輸協議約定。

1.1.2 負責總公司、建設單位(鐵路局)兩級管理系統的安裝部署和總公司級系統的日常維護。

1.1.3 對建設、施工、監理單位的拌和站資訊化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1.2 建設單位

1.2.1明確拌和站資訊化的相關要求,組織對施工、監理單位拌和站資訊化工作進行驗收。

1.2.2專職試驗檢測工程師具體負責本專案拌和站資訊化管理的各項工作,定期登入資訊管理系統(每週不得少於2次),利用系統的監管功能對拌和站的生產情況、不合格資料、違規行為記錄等進行分析和管理。

1.2.3 定期檢查施工、監理單位資訊化管理工作,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對系統執行中出現的重大功能問題及時上報總公司資訊化管理職能部門。

1.2.4 對本單位資訊管理系統進行維護,確保處於良好執行狀態。

1.3 監理單位

1.3.1負責對管段施工單位拌和站資訊化工作實施情況進行監理。

1.3.2負責對拌和站資訊管理系統進行初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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