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界定

2021-05-23 03:32:17 字數 1523 閱讀 9323

2.違反單位考勤制度的行為:

1)乙個月內以遲到、早退累計超過10次(含)以上;

2)月累計曠工3天或一年累計曠工5天以上;

3)事假一年累計60天的;

4)領導因明確的工作原因不能批假或您頻繁請假,員工仍不顧工作進展情況堅持請霸王假的。

5)利用欺騙、偽造資料等手段向公司請病假、事假的;

6)不服從正常工作調動,不到崗超過2日的或到崗拒不工作者;

3.違反誠信和保密制度的行為:

1)個人人事檔案上報虛假,要求的各項證件提供不完全者;

2)虛報工作成績或其他事項騙取公司獎勵或提拔;

3)虛報、隱瞞重要事實規避公司懲罰的;

4)虛報、隱瞞對公司利益有重大影響的資訊的。

5)遺失重要公文、資料未及時匯報的;

6)擅自刪除、毀壞或洩露公司計算機、網路系統檔案或資料的;

7)侵害公司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

8)打聽他人收入或將自己的收入透漏給他人的。

4.損害工作秩序的行為:

1)與其他人員發生衝突或施加暴力等行為的;

2)捏造事實挑撥同事關係、勞資關係的;

3)非法煽動並參與罷工、怠工,影響生產秩序的;

4)未經公司允許,在外從事第二職業或其他非法經營活動的;

5)拒不服從上級指揮、監督、正常工作安排和工作調動,經勸導無效的。

5)進行聚眾**、酗酒、賭博、違反公序良俗等行為,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的;

6)收受商業賄賂或者回扣的;

7)利用工作便利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的;

8)員工吸食毒品的;

9)員工因個人原因被吊銷相應資質,無法滿足公司對相應資質的要求,或無法為公司提供勞動的;

10)員工離職時不按要求辦理交接手續的;

11)收到公司3次(含)以上書面警告的。

12)公司按規定依法對員工發放書面警告處罰決定,員工無故拒不簽收的。

6、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1)對客戶採取謾罵、欺詐、暴力或其他行為嚴重影響公司與客戶關係的。

2)違反安全規定,或勞動紀律,造成安全事故或其他公司嚴重損害的。

3)偷竊、偽造、變造、盜用、毀損、塗改等行為及未經批准對外提供或違規使用公司重要資料的。公司重要資料報括但不限於公司印章、空白合同、授權委託書、公文、各種原始憑證、原始記錄、合同及重要檔案、單據、發票、證明、考勤、檔案資料等。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公司各級部門及員工從事業務、經營、企業管理、公關宣傳等活動中所直接形成的對企業有辦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賬冊、憑證、報表、技術資料、電腦碟片、聲像、膠卷、榮譽實物、證件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4)詆毀公司名譽、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的。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重大損害是指造成價值5000元的損失,該損失包括直接損失、間接損失、有形損失、無形損失等。對無形損失,如商譽損失可參照恢復該商譽所可能投入的人力、財力、物力的價值確定。

7、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1)依法被被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等職權部門採取強制措施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他公司已生效的規章制度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什麼行為算嚴重違反規章制度

作者 呂炎焱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該法律條款上並沒有規定什麼行為情況算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法律條款肯定只能作原則性規定。什麼是嚴重違反用人規章制度的行為?必須要各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情況具體規範。如勞動合同中可以寫明 乙方存在下列...

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條款

一 涉嫌違反治安處罰法及構成犯罪的行為 1.盜竊同仁或單位財物 包括智財權等無形資產 者 2.對同仁施以暴力敲詐勒索或有重大威脅侮辱行為者 3.聚眾 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4.在單位內聚眾賭博者 5.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500元及以上 6.在單位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7.利用職權 或以不正當手...

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法律問題

關於嚴重違反企業 規章制度的定性問題 人力總監廖亮 一 主概念分析 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亦即用人單位內部勞動規則,是指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實際,制定的由單位行政權力保證實施的組織生產勞動和進行勞動管理的規則和章程。所謂 嚴重 一般以勞動法所規定的限度和用人單位內部的規章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