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違反規章制度

2023-01-15 10:33:06 字數 5562 閱讀 1139

篇一:員工違反企業規章制度處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處理方式及規則

第三章違規行為及處理

第一節違反授權管理規章制度行為及處理

第二節違反資金計畫管理規章制度行為及處理

第三節違反信貸業務規章制度行為及處理

第四節違反外匯業務規章制度行為及處理

第五節違反風險資產管理規章制度行為及處理

第六節違反儲蓄存款業務規章制度行為及處理

第七節違反銀行卡業務規章制度行為及處理

第八節違反會計出納規章制度行為及處理

第九節違反聯行結算規章制度行為及處理

第十節違反重要空白憑證、有價單證管理規章制度行為及處理

第十一節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及集中採購規章制度行為及處理

第十二節違反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行為及處理

第十三節違反**業務規章制度行為及處理

第二十節違反審核工作規章制度行為及處理

第二十一節違反安全保衛規章制度行為及處理

第二十二節違反檔案、印章、保密管理規章制度行為及處理

第二十三節違反後勤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及處理

第二十四節其他違反規章制度行為及處理

第四章處理程式

第一節經濟處罰程式

第二節紀律處分程式

第三節其他處理程式

第四節復議程式

第五章附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新疆兵團分行,各直屬分行,各培訓學院:

現將《中國農業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處理辦法》)及有關說明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遵照執行。並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總行制定《處理辦法》的目的和意義

制定統一的《處理辦法》,是總行加強內控制度建設的重大舉措,其目的是為了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內部管理,維護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保障農業銀行資產安全和穩健經營,扭轉全系統多年以來存在的有章不循、執法不嚴、處罰不力的局面,促進農業銀行的改革發展。

2023年以來,總行先後下發了8個單行的違反規章制度處罰辦法,還有一些分散在各類業務管理制度或操作規程中的處罰規定。這些規定對規範業務經營,嚴肅處理各種違規行為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由於這些處理規定缺乏有機的協調和統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矛盾、重複和處罰尺度不一致的問題。

隨著我行業務的發展,大量新業務出現,原有的處罰規定亟需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充實和完善。同時,《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出台以後,國家有關部門又相繼制定了很多違規違紀的處理規定,我行原有的各項處理規定必須據此作出調整。因此,在對現有各項違規處理規定進行清理的基礎上,盡快制定統一的《處理辦法》十分必要:

一是使《處理辦法》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為我行處理各種違規行為提供合法有效的依據;

二是統一設定處理的型別、幅度,避免對同一性質問題處理輕重不一;

三是制定乙個集中、全面、細緻的《處理辦法》,改變現有處理規定分散、漏缺的狀況,推動我行規章制度建設。

基於上述情況,總行組織有關人員,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本《處理辦法》。《處理辦法》嚴格依據國家現行法律、法規、金融規章以及我行現行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全面總結了我行多年來對違規行為處罰的實踐經驗基礎上,對處理原則、處理物件、違規責任人員、處罰的種類和適用、從重和減輕的情節、處理的後果以及處理程式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內容基本涵蓋了我行業務經營管理的各個領域和環節中經常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

《處理辦法》對落實我行各項規章制度、加強規範化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各級行要嚴格執行《處理辦法》的規定,進一步規範經營管理行為,提高經營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水平。

二、要高度重視並切實抓好《處理辦法》的貫徹落實工作

《處理辦法》在違規行為的處理原則、方式、規則、許可權、程式、尺度等諸多方面都有較大調整,是我行執法檢查、審核、管理和處罰的基本依據。全面領會和掌握《處理辦法》的內容和精神實質,對於正確適用《處理辦法》,發揮《處理辦法》依法從嚴治行的作用非常必要。因此,各級行要切實抓好《處理辦法》的學習和培訓工作,使每一名員工都能夠充分認識到總行制定《處理辦法》的目的和意義,熟悉和掌握《處理辦法》的各項內容和要求,自覺照章辦事,從而規範經營管理和業務操作行為,發揮《處理辦法》的警示作用。

特別是各級行高階管理人員、主管人員以及監察、人事、審核和其他管理部門,要帶頭學習《處理辦法》,並切實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此外,要將《處理辦法》與勞動合同有效銜接起來。對於新入行員工,要把《處理辦法》作為入行教育的必選教材。

各級行要以《處理辦法》的出台為契機,組織員工認真學習各項規章制度、辦法和操作規程,全面整頓經營管理秩序。對那些有章不循、違規操作的人員,要堅決按照《處理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理,決不手軟。各級行要按照《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理順處罰程式,落實部門職責,建立相關配套措施。

三、關於其他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廢止問題

為了保證我行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的統一性,避免出現矛盾或適用中的混亂,自《處理辦法》下發執行之日起,以下檔案予以廢止:(1)中國農業銀行工作人員違反財務會計規章制度的處理辦法(試行);(2)中國農業銀行工作人員違反資金組織規章制度的處理辦法(試行);(3)中國農業銀行工作人員違反貸款規章制度的處理辦法(試行);(4)中國農業銀行工作人員違反資金管理規章制度的處理辦法(試行);(5)中國農業銀行工作人員違反安全保衛規章制度的處理辦法(試行);(6)中國農業銀行工作人員違反外匯業務規章制度的處理辦法(試行);(7)中國農業銀行工作人員違反幹部人事規章制度的處理辦法(試行);(8)中國農業銀行關於對工作人員違反規章制度處理的暫行規定(試行)。

中國農業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內部管理,維護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保障中國農業銀行(以下簡稱本行)資產安全和穩健經營,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金融規章以及本行各項規章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違反規章制度行為是指本行員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金融規章,以及本行各項基本制度、管理辦法、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的行為(以下簡稱違規行為)。

第三條本辦法規定的有關責任人員,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違規事實的發生負有責任的員工,包括高階管理人員、主管人員和一般員工。

高階管理人員,是指本行各級行行長、副行長,各級營業部總經理、副總經理,辦事處、分理處、營業所主任、副主任。

主管人員,是指各級行內設機構負責人及副職人員(含營業單位坐班主任、儲蓄所主任)。

第四條對違規責任人員的處理原則:

(一)本行任何員工有違規行為的,在適用本辦法上一律平等;

(二)對違規責任人員的處理,要與違規事實和責任輕重相適應;

(三)國家法律、法規、金融規章對違規行為的處理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本行員工違規行為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國家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條本辦法適用於本行所有員工,包括長期合同工、儲蓄合同工和短期合同工。

已與本行解除勞動關係的人員,經查實在本行工作期間有違規行為的,可以提出處理建議,按照有關移送和處理的規定,移送其現所在單位進行處理。

離、退休人員,經查實在本行工作期間有違規行為的,應當根據本辦法進行處理。

第六條人事檔案關係不在本行的員工,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本辦法的規定,以經濟處罰或其他處理方式對其違規行為進行處理。一般不適用本辦法有關紀律處分的規定。

第二章處理方式及規則

第七條對違規責任人員的處理方式:

(一)經濟處罰,包括罰款、扣發考核性工資;

(二)紀律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

(三)其他處理,包括通報批評、離崗清收、限期調離、解聘專業技術職務、辭退、除名、解除勞動合同等。

以上處理方式可以並處。

第八條對於過失違規、情節輕微、沒有造成經濟損失或其他不良後果的違規行為,可以單獨適用罰款處理。但對於應當給予紀律處分的,不得以罰款替代。

單獨適用罰款的處罰,每人每次不得低於人民幣20元,具體按照總行審核處罰規定執行。罰款所得款項,由處罰部門交本行財務會計部門列專戶管理。

第九條因違規行為導致發生事故、案件、經濟糾紛,給本行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的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因違規行為受到紀律處分的,同時應給予扣發考核性工資的經濟處罰;受到降級(含)以上紀律處分的,一律解聘專業技術職務。

受到警告處分的,扣發1至3個月考核性工資;受到記過、記大過處分的,扣發4至6個月考核性工資;受到降級、撤職處分的,扣發7至12個月考核性工資,其工資標準按有關規定重新確定;受到留用察看處分的,留用察看期間停發工資,按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發給生活費。

第十一條一人實施本辦法規定的兩種以上(含兩種)應當受到紀律處分的行為,應當合併處理,按照所實施違規行為中應當給予的最高處分,加重一檔給予處分;如果其中一種違規行為應當受到開除處分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十二條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刑事處分或行政處罰的,應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或其他處理。

受到拘役、有期徒刑(包括緩刑)以上刑事處分或被勞動教養的,除國家有特殊規定外,一律給予開除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其他較輕刑罰,如本人一貫工作表現良好,犯罪後能夠認真檢討並有悔過表現,在群眾中未造成惡劣影響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留用察看處分。

第十三條本辦法規定的紀律處分,警告的處分期為半年,記過、記大過和降級的處分期為一年,撤職和留用察看的處分期為兩年。

受到總行、一級分行通報批評的員工,從通報批評下達之日起一年內,取消評先資格;受到紀律處分的員工,在處分期內,不得晉公升行政職務、行員的等級工資和評聘專業技術職務,取消評先資格。

第十四條紀律處分期滿後,經受處分人提

出申請,由原處理行決定是否解除處分。受

篇二:員工學習《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心得體會

員工學習《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心得體會

為了更好的服務客戶,提高專業素質。我行開展《中國農業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學習活動。這次活動,進一步增強我的合規意識,提高了遵規守紀自覺性。

通過這次學習,我學習到了很多規章制度以及違反的後果,讓我知道工作上什麼該做,什麼事情不能做,這次得學習,對我的崗位職責有十分重要的指導作用。也讓我認識到學習《中國農業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具體認識有如下幾點:

(一)通過學習活動,使我更加認識到制度建設和制度執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來看,《中國農業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是全行員工違規行為處理的基本依據。《中國農業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涵蓋了我行各業務條線、各業務品種的主要風險點,逐環節、逐崗位列舉了可能發生的違規行為,明確了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方式和尺度,量化和統一了全行的制度執行,這是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的基礎環節,也為管理者提供了強有力的管理手段。同時,使廣大員工熟知各自崗位的違規行為及相應的處罰尺度,做到銘記於心,外化於行,令行禁止,遵守經營秩序。

其次,開展學習活動是我行夯實管理基礎,從嚴治行,遏制案件發生的必然要求。《中國農業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是在全面總結和修訂原處理辦法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新業務、新管理制度的出台,完善、增加和調整了部分處理條款,明確了違規處理依據,為貫徹落實從嚴治行、從嚴執紀,持之以恆地堅持從嚴管理,必將打下堅實的基礎,對防範經營管理風險,遏制案件發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最後,《中國農業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是提高我行綜合實力,不斷增強我行競爭力的需要。

日趨激烈的競爭,是中國農業銀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制度建設和執行,應當是中國農業銀行面對競爭,戰勝對手的看家本領。乙個行的綜合實力和市場競爭能力,最根本的還是員工綜合素質軟實力。

我行以開展《中國農業銀行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學習活動為契機,引導員工樹立良好的職業操守,增強依法履職、合規經營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不斷增強合規經營意識、規範操作行為,培養員工良好職業道德和習慣,構築中國農業銀行現代企業文化,是提公升農業銀行綜合競爭力的根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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