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試行

2021-03-04 09:45:18 字數 4690 閱讀 3578

1、聘用原則:

1.1、公司總體聘用原則是:認同企業文化、公平競爭、擇優錄取。

員工是否被聘用,將完全取決於他的能力、品德、以及是否認同公司文化和是否符合該職位的要求,而不考慮性別、信仰、種族、膚色、殘疾、年齡、婚姻狀況等其它因素。

1.2、新進員工的聘用,由用人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申請,批准後即由人資行政部統一作出招聘安排。

1.3、公司所需崗位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或內部調公升。

1.4、應聘者經資料審查、面試、筆試、專業測試等考核合格,並經體檢合格後方可錄用。人員一經錄用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1.5、公司的各項聘用決定,包括招聘、錄用、工資、考核、提公升、調任、培訓和解聘等,將根據員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現而定,不形成定期調整的規定。

1.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不予聘用:

1.6.1、受刑事處分或被剝奪公民權未復權或負案在逃者。

1.6.2、吸食毒品或其它代用品者。

1.6.3、精神病或傳染病患者。

1.6.4、品性惡劣,有不良紀錄或曾被任職單位開除(或辭退)者。

1.6.5、偽造證件或證件不齊全者。

1.6.6、未滿18周歲者。

1.6.7、身體檢查後不適合從事食品行業工作者(從事食品加工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才能上崗)。

1.6.8、有親屬關係在同一資財(採購、財務)部門或有親屬關係在同一部門擔任主管職位者。

1.6.9、與上家公司尚未解除雇用關係者。

1.6.10、曾在本公司及所屬關聯單位被開除或曾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者。

1.6.11、其它法律法規禁止聘用的人員。

2、聘用條件和要求:

2.1、個人資料的提供是公司的聘用條件之一,員工應確保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完整、正確、並且是最更新的,公司將視情況予以核實。提供虛假資料或有意不提供者將被視為不符合公司的聘用條件。

2.2、員工在應聘時必須完整地填寫「員工履歷表」。

2.3、員工在辦理錄用手續前必須提供合法的本人身份證、學歷證等公司要求的有效證明檔案,特殊工種須持有上崗證或資質證書。

3、入職手續:公司每一位員工都有責任幫助新員工盡快融入新的工作、新的環境和新的文化,包括主管、部門長、人資行政部、周圍的同事以及新員工本人。員工入職應按公司的入職流程辦理相關的入職手續,並提供辦理錄用手續所需的有關資料、證件,以使人資行政部給予辦理工作證和安排宿舍等相關事務。

具體流程如下:

3.1、提交身份證、學歷證明、專業證明(如會計、電工證、駕駛執等)影印件存檔。

3.2、提交一寸彩色相片三張,領取工作證、錄取考勤指紋,人資行政部辦理錄用及安排住宿。

3.3、人資行政部組織入職公司級培訓及考試。

3.4、由部門實施部門培訓和上崗技能及安全培訓、考核。

4、上崗前培訓與學習:員工報到後,人資行政部組織進行以下內容的入職或調崗培訓並考試。

4.1、公司簡介、企業文化及經營理念。

4.2、企業規章制度(《員工行為規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及公布的公司規定)。

4.3、安全知識(包括生產生產、治安安全、食品衛生安全、消防安全等)並擇要實際操作。

4.4、6s和iso9000、iso22000等體系基礎知識。

4.5、各用人部門針對崗位特點對員工進行上崗前部門和班組培訓,培訓內容包括部門工作手冊、生產作業指導書、崗位使用裝置的效能、操作步驟、安全生產知識和注意事項及緊急情況的應變措施等。培訓後需進行考核或考試,合格者方可上崗。

4.6、員工調崗應進行上崗前培訓,由人資行政部監督執行;跨部門調崗,需要進行部門和崗位兩級培訓;同部門崗位調整,需要進行崗位培訓;培訓應有考核。

5、在職培訓:

5.1、公司以提高企業管理和技術水平、吸收先進管理和技術為目的,將不斷組織、選送員工接受知識、技能方面的培訓學習,凡被安排參加培訓的員工,非特殊原因,不得缺席,外訓則應簽訂培養協議。

5.2人資行政部於每年的11月份組織各部門開展培訓需求調查,經過分析、彙總後,制定下一年《年度培訓計畫》。

5.3、各部門依據公司年度培訓計畫組織實施培訓,培訓結束後最遲每季度將相關培訓記錄統一交人資行政部存檔。

5.4、各部門計畫外培訓需填寫《培訓申請表》,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5.5、所有委外培訓統一由人資行政部安排參加。

5.6、委外培訓結束後須出示有關證明,合格者予以全額報銷培訓費用(含資料和培訓費、住宿費和交通費),如未能完成培訓或成績不合格者不予報銷(如培訓費用已由公司墊付,則在當月工資中扣取),培訓費用報銷應會簽人資行政部審核。

5.7、委外培訓結束回廠後,受訓者應在三天內到人資行政部移交培訓課件、資料;在培訓結束後兩周內受訓者應向人資行政部交培訓心得體會或開展培訓分享活動(有培訓記錄和簽名)。

6、員工人事檔案:

6.1、公司由人資行政部為每位員工建立員工人事檔案,以對員工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及員工在公司內的錄用、工資、考核、提公升、調任、培訓等人事資訊作統一的管理。員工人事檔案的保密是公司的政策,只有經授權的人員因正當工作需要才能獲取。

知情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傳播此類資訊。

7、試用期及轉正:

7.1、新錄用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後可予轉正,生產一線員工入職七天才予以發放工裝。

7.2、試用期規定:簽訂一年合同期的為乙個月,簽訂二年合同期的為二個月,三年以上合同期的為三至六個月;試用考核不合格者根據情況可再延長試用期1-2個月,不延長試用期的辦理試用不合格離職手續。

7.3、試用期滿須進行考試、考核,成績合格者方能轉為正式員工,並由人資行政部辦理轉正及薪資核批手續。

7.4、員工在試用期間,如發現品行欠佳或經試用部門認為能力、身體條件不適合或發現進入公司前曾有本制度規定列明的不法事情等原因可隨時停止試用。試用期內違反公司規定受警告處分或經考評需延長試用期者,一般須酌情延長試用期;試用期內違反公司規定受記小過或以上處分者,根據個人認識態度決定是否繼續試用。

7.5、入職員工經公司分派試用工作後,應即赴派定單位工作,不得藉故拖延或請求更換。無故拖延三日未到職者即停止試用,按自動放棄處理,但事先經批准者不在此限。

8、勞動合同的簽訂:

8.1、公司錄用員工,應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勞動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8.2、勞動合同分為有固定期限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合同。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為一至三年。

8.3、員工經錄用後公司將與之簽訂勞動合同。

8.3、勞動合同期滿繼續為公司服務者,依規定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如公司或員工有一方不續簽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將終止,員工即時辦理離職手續。續簽或不同意續簽需提前乙個月告知對方。

8.5、員工試用期滿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必需提前30天向公司提交書面辭職報告,特殊情況需經批准;員工離職前應按要求辦理工作交接等離職手續,未辦理完工作交接等離職手續的暫不發放未發工資(不計利息),在工作交接辦理完後再給予發放。

9、晉公升和調動:

9.1、公司將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工作能力,公司的業務和個人職業發展的需要,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和職務。公司提倡和鼓勵員工努力追求企業與個人共同發展及成功,並通過培訓、內部招聘、職位異動(含晉公升和崗位輪換等)來提高員工工作技能及個人綜合素質。

9.2、內部招聘:人資行政部根據各部門的空缺職位、新增職位的需求,在公司內部發布招聘廣告,已滿試用期、無違紀或不良記錄且符合條件的員工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均可報名參加,人資行政部對員工進行考試、篩選後擇優錄用,並填寫《員工異動申請表》。

9.3、職務晉公升:可以是同部門或不同部門之間的晉公升,由部門根據員工的傑出表現或特殊貢獻而提出申請或推薦,人資行政部負責審核各部門公升等公升職申請,對於不符合公司政策規定的有權予以退件處理。

按公司政策,如有較高職位空缺時,公司會挑選合適的員工補缺。各員工之品行、資歷、素質、受教育程度、參加培訓情況、過往工作表現和績效以及其它才能均列入考察因素。同時,員工也可以自薦(同等條件下,入職較早之員工優先)。

9.4、晉公升以及跨部門異動後員工的考察期根據職位等級不同而定:一般為三個月,在原崗位試用期未滿而調動者,按新員工的試用期,本部門異動無需考察期。

9.5、部門根據員工新崗位的考察期表現、任職能力、貢獻和相關資格在考察期滿前三天作出書面評核。如果未通過考察期或未填寫書面考察評核表的,則先前所申請的晉公升無效。

9.6、凡晉公升人員所在的部門均須填寫員工晉公升書面報表,經核准後,將審批後的此報表(生效日期應填考察期滿後的第乙個工作日)交人資行政部存檔後,再與員工面談。

10、 離職手續辦理 (離職分為「辭職」、「辭退」、「自動離職」三種) :

10.1辭職:

10.1.1、公司員工申請辭職者,應提前三十天向公司人資行政部提交書面辭職報告,並按人資行政部要求辦理離職告知核准和工作交接等手續;在接交人到位及辦好工作移交前提下,經部門負責人同意並向公司申請後可提前離開。

試用期內人員在辦好工作移交前提下,可不限定提前時間。接交人未到位前執意要離職或未按要求辦理交接手續者,視情況扣除差額天數的工資或部分工資 (特殊情況報總經理助理及以上人員批准可另行對待)。

10.1.2、辭職人員須於批准辦理辭工手續之日上午12點前辦好離職手續,於中午在其他員工下班後到宿舍清理行李搬出宿舍放於門衛室,下午上班時到人資行政部核算工資,核算完成後由公司財務部統一在下月發放工資之日發放到其本人農業銀行賬戶上,或由其本人親自領取;手續未完前須在門衛室內等候,不得在廠區內四處走動。

10.1.3、離職告知手續經批准後,員工應按公司規定辦理相關移交手續。

包括:與部門主管或接交者辦理工作、工具及檔案資料移交,與人資行政部辦理辦公用品、工作證、服裝等的退交,以及宿舍退住,與財務部辦理借款或未報銷手續,與it崗位辦理資訊或電子資料交結和賬戶封存等。

10.1.4、所有離職人員(含自動離職),因個人直接責任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按雙方協商確定的賠償額,從其未發工資中扣除,如未發工資不足賠償額,公司保留事後追償的權力。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明確了a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改進建議之後,必須制定一系列完善的制度來落實改進建議。a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包括五個部分,有招聘制度 培訓制度 考評制度 員工職業發展制度 薪酬制度。招聘制度規定了招聘需求的制定 招聘政策和招聘程式。培訓制度規定了培訓的組織實施過程 職前教育...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逐步達到科學化 規範化 制度化,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根據 勞動法 公司法 企業法 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堅持 效率優先,兼顧公平 企業發展,文秘資源網員工富裕 的原則,正確處理企業 員工之間的利益分配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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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逐步達到科學化 規範化 制度化,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根據 勞動法 公司法 企業法 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堅持 效率優先,兼顧公平 企業發展,文秘資源網員工富裕 的原則,正確處理企業 員工之間的利益分配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