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星級教師評選暫行辦法

2021-03-04 09:43:58 字數 3388 閱讀 7974

(修訂稿)

為進一步完善教師激勵機制,提高教師師德水平和業務能力,增強教書育人的榮譽感和責任感,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星級教師是我市為表彰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的優秀教師而特設的榮譽稱號。星級教師應當是師德的表率、育人的模範、教學的專家。

第二條星級教師推薦評選物件為:幼兒園、小學、初中、普通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教育中心校持有教師資格證的在職教師;教育局教研室、教科室、教技室以及直屬校外教育單位在編在崗教師。

第三條星級教師推薦評選工作於每年6月至8月進行,每次評選400名左右。星級教師分為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和星級教師四個等次,有效期為一年(當年9月至明年8月)。星級教師於每年教師節期間予以表彰獎勵。

第四條星級教師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師德表現方面:自覺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認真踐行「愛生、育人、服務、奉獻」的教育行業精神。近三年內,年度考核均達「合格」及以上,師德考核均達「良好」且至少一次達「優秀」。

2.教育教學方面:有班主任工作經歷並積累豐富的班級管理經驗。有機結合學科教學並主動配合所任班級班主任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在輔導、幫教學生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

勝任所任學科教學,完成規定的教學工作量。當年度,課堂教學滿意度達80%以上,教學質量在同年級同學科中名列前茅或有大幅提高,開設過校級及以上公開課或示範課。

3.教育科研方面。當年度作為核心組成員(前5名)承擔或參與昆山市級及以上課題研究工作並取得階段性成果。近兩年作為第一作者在昆山市級及以上刊物上發表專業**(當年度不少於1篇),或近三年正式出版專著1本(10萬字以上)。

4.指導教師方面。積極承擔指導青年教師任務,當年度至少指導1名青年教師並取得一定成效。

第五條以下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需具備下列條件:

1.中等專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具有本專業相關的高階工及以上技能等級證書或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2. **教育中心校教師:(1)努力為社群居民服務,積極開設以社群教育、**教育、青少年教育等為內容的業務講座,本學年開設內容不同的講座不少於2次,有明確講課專題,聽課人數不少於50人。

(2)近兩年作為第一作者在蘇州市級及以上學術刊物上公開發表社群教育、**教育或本專業學術**(當年度不少於1篇)。當年度作為核心成員(前5名)承擔或參與昆山市級及以上課題研究工作並取得階段性成果,或參與編寫社群教育特色課程。(3)蹲點社群,指導工作,所指導的社群在昆山市級及以上建立工作中成績顯著。

3.直屬校外教育單位教師:(1)本學年組織並參加教師專業技能大賽或進行專業技能交流展示等。(2)本學年積極籌畫參與組織大型公益社團主題活動,活動效果好。

(3)近兩年作為第一作者在蘇州市級及以上學術刊物上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當年度不少於1篇)。當年度作為核心組成員(前5名)承擔或參與昆山市級及以上課題研究工作並取得階段性成果。

4.教研、教技、教科室人員:(1)本學年組織並參加課堂教學大賽或開設公開課等教學活動。(2)具有先進的教育教學理念,教育教學改革思路清晰,教育教學研究成果豐碩。

(3),或近三年正式出版過本學科專著(10萬字以上),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與推廣價值,對提高本學科教學質量有積極指導作用。本學年主持或作為核心成員(前5名)參加蘇州市級以上教科研課題研究,有研究成果。

5. 正職校長、書記:(1)任校級正職領導後,仍從事教學工作,每學期任課時數不少於本校專任教師課時數的1/4;(2)校級正職領導要及時了解本校一線教學狀況,堅持聽課,每學年聽課需在60節以上。

(3)在提高學校辦學水平、加強教育教學管理等方面經驗豐富,業績突出。

對特別優秀的教師或者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可以破格申報。

第六條有下列情況的,在評選時予以加分:

1.當年度在昆山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或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比賽、評比中獲獎的;

2.當年度所指導的學生在昆山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或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比賽、評比中獲獎的;

3.當年度在昆山市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或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活動中開設教育教學講座的;

4.當年度獲得昆山市級及以上綜合或條線榮譽的;

5.獲得昆山市級及以上骨幹教師稱號(聘期內有效)的。

第七條星級教師推薦評選必須依照下列程式進行:

1.下達名額。教育局星級教師考核評審委員會根據各校(單位)教師總數和骨幹教師數量,下達星級教師推薦名額。

2.個人申報。教師在對照星級教師推薦評選條件的基礎上,向學校(單位)提出參評申請。

3.推薦提名。學校(單位)星級教師評選小組在教師申報的基礎上,根據民意測驗和考核情況,研究確定推薦人選。擬推薦人選在本校(單位)公示5天。經公示無異議後報市教育局。

4.考核初審。教育局星級教師考核評審委員會對學校(單位)推薦提名的星級教師獲選人進行考核初審,確定星級教師人選。

5. 確定星級。教育局星級教師考核評審委員會根據星級教師人選的現實表現,根據學科類別按比例擇優確定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和星級教師人選。

第八條星級教師推薦評選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堅持條件、擇優遴選原則。推薦評選星級教師應向長期在教育教學一線的教師傾斜,向長期從事農村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傾斜,向在教書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教師傾斜,充分體現星級教師的先進性和模範性。

2.發揚民主、群眾公認原則。各校(單位)要召開星級教師候選人民意測驗會。參加民意測驗人員應隨機抽選,原則上不少於50人。

候選人為幼兒園、小學、初中、普通高中、中等專業學校專任教師的,需本校全體教師的50%以上(其中同學科老師80%)、學生代表(任教班級隨機抽20人以上)參加;候選人為**教育中心校教師的,需本校全體老師和社群服務物件代表(20人)參加;候選人為教研、教科、教技室人員的,需本室全體人員的80%和同學科教師代表(10人以上)參加;候選人為校級正職領導的,需本校全體教師的80%以上參加。民意測驗同意人數須在三分之二以上。

3.嚴格規範,科學公正原則。各校、各單位要認真做好推薦提名和民意測驗工作。教育局星級教師考核評審委員會要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好考核評審工作。

第九條星級教師必須履行以下職責:

1.星級教師要嚴格要求自己,在師德師風建設、教育教學實踐、教育科學研究等方面發揮模範帶頭作用。

2.五星級、四星級教師每年在昆山市級及以上開設公開課或示範課1節;三星級教師和星級教師每年在片(校)級及以上開設公開課或示範課1節。

3.五星級、四星級教師每年在省級及以上學術刊物上發表**1篇;三星級教師每年在蘇州市級及以上學術刊物上發表**1篇;星級教師每年在昆山市級及以上學術刊物上發表**1篇。

第十條附則

1.聘期、**發表、獲獎等的截止時間為當年度6月30日。

2.對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實行「一票否決」。因違背黨的教育方針和有關政策規定,受到教育局通報批評的學校,校級領導兩年內不得申報。

3.凡在申報星級教師過程中提供假學歷、假證明、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其評審資格,五年內不得申報,同時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及有關責任人相應的處分。

4.民辦學校的星級教師獎勵可參照教育局制定的標準發放,獎勵經費由各民辦學校自籌。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昆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昆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瞪羚計畫企業星級評定管理暫行辦法

為保證中關村科技園區高成長企業擔保貸款綠色通道 簡稱 瞪羚計畫 順利實施,規範 瞪羚 企業信用星級的評定標準,加強對 瞪羚計畫 專項資金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第一章適用範圍及實施機構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範圍為取得中關村管委會 瞪羚 企業認定資格和中關村企業信用促進會入會資格 經中關村科技擔保公...

姜堰市骨幹教師考核暫行辦法

討論稿 為健全我市骨幹教師選拔 培養和考核機制,充分發揮骨幹教師在教書育人 教育研究 指導培養青年教師等方面的示範 引領與輻射作用,特制定本考核辦法。所考核的骨幹教師分江蘇省特級教師 泰州市特級教師後備人才 泰州市學科帶頭人 泰州市教學能手 姜堰市學科帶頭人 泰州市教壇新秀 姜堰市教學能手 姜堰市教...

黃山學院優秀輔導員評選暫行辦法

為了切實加強我校學生專職輔導員 以下簡稱輔導員 隊伍建設,激勵和促進輔導員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根據學校相關規定,結合輔導員工作特點和實際,制定本辦法。一 評選範圍 全體專職輔導員 二 評選名額 每年評選一次,在年終考核後進行,每次評選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