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實踐活動評價實施

2021-03-03 21:43:01 字數 5866 閱讀 9834

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是一項過程開放、方法多樣、主體多元的系統性工程。如何在充分把握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理念的基礎上,圍繞課程總目標,貫徹落實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的基本原則,把對課程實施各主體民主、客觀、公正和有效的綜合評價付之於行動,是本節所將要討論的重點。

就其性質而言,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也是一種實踐性、活動性過程。同綜合實踐活動一樣,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過程也需經歷周密計畫、精心組織、嚴密監控、及時調整和總結反思等環節。任何環節的疏忽,都會導致評價結果的失真。

為此,我們必須杜絕隨意性、形式化、不負責任、走過場或者穿新鞋走老路的評價發生。

那麼,怎樣才能真真實實地實施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呢?我們認為,應當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課程評價的組織領導機構及其管理

1.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的組織機構與管理。

課程改革實施是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與此相適應的評價機構的組織管理形式也是自上而下的。它由教育行政部門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指導中心、學校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領導委員會和年段或班級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指導小組三個部分成員組成。教育行政部門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指導中心履行當地所有學校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的組織、指導、監督職責;學校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領導委員會主抓本校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的組織、指導、監督以及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指導中心總結反饋的職責;年段或班級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指導小組直接組織、指導、監督並向學校總結反饋本年段或本班級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的具體情況的職責。

教育行政部門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指導中心的評價物件包括學校、教師和學生,同時接受學校、教師、學生乃至社會的監督;學校和年段或班級兩級機構評價的物件是教師和學生,同時接受上級部門、教師、學生、家長的監督。

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的過程是評價者與被評價者共同參與、共同意義構建的過程。實施課程評價的組織機構的人員組成應當兼顧各種課程實施主體,即領導或專家、教師、學生和家長。具體來說,教育行政部門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指導中心由教育行政分管領導掛帥,進修學校或教育科研單位相關負責人、各校校長、當地綜合實踐活動課程骨幹教師為成員來共同組成;學校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委員會由學校分管領導掛帥,教務處或科研處負責人、學校綜合實踐活動課程骨幹教師、學生代表為成員共同組成;年段或班級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指導小組由年段長或班主任負責,年段或班級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指導教師、學生骨幹等人員組成。

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邀請家長或社會人士以特邀代表的身份參加評價。

2.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管理與監督制度。

任何組織、任何機構,要在實際工作中高效履行其工作職責,就必須要有能促進其各成員發揮主觀能動作用的激勵機制和限制其各成員濫用職權行為發生的監督機制。只有讓各成員有所為有所不為,才能促成組織或機構形成凝聚力的同時大膽創新。對於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機構來說,不論是何種級別的評價機構的管理與監督機制,都應建立在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基本理念和主要原則的框架之下,讓其成員明確自身的主要工作職責、具體的任務分工和在實際的評價操作中如何規範自身的評價行為及日常工作考核要求。

3.狠抓機構組**員的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相關理論和實際操作培訓。

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操作是否得當,不僅關係到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功能是否實現,同時還關係到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目標的是否實現。接受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相關理論和實際操作培訓,是實施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指導者成長的必由之路。狠抓相關培訓工作是科學評價的前提。

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相關理論和實際操作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課程意識、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理念、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理論、綜合實踐課程評價方法及操作要領以及與此相關的其他理論知識。培訓的目的,不僅要使評價者評價觀念得以改變,同時還要使評價者掌握多種評價方式和手段的操作技巧。

培訓的方式,可以採取集中培訓、分散自學與出外交流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制定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方案設計與實施

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方案包括評價重點與主要評價專案的確定、評價活動的組織形式、實施評價的操作流程和評價結果的表述四個部分。下面結合評價的三種不同物件逐一加以闡述:

1、對學校的評價。

(1)確定評價的重點和評價的主要專案

對學校的評價,一般是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綜合實踐活動評價指導中心組織和完成。行政部門評價指導中心可以根據當地新課程改革實施的不同進度、不同類別學校的辦學要求、學期或學年的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改革的實施重點來確定相應的評價重點和評價專案。一句話,就是要依據當地實情和被評價學校的實際發展水平,分階段、分層次地確定評價重點和評價專案,切忌不加考察地一刀切、千篇一律或盲目照搬照套。

(2)評價活動的組織形式

俗話說,內容決定形式。作為評價操作的實際形式表現,評價活動的組織形式必須由評價的主要內容來決定。根據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學校評價的內容特點,對學校實施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改革進行評價的組織形式通常有以下幾種:

①學校自評。在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中,評價者與被評價者都是評價的主體。被評價的學校可以通過自我認識、自我反思、自我總結的自評,來發現自身的得與失,調整和完善工作計畫,為今後的努力確定新的目標和方向。

這是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自我參照評價的體現。

②問卷調查。由於工作特點的制約,參與評價的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指導中心,往往不能實際介入學校日常的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實施的每乙個環節,對各個學校開展綜合實踐活動的具體情況了解甚少,評價的資訊資料掌控不足,這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評價的可信度。為此,在實際評價之前,通過問卷調查的方式,多層面了解被評價學校的教師、學生和家長的意見和看法,是實現真實評價的必要手段。

問卷調查的物件包括教師、學生和家長,調查方式可以採用隨機抽樣式調查。

③現場審議。現場審議,是一種對學校在課程實施前與後,關於課程設計和課程實施的整體效果進行現場分析評價的方法。這種評價,是評價者們在通過實地考察、實地取證、活動觀摩、與被評價者近距離交流,掌握第一手資料的基礎上共同分析、交流、討論並最後得出評價結論的過程。

這種通過現場審議的方式對開設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學校進行評價,是當前最主要的評價方式和手段。

④交流訪談調查。所謂交流訪談調查,就是由行政部門綜合實踐課程評價指導中心主持,隨機抽選一些教師代表和學生代表,就本校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設計與課程實施效果等有關具體問題進行集體訪談調查的一種評價方法。這種評價,有利於評價者通過相互啟發、共同**、相互質疑等手段開闊視野;有利於評價者聽取來自各方的不同意見,開拓民主評價的空間。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讓參加座談答疑的每乙個人自由地暢所欲言,教師、學生和家長應當分批進行。

(3)評價操作程式。

對學校進行評價的一般性操作程式是:制定評價細則——組**員——實地考察取證——初步審議——座談反饋——形成最終評價。

(4)評價結果表述。

任何一種評價,都要有結果體現。由於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的目的不在於對學校進行排次,而在於促進學校的進一步發展。因此,評價結果的表述既要對被評價學校在課程實施等方面的成績作出充分地肯定,也要指出被評價學校存在的具體問題和不足並有針對性地提出希望和要求。

評價結果的表述形式,可以採用具體直觀的量化分值和措辭簡潔明確的質性評定語言相結合的方式。

2、對教師的評價

(1)確定評價的重點和評價的主要專案。

對教師的評價,要在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實施規劃的總體框架內,依據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中教師評價的主要內容來確定評價的重點和專案。對教師評價的重點和評價主要專案的確定,一般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指導中心擬訂教師評價總則,各個學校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領導委員會根據學校的自身特點和自身發展現狀制定具體操作細則來共同完成。

(2)評價活動的組織形式。

對教師的評價,一般情況下直接由教師所在學校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領導委員會組織實施。其評價活動的組織形式通常有以下幾種:①教師自評;②同事評議;③學生、家長座談;④部門日常考核評價;⑤相關理論知識測試。

對於前面三種,其評價活動的組織形式與學校評價相似,這裡著重講述部門日常考核和相關理論知識與技能測試。

部門日常考核評價:綜合實踐活動的實踐性、過程性和生成性,決定了教師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組織與實施不可能一蹴而就,也決定了對教師實施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教學進行日常考核的重要性和必然性。對教師進行日常考核評價,是學校職能部門行使課程改革管理權利的體現,也是進一步規範教師日常教育行為的一種有力保障。

其考核的內容有:教師學期初制定的課程活動指導計畫、課堂活動指導教案、學生活動情況記錄、教學指導反思、學生活動案例分析、特殊生跟蹤指導記錄、期末教學總結、教育文獻摘要和參加校內外教研活動情況等等。

相關理論知識與技能測試:教師的理論知識水平和活動指導策略,是實施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改革的教師素養的要素構件。理論知識與技能測試,雖然不是對這些相關要素構件進行評價的唯一手段,但也是對教師綜合素養進行判定不可缺失的乙個環節。

這種測試包括綜合實踐活動課程通識、課程評價要領、課題研究的基本方法、活動指導策略和計算機操作技能等內容。試題的型別包括知識型和問題解決型兩類。測試的形式一般可採用筆試、問卷、答辯和動手操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3)評價操作程式。

制定細則——組**員——材料會審——民主評議——形成結論。

(4)評價結果表述。

對教師的評價目的與對學校的評價一樣,是為了促進教師的發展。因此,對教師評價的結果表述也應從肯定教師的工作努力和指出工作中的問題與不足兩個方面考慮,以量化評定為輔,質性分析為主,進行論定。

3、對學生的評價

(1)確定評價的重點和評價的主要專案。

學生評價,是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的最主要內容,也是課程評價最值得慎重的環節。務必在充分把握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理念的基礎上,嚴格依照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原則,根據小學生不同階段發展要求和學校學期規劃,制定各學期學生評價的重點及主要專案。

(2)評價活動的組織形式。

對學生的評價,通常採用學生自評、活動小組互評、指導教師點評和評價指導小組綜評四種形式。其中學生自評、小組互評和指導教師點評貫穿於學生課程日常學習的每乙個環節,包括期末綜評。至於年段或班級,一般是在學期末或學期末才由學校統一進行。

(3)評價指導小組綜評操作程式。

制定細則——組**員——公布測評專案——組織命題——材料會審——成果觀摩——民主評議——形成結論。

(4)評價結果表述。

由學校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領導委員會和學校教務處聯合,出具以激勵性語言為主的學生綜合實踐活動素質報告單,並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議。

福建省永安市第七中學的評價方案

為了讓對學生評價的學校和教師便於操作,特對福建省永安市第七中學的評價方案做簡單的介紹,以供參照執行。

1.活動技能評價——10分

在學期的期初,由學校綜合實踐活動評價領導委員會成員討論確定各年段學期活動技能測試專案(由必選和自選兩個部分組成)並予以公布。如:給定主題,設計問卷調查表、給定背景資料,設計並製作幻燈片等;在臨近學期期末,學生依據學校所公布的專案自選其中的三個專案(兩個必選和乙個自選)並填表彙總到學校教務處;組織相關教師依據學生報名情況,對所要測試的專案進行命題,要求每乙個專案有10道備選題;每乙個學生以抽籤的方式抽取考題並在相應的規定時間內完成;以學生初評教師綜評的流水評判方式對學生的完成情況進行評分。

2.活動過程評價——50分

以課題組為單位,課題活動過程記錄為依據,學生自評、組內互評和指導教師點評相結合的形式,對學生參與課題研究的情況加以評定。評定的主要專案有:參與活動的態度和積極性情況(10分)、組內協作交流情況(10分)、承擔的任務及完成情況(10分)、知識創新和活動體驗情況(10分)、與以前對比發展變化情況(10分)。

活動過程評價表:

課題名稱:小組成員:

評價專案學生自評(姓名:)家長參評組內互評教師評價總評

參與活動的態度和積極性情況(10分)

組內協作交流情況(10分)

承擔任務及完成情況(10分)

知識創新和活動體驗情況(10分)

與以前對比發展變化情況(10分)

3.課題研究成果評價——30分

同樣以課題組為單位,要求各課題組在完成結題材料準備之後,以課題成果匯報交流會或答辯的形式加以介紹,年段或班級綜合實踐活動評價指導小組成員當場舉牌亮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值確定各課題組的分值。當課題組成員或其他同學對評價委員會的評定分值產生疑義時,允許學生申辯,但最終由年段或班級綜合實踐活動評價指導小組裁定是否變更評定分值。

4.學校總評——10分

學校組織活動指導教師根據每乙個學生平時上課情況、參加主題活動情況、學生檔案袋記錄和前三項評定結果進行綜合評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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