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入用手續

2021-03-04 09:31:17 字數 4951 閱讀 8158

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

浙江省分公司員工招聘錄用暫行辦法

(修訂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員工招聘錄用工作,制定《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浙江省分公司員工招聘錄用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招聘錄用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

(二)人才適用和多渠道用工原則。招聘適用人才,實現員工學歷、能力與崗位需求相匹配,做到高效精幹。

(三)注重實踐能力,加速人才培養的原則。

(四)成本控制原則。招聘過程中,嚴格控制人力、時間、費用等,降低招聘成本。

第三條招聘錄用許可權

公司的招聘錄用實行「整體規劃、分級實施」。公司整體的招聘規劃由省公司綜合部統一制定和協調;具體招聘工作則由省公司、地市分公司按照管理許可權組織實施。具體許可權界定為:

(一)省公司員工的招聘,由省公司綜合部負責組織實施。

(二)**機構經營班子成員、財務部門,綜合部經理由省公司綜合部負責招聘。省公司綜合部根據實際情況,可委託地市機構具體實施上述員工招聘錄用的全部或部分程式。

(三)四級機構經營班子成員,由省級分公司綜合部負責招聘。

(四)**機構其他員工和四級機構員工,由**機構負責招聘。

第二章招聘錄用程式

第四條招聘錄用程式

1、公司員工招聘錄用工作,按照下列程式進行:

2、勞務派遣人員招聘錄用程式按照省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公司員工的招聘,必須根據省公司綜合部下達的編制計畫進行。

省公司綜合部通過以下途徑下達和調整編制計畫:

(一)年度人力資源計畫:每年四季度,省公司擬定下一年度的人力資源計畫,確定系統用人需求,報公司領導批准後形成編制計畫。

(二)臨時需求計畫:編制計畫執行過程中,各部門和各分支機構因業務發展需要,按照調整人員編制的相關規定,確需增加人員編制的,需由用人單位填寫詳細的《人員需求申請表》(附表一),寫明具體崗位及資格要求,報省公司審核批准後實施。

(三)地市分公司應參照第五條規定程式,在省公司下達的編制計畫內制定和下達所轄管理機構的編制計畫。

第六條制定招聘計畫

(一)為了保證招聘工作順利實施,應制定招聘計畫。招聘計畫主要包括招聘範圍、招聘時限、招聘預算、招聘渠道等內容。

(二)招聘計畫應以省公司下達的年度人力資源計畫為依據,在人員編制總量範圍內實施招聘工作。

第七條招聘渠道

1、根據招聘計畫確定的崗位要求,選擇不同渠道用工方式,逐步轉變用工理念。對於公司關鍵崗位,採用勞動合同制員工,非關鍵崗位(如錄單員、接線員、綜合事務等崗位)採用勞務派遣人員。

2、省分公司和地市分公司本部的員工,優先從所轄分支機構具有實踐工作經驗、表現優秀的員工中招聘。各級公司內勤崗位優先從營銷員和勞務派遣人員中進行選拔。

3、部分專業技術人才(如it、精算、財務、法律等)視崗位需求開展校園招聘或社會招聘。

第八條招聘員工條件

(一)基本要求

1、認同公司企業文化。

2、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違紀受處分等不良記錄。有良好的團隊協作和創新意識,有較強的學習理解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

3、穩定性較強。原則上近5年跨系統調動不超過2次。

4、身心健康。

(二)工作經歷、年齡、學歷條件

1、招聘到省級分公司,地市分公司本部相關崗位的,原則上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3年以上保險專業工作經驗、年齡45周歲以下。

2、到省公司工作的社會招聘人員,還應具有大型金融保險機構省級分公司機關或其它大型企業集團總部等相關單位3年以上工作經歷。

3、招聘到地市級以下分支機構相關崗位的,原則上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2年以上保險專業工作經驗、年齡40周歲以下。

4、對部分專業人才(如it、精算、財務、法律等),可根據崗位需求招收應屆畢業生。

5、特別優秀人員,可適當放寬本款規定的工作經歷、年齡和學歷條件,但須報省公司批准。

(三)管理序列員工還須具備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求的任職條件。

(四)任職迴避:

1、具有直系親屬關係和夫妻關係的所有員工不能在同一級公司工作。

2、具有下列親屬關係之一的員工不得在同一級公司擔任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司從事監察、審計、人事、財務等工作。

(1)夫妻關係;

(2)直系血親關係,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

(3)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親關係,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3、員工具有親屬關係,應及時向公司作出說明。

第九條招聘初選

招聘資訊發布後,綜合部門應及時收集應聘者簡歷,對照招聘崗位任職資格要求,會同用人部門對通過各種渠道收集的應聘簡歷進行初步篩選,經本級公司黨委會研究確定參加筆試的人員名單,或根據應聘人員具體情況確定直接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第十條筆試

筆試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專業知識。各級單位可針對應聘崗位制定筆試題,由綜合部門制定素質測試題,用人部門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制定專業測試題,綜合兩部分筆試成績確定筆試結果。

第十一條面試

(一)面試內容

通過面對面交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個性心理和專業技能。

(二)面試一般程式

綜合部將經筆試篩選的應聘人員情況提交黨委會,由黨委會研究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通常為二輪,根據面試人員的層級、職級不同,由黨委會決定是否直接參加第二輪面試。

1、第一輪小組面試。由綜合部和相關部門組成面試小組(通常為3-5人),對應聘人員的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進行面試。面試小組成員需對每位應聘人員形成書面評價和錄用意見,由綜合部收集後,形成彙總意見報黨委會研究確定進入下一輪面試人員。

2、第二**司領導面試。由公司領導集體或分別與應聘人員面談交流,對其基本素質、業務能力等進行測試。必要時請應試人員提交市場調研報告和工作思路等書面資料。

3、考察溝通。面試期間,綜合部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基本情況、工作業績、品德和誠信情況等,並就薪酬、崗位等情況與應聘人員進行溝通。

4、根據面試和考察溝通情況,提請黨委會研究決定擬錄用人員。

(三)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須出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證和其他證書以備查驗,綜合部應記錄查驗情況。

第十二條錄用溝通

對於已通過面試的擬錄用人員,由綜合部與擬錄用人員就崗位、薪酬、入職手續等進行進一步溝通。

第十三條請示和報備

根據《中共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委員會關於所屬公司總部部門和省級機構負責人任免工作的暫行規定》和總公司相關規定,需要徵得上一級公司同意的人員聘任,按照規定辦理請示或報備手續。

第十四條體檢和背景調查

(一)通過面試的擬錄用人員,須到公司指定地點進行體檢,體檢結果交綜合部備案。

(二)對擬錄用人員,按照招聘許可權由省公司或地市分公司綜合部進行背景調查。背景調查一般包括審閱檔案、到原單位進行調查核實等方式,必要時可要求擬錄用人員提供原單位相關證明材料(加蓋原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印章)。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不予錄用:

1、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結案者。

2、曾被公司按違紀辭退處理的員工。

3、被核實在其他公司有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觸犯法律或不道德行為者。

4、個人向公司提交的證件資料虛假或資歷背景資訊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者。

5、其它經本公司認定不宜錄用者。

(三)體檢和背景調查合格的,按照招聘許可權由省公司或地市分公司綜合部正式發出錄用通知。

第十五條招聘工作紀律

(一)參與招聘工作的有關人員,必須遵守以下紀律:

1、招聘工作的資訊由綜合部統一對外發布,其他人員不得私自向外洩露。

2、不得洩露應聘人員資訊,不得透露面試評議和討論情況。

3、參加招聘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分工做好工作,不得打聽與自己工作無關的招聘保密資訊。

(二)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員工,公司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三)綜合部應及時總結招聘工作經驗,定期進行招聘效果反饋調查,了解用人部門對新員工的使用情況及滿意度,了解新員工對公司的認同感和滿意度,及時改進不足,不斷提高招聘工作質量。

第三章入職及培訓

第十六條入職

(一)正式入職時,社會招聘的員工需提供完備的用工手續,包括與原單位正常解除勞動關係的手續等。

(二)員工入職需提交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證和其他資質證書的影印件於綜合部留存;統一填寫《員工基本情況登記表》(附表二)。

(三)員工入職後,由綜合部辦理接轉社會保險、人事檔案、黨團組織關係等手續,用工單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四)員工入職後,綜合部需及時收集員工詳細資訊,並按要求錄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

第十七條入司培訓

(一)員工正式入職後,參加公司規定的入司培訓。具體規定參照總公司《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新員工入司培訓實施細則》。

(二)新員工入職,實行指導人制度,一般由員工所在崗位的直管領導擔任,對員工進行崗位知識和技能的指導培訓,幫助員工盡快適應工作。

第四章試用期及轉正

第十八條試用期考察

1、高校應屆畢業生執行國家規定的見習期,見習期滿辦理轉正定級手續。

2、社會招聘的人員,按照國家規定,根據合同簽訂期限確定試用期。實際工作表現特別突出者,報本級黨委會研究,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中國人保系統調入人員或其他特殊人才,可不安排試用期。

3、錄用人員在試用期和見習期間,由所在部門和綜合部共同進行考察。綜合部主要考察員工參加培訓情況、遵章守紀等內容,所在部門主要考察其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

第十九條轉正

新入職員工經試用期考察合格後,成為公司正式員工;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將延長試用期或解除勞動關係。

人員轉正程式為:

(1)試用期屆滿時,綜合部提前十天通知其本人和所在部門辦理轉正手續。

(2)所在部門負責人根據錄用人員在試用期的工作表現,填寫部門評價意見並提出是否轉正的具體意見。

(3)綜合部根據部門評價意見和對員工試用期的考察,提出轉正意見並報黨委會批准。

(4)經考察合格同意轉正的員工,由綜合部辦理相關手續,正式成為公司員工。

(5)經考察需延長試用期的員工,綜合部出具書面延期轉正通知書,經本人簽名確認後繼續進行試用期考察。

員工入職手續辦理

第一條目的 規範員工入職與試用管理工作。第二條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新員工及試用期管理工作。第三條職責 1 行政人事專員負責員工入職手續的具體辦理工作。2 用人部門負責員工試用期間的督導 考核工作。3 行政人事主管負責員工入職手續辦理的監督及試用期的考核工作。4 公司總經理負責員工入職轉正錄用的審批工...

新員工入職離職手續辦理流程

通過明確有序的引導,幫助新員工融入到組織中來,文化氛圍,形成公司認可的工作態度 工作習慣,並為將來的工作效率打下基礎。管理內容 1 向新員工介紹其工作內容 工作時間 上午8 00 11 30 下午13 30 17 30 工作環境及相關事項,使其消除對新環境的陌生感,盡快進入工作角色 2 試用期內對新...

員工入離職手續及社保等注意事項

2 調動入職 注意調動員工的社會保險原繳納情況,需及時協調和銜接辦理,以防保險中斷。3 幹部 經理助理級及以上 社會保險可由總部 成都 或四川公司 眉山 代辦,在本人意願的情況下,由所在公司人行部提交申報表,發到總部和四川公司經辦保險人員郵箱,同時在oc告之,以便及時協調辦理。四 勞動合同管理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