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召回管理制度

2021-03-04 09:27:06 字數 1034 閱讀 4096

華寧縣人民醫院、中醫院

1、藥品召回,是指按照規定的程式收回已上市銷售的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安全隱患,是指由於研發、生產等原因可能使藥品具有的危及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險。

2、藥劑科負責藥品召回的管理。完善藥品不良發應(adr)報告制度及相關制度,建立以質量管理部為中心,各相關部門為網路單元的藥品資訊反饋、傳遞、分析及處理的完善的藥品質量安全資訊體系。

(1)建立藥品質量安全資訊反饋記錄,將資訊及時反饋給有關部門。

(2)建立和儲存完整的購銷記錄,保證銷售花紋路的可溯源性。

(3)質量管理部門配備專人負責藥品質量安全資訊收集、彙總和處理,並負責對藥品質量安全資訊的處理進行歸類存檔。

(4)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藥品,通知藥品生產企業和藥監部門,並通知單位召回售出藥品,並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3、藥品安全隱患的調查與評估:

(1)醫院有責任和義務配合藥品生產企業或者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有關藥品安全隱患的調查,提供有關資料。

(2)藥品安全隱患調查的內容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可以包括:

a、已發生藥品不良事件的種類、範圍及原因。

b、藥品使用是否符合藥品說明書、標籤規定的適應症、用法用量的要求。

c、藥品儲存、運輸是否符合要求。

d、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批次、數量及流通區域和範圍。

e、其化可能影響藥品安全的因素。

(3)藥品安全隱患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

a、該藥品引發危害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已經對人體健康造成了危害。

b、對主要使用人群的危害影響。

c、對特殊人群,尤其是高危人群的危害影響,如老年、兒童、孕婦、肝腎功能不全者、外科病人等。

d、危害的嚴重與緊急程度。

e、危害導致的後果。

4、實施「召回制度」的藥品包括三大類:

一是養護發現的在有效期內,產品質量不穩定,可能有質量隱患的藥品;

二是由於印刷校對等原因,造成產品包裝、標籤及說明書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藥品;

三是確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藥品;

四是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強制實施的藥品召回。

藥品召回管理制度

1.為加強企業所經營的進口藥品管理,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和 藥品召回管理辦法 局令第29號 及其他相關法律 法規,特制定本制度。2.目的 規範由於各種原因需召回的藥品。3.範圍 適用於已流入市場的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的召回及公司發錯藥品的召回。4.職責 業務部實施召回工作,質管部負...

藥品召回管理制度

1 藥品召回,是指按照規定的程式收回已上市銷售的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安全隱患,是指由於研發 生產等原因可能使藥品具有的危及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險。2 藥劑科負責藥品召回的管理。完善藥品不良發應 adr 報告制度及相關制度,建立以質量管理部為中心,各相關部門為網路單元的藥品資訊反饋 傳遞 分析...

藥品召回管理制度

為保障公眾用藥安全,規範藥品召回管理,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藥品召回管理辦法 制定本制度 一 有下列情況發生的必須召回藥品 1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公告的質量不合格藥品,包括假藥 劣藥或因存在安全隱患而責令召回的藥品 2 生產商 商主動要求召回的藥品 3 調劑 發放錯誤的藥品 4 有證實或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