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會實施方案

2021-03-04 09:19:10 字數 2364 閱讀 4634

大灣鎮中心校教代會工作實施方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二條教職工對學校工作行使民主權利,參與學校民主管理,進行民主監督。

第三條教代會要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正確處理國家、學校和教職工個人三者的利益關係,依據法律和法規行使職權,在黨支部領導下進行工作。

第四條教代會要尊重和支援學校工作,學校也要尊重和支援教代會的決議。教代會依照相關法律和條例行使職權,以推動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五條教代會必須密切聯絡群眾,聽取和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全心全意為教職工服務。

第六條教代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職權

第七條聽取、審議、通過學校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工作報告。

第八條討論、通過學校校委會制訂的與教職工權益有關的基本規章制度。

第九條討論教職工集體福利,並提交代表大會討論,進一步聽取意見後再作決定。

第十條對學校領導的工作業績進行評議,對學校各項工作進行民主監督。

第三章教職工代表

第十一條教代會代表由教職工直接選舉產生。學校領導和工會主席作為代表候選人經群眾選舉成為教代會代表參加教代會工作。學校教代會代表人數佔全部教職工30%左右。

凡依法享有政治權利的在編教職工,均可當選教職工代表。代表的構成既要照顧各方面的人員,又要充分體現學校以教學為主,其中教師代表應不少於80%。

第十二條教代會代表實行任期制,每屆任期三至五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三條教代會代表應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一定的參與民主管理的能力,正確代表群眾利益,熱心為教職工服務。

第十四條教代會代表的權利

1、在教代會上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按照規定程式提出提案,並應得到認真的答覆;

3、有權對教代會各項議程充分發表意見,對教代會的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4、有權對學校執行和落實教代會決議的情況進行檢查,向學校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5、因正當行使民主權利而受到壓制、阻撓和打擊報復時,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述、控告。

第十五條教代會代表的義務

1、擁護黨的領導,努力學習和模範執行黨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2、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密切聯絡群眾,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和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並進行歸納、分析,提出建議,不斷提高參與民主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3、積極參加教代會的工作,以身作則,秉公辦事,接受教職工的監督,代表和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根據需要,可邀請有關領導、離退休教職工、家長委員會成員、學生代表作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參加教代會會議。

第四章組織制度

第十七條教代會每三至五年一屆,每學年召開兩次大會。

1、每年的4月中旬召開中心校全體教職工大會,主要完成以下任務:

(1)討論、審議學校工作、工會工作的相關事宜,討論、審議學校的發展規劃、工作計畫,並提出意見或建議;

(2)討論教職工的考核獎懲辦法、績效工資分配方案、住房、福利等與教職工有關的基本規章制度,並提出意見或建議。

(3)討論教職工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

(4)收集、整理教職工提案,提請學校行政領導作答覆,同時向大會報告上次同期會議提案的落實、辦理情況。

2、每年的10月中旬召開全體會員代表大會。

(1)聽取和討論學校行政工作報告、業務工作報告、工會工作報告、工會財經報告及其它工作報告。

(2)討論學校的發展規劃、工作計畫、教職工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3)討論學校各項規章制度,並提出意見。

(3)討論教職工住房、福利、績效工資及其他有關教職工生活福利待遇的重大事項,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4)民主評議學校領導班子。

(5)收集、整理教職工提案,提請學校行政領導作答覆,同時向大會報告上次同期會議提案的落實、辦理情況。

大會上各項議程須經應到會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為有效。遇重大問題,可與學校領導協商召開臨時教代會會議。

第十八條召開教代會時,選舉大會主席團主持會議,主席團成員應由學校各方面成員組成,其中包括黨政工主要領導幹部,教師應占多數。主席團設主席1人,副主席1--3人。教代會主席團主席由工會主席擔任。

第十九條行政負責人應認真執行教代會的決議,認真處理、落實教代會提案,並向下次大會報告處理、落實提案的情況。教代會的工作應向教職工通報或報告,接受群眾的監督。

第二十條工會委員會是教代會閉會期間的工作機構,應協同學校黨政領導做好以下工作:

1、 做好大會的籌備工作,徵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會議題和主席團人選建議名單,報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工會審批。換屆時組織教職工選舉教代會代表。

2、在教代會閉會期間主持教代會日常工作。組織代表調查研究,檢查、督促大會決議和提案的落實。

鍾山區大灣鎮中心校

2023年3月28日

教代會實施方案

魯莊鎮南村小學 二 一二年十月 南村小學教代會實施方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 教育法 教師法 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實踐,制定 魯莊鎮南村小學校教代會實施方案 第二條教職工對本部門工作行使民主權利,參與民主管理,進行民主監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第三條教代會要堅持黨的...

大王小學教代會實施方案

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學校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能夠集中全校教職工的智慧型和力量,在學校教育教學活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是教職工依法行使民主權益的需要。教代會是廣大教職工有領導 有組織民主參與的渠道,促進了基層民主建設。一 明確教代會的基本任務 1 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黨的方針 政策,遵守國家法律 法...

教代會代表巡視活動實施方案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機制的建設,充分發揮教代會對學校各項工作的民主監督作用,促進學校民主管理制度的程序。根據 教職工代表大會章程 的規定,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巡視工作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 有利於推行民主管理和科學決策原則 二 客觀公正 實事求是的原則 三 群眾路線的原則 四 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