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電纜懸掛標準

2021-03-04 08:09:07 字數 2605 閱讀 3418

根據《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礦山電力設計規範》、《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範》、《工業金屬管道設計規範》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制定井下電纜懸掛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一、敷設井下電纜,應符合以下規定:

1、在水平巷道或傾角45°以下的巷道內,電纜懸掛高度和位置,應使電纜在礦車脫軌時不致受到撞擊、在電纜墜落時不致落在軌道或運輸機上,當條件受限制時,在-110m水平運輸巷內電纜距底板懸掛高度應不低於1.6m,斜坡道和各水平聯巷電纜距底板懸掛高度不低於2.2m;-110m水平運輸巷內電力電纜懸掛點的間距應不大於1.

5m,斜坡道和各水平聯巷電力電纜懸掛點的間距不大於2m,控制與訊號電纜及小斷面電力電纜間距應為1.0~1.5m,與巷道周邊最小淨距應不小於50mm。

2、不應將電纜懸掛在風、水管上,電纜上不應懸掛任何物件,電纜與風、水管平行敷設時,電纜應敷設在管子的上方,其淨距不應不小於300mm;電纜與輸油管道平行敷設淨距為1000mm,電纜在輸油管道下方敷設,交叉淨距為500mm,當輸油管道採用焊接結構並無閥門時,其平行淨距可取上述淨距的50%。

3、在豎井或傾角大於45°的巷道內,電纜懸掛點的間距:在傾斜巷道內,電力電纜應不超過3m,控制與訊號電纜及小截面電力電纜應不超過1.5m;在豎井內應不超過6m;敷設電纜的夾子卡箍或其他夾持裝置,應能承受電纜重量,且應不損壞電纜的外皮。

4、橡套電纜應有專供接地用的芯線,接地芯線不應兼作其他用途。

5、高、低壓電力電纜敷設在巷道同一側時,高、低壓電力電纜之間的淨距應不小於100mm;高壓電纜之間、低壓電纜之間的淨距應不小於50mm,並應不小於電纜外徑。

6、電纜通過防火牆、防水牆或硐室部分,每條應分別用金屬管或混凝土管保護。管孔應根據實際需要予以密閉。

7、巷道內的電纜每隔一定距離和在分路點上,應懸掛註明迴路編號、用途、電壓、型號、規格、起止地點等的標誌牌。

8、高溫礦床或有自燃發火危險的採區,宜選用礦用阻燃電纜。

9、電纜在穿過牆垛、防水閘門、防火門時,為使電纜不受頂板壓力的影響,必須用鋼管保護,並用阻燃材料嚴密封堵管口。

10、電力電纜與**、訊號電纜,不應敷設在巷道的同一側;當條件受限制又需同側敷設時,在井筒內的敷設間距,不應小於0.3m;在巷道內,電力電纜應在下方,與**、訊號電纜的淨距不得小於0.1m。

12、敷設在豎井內的電纜,應和豎井深度相一致,中間不准有接頭。如豎井太深,應將電纜接頭部分設定在中段水平巷道內。

13、在鑽孔中敷設電纜,應將電纜緊固在鋼絲繩上。鑽孔不穩固時,應敷設保護套管。

14、必須在水平巷道的個別地段沿地面敷設電纜時,應用鐵質或非可燃性材料覆蓋。不應用木材覆蓋電纜溝,不應在排水溝中敷設電纜。

15、採用電纜支架,同一層支架上電纜排列配置方式,應符合下列規定:

(1)控制和訊號電纜可緊靠或多層迭置。

(2)除交流系統用單芯電力電纜的同一迴路可採取品字形(三葉形)配置外,對重要的同一迴路多跟電力電纜,不宜迭置。

(3)除交流系統用單芯電纜情況外,電力電纜相互間宜有35mm空隙。

16、其它敷設方式參照《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範》執行。

二、井下高、低壓電纜懸掛電纜標誌牌要求:

1、應在下列部位懸掛電纜標誌牌:

(1)井筒主供電電纜,進入井筒轉角部位;

(2)井下**變電所及各採變高、低壓進線與出線部位;

(3)主要運輸大巷交叉點,即電纜分支處;

(4)井下機電裝置硐室的高、低壓電纜進線與出線。

(5)高、低電纜在直線段每隔50m處加設電纜標誌牌,彎道部位每25m加設電纜標誌牌。

(6)-110水平上下盤運輸巷、各川脈口處高、低壓電纜進線和出線加設電纜標誌牌。

2、電纜標誌牌應註明:

(1)電纜迴路號;

(2)電纜電壓;

(3)用途;

(4)電纜起止地點;

(5)電纜規格、型號;

(6)電纜長度。

3、電纜標誌牌應輕便、美觀、耐腐蝕、文字明顯保持持久。

三、電纜的支援與固定

1、電纜明敷時,應沿全長採用電纜支架、掛鉤或吊繩等支援。

2、35kv及以下電纜敷設時,應設適當固定的部位,並符合下列規定:

(1)水平敷設,應設在電纜線路首、末端和轉彎處以及接頭的兩側;且宜在直線段每隔不少於100m處。

(2)垂直敷設,應設在上下端和中間適當數量位置處。

(3)斜坡敷設,遵照(1)、(2)項因地制宜。

(4)當電纜間需保持一定間隙時,宜在每隔約10m 處。

(5)交流單相電力電纜,還應滿足按短路電動力確定所需預固定的間距。

3、固定電纜用的夾具、扎帶、捆繩或支托件等部件,應具有表面平滑、便於安裝、足夠的機械強度和適合使用的耐久性。

4、電纜固定用部件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1)除交流單相電力電纜情況外,可採用經防腐處理的扁鋼製夾具或尼龍扎帶、鍍塑金屬扎帶。強腐蝕環境,應採用尼龍扎帶、鍍塑金屬扎帶。

(2)交流單相電力電纜的剛性固定,宜採用鋁合金等不構成磁性閉合迴路的夾具;其他固定方式,可用尼龍扎帶、繩索。

(3)不得用鐵絲直接捆紮電纜。

5、電纜支架、電纜鉤宜用鋼製,並應有防腐蝕處理,在強腐蝕環境,宜採用鍍鋅防腐處理;輕腐蝕環境或非重要迴路的電纜橋架,可用塗漆處理。

6、電纜支架和電纜鉤應預留至少2條備用電纜的的敷設位置。

各車間在今後工作中按以上標準執行,對各自車間所轄區域的電纜進行調查,達不到標準的應盡快整改,並上報機械動力科。

井下電纜懸掛標準

一 電纜水平敷設時必須與巷道走向一致,垂直方向敷設時必須與地面成90,即橫平豎直。二 電纜改變敷設方向時,要求成90轉彎,轉彎處應有適宜的圓弧,半徑符合下列要求 1 鎧裝電纜要求 彎曲半徑 20倍電纜外徑 2 橡套電纜要求 彎曲半徑 10倍電纜外徑 三 電纜懸掛點的間距,大巷電纜懸掛間距不得超過3m...

井下電纜懸掛標準 施工單位

一 在水平巷道或傾角在30 以下的井巷中,電纜應用吊鉤懸掛 在立井井筒或傾角在30 及其以上的井巷中,電纜應用夾子 卡箍或其他夾持裝置進行敷設。夫持裝置應能承受電纜重量,並不得損傷電纜。二 水平巷道或傾斜井巷中懸掛的電纜應有適當的弛度,並能在意外受力時自由墜落。三 巷道電纜懸掛高度應保證電纜在礦車掉...

誰的煤礦井下電纜懸掛標準

一 電纜水平敷設時必須與巷道走向一致,垂直方向敷設時必須與地面成90,即橫平豎直。二 電纜改變敷設方向時,要求成90轉彎,轉彎處應有適宜的圓弧,半徑符合下列要求 a 鎧裝電纜要求 彎曲半徑 20倍電纜外徑 b 橡套電纜要求 彎曲半徑 10倍電纜外徑 三 電纜懸掛點的間距在水平巷道或傾斜巷道內不大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