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電力網規劃設計導則

2021-03-04 08:09:07 字數 3828 閱讀 9645

《城市電力網規劃設計導則》是編制和審查城市電力網(以下簡稱城網)規劃的指導性檔案,其適用範圍為國家電網公司所屬的各網省公司、城市供電公司。本導則是在原能源部和建設部於2023年3月頒發的《城市電力網規劃設計導則》的基礎上進行修改和補充而成的。本導則是各網省公司、城市供電公司制定城網規劃設計細則的依據。

本導則的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為資料性附錄。

本導則由國家發展策劃部提出並負責解釋。

本導則由國家電網公司科技部歸口。

本導則起草單位:國家電網公司發展策劃部、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國網北京經濟技術研究院。

本導則主要起草人:王怡萍、江峰青、範明天、張祖平、吳國良、沈曉凡、林海雪、李敬如、王頌虞、藍毓俊、關城、鄂寶民。

城市電力網規劃設計導則

1.1 本導則是編制和審查城市電力網(以下簡稱城網)規劃的指導性檔案,其適用範圍為國家電網公司所屬的各網省公司、城市供電公司。

1.2 城網是城市行政區劃內為城市供電的各級電壓電網的總稱。城網是電力系統的主要負荷中心,作為城市的重要基礎設施之一,與城市的社會經濟發展密切相關。

各城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的相關規定,編制城網規劃,並納入相應的城市總體規劃和各地區詳細規劃中。

1.3 城網規劃是城市總體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與城市的各項發展規劃相互配合、同步實施,做到與城市規劃相協調,落實規劃中所確定的線路走廊和地下通道、變電站和配電室站址等供電設施用地。

1.4 城網規劃的目的是通過科學的規劃,建設網路堅強、結構合理、安全可靠、執行靈活、節能環保、經濟高效的城市電網,不斷提高城網供電能力和電能質量,以滿足城市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1.5 城網規劃應做到遠近結合、協調發展、適度超前、標準統一,有明確的分期規劃目標,實施後達到以下水平:

1.5.1 具有充足的供電能力,能滿足國民經濟增長和城市社會發展對負荷增長的需求,有利於電力市場的開拓和供售電量的增長。

1.5.2 網架結構堅強合理、分層分割槽清晰,有較強的適應性,並具備一定的抵禦各類事故和自然災害的能力。

1.5.3 城網與上級輸電網相協調;各級變電容量相協調;各級短路水平相協調;有功和無功容量相協調;二次規劃與一次規劃相協調。

1.5.4 輸、變、配電投資規模達到經濟合理、比例適當,更好地體現城網的社會效益和企業效益。

1.5.5 設計標準規範,裝置優良可靠,技術先進適用,體現區域差異,技術經濟指標合理,與社會環境相協調。

1.6 城網規劃工作要充分吸收和利用國內外城網規劃的先進經驗和技術,逐步採用計算機輔助決策系統,不斷提高城網規劃設計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1.7 本導則是各網省公司、城市供電公司制定城網規劃設計細則的依據。

1.8 本導則是在原能源部和建設部於2023年3月頒發的《城市電力網規劃設計導則》的基礎上進行修改和補充而成的。

2.1.1 城網的供電區域指城市行政區劃的全部地區,包括市轄區和下轄縣(市)。城網經營企業的城網規劃範圍涵蓋其所屬供電區域。

2.1.1.1 計算城網負荷所對應的供電面積,可根據規劃期的不同,分建成區和規劃區。

2.1.1.2 城市中心區是指市區內人口密集,行政、經濟、商業、交通集中的地區。城市中心區用電負荷密度大,供電質量和可靠性要求高,電網接線以及供電設施都應有較高的要求。

2.1.1.3 城網規劃設計時,可根據城市布局、供電企業供電區域、地理條件、負荷密度和輸電網電壓的選擇,將城網劃分為若干個分割槽電網。

2.1.1.4 對負荷集中且密度大的工業區(或開發區)和鄉鎮可建設分割槽電網。

2.1.2 城網由輸電網、高壓配電網、中壓配電網和低壓配電網組成。各類電網可供選擇的電壓等級可參照4.1.2。

2.1.3 城網應簡化電壓等級,減少變壓層次;大中城市的城網電壓等級宜為4~6級,小城市宜為3~4級;對現有城網中存在的非標準電壓等級,應採取限制發展、合理利用、逐步改造的原則。

2.1.4 城網規劃設計的範圍應注意與輸電網規劃相區分和協調。

2.2.1 城網規劃年限應與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年限一致,一般規定為近期(5年)、中期(10~15年)、遠期(20~30年)三個階段。

2.2.2 近期規劃應著重解決城網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逐步滿足負荷需要,提高供電質量和可靠性。要依據近期規劃編制年度計畫,提出逐年改造和新建的專案。

2.2.3 中期規劃應與近期規劃相銜接,預留變電站站址和通道,著重將現有城網結構有步驟地過渡到目標網路,並對大型專案進行可行性研究,做好前期工作。

2.2.4 遠期規劃主要考慮城網的長遠發展目標以及電力市場的建立和發展,進行飽和負荷水平的**研究,並確定電源布局和目標網架,使之滿足遠期**負荷水平的需要。

規劃編制的主要流程如下:

(1)城網現狀分析;

(2)負荷**;

(3)制定技術原則;

(4)電力(電量)平衡;

(5)確定遠期電網的初步布局,作為編制分期規劃的發展目標;

(6)根據**負荷和現有的電網結構,經過分析計算,編制近期的分年度規劃和中期規劃;

(7)根據近、中期規劃確定的最後階段的城網規模和遠期**的負荷水平,編制遠期規劃(參見附錄a規劃編制流程示意圖)。

2.4.1 城網現狀分析

主要分析城市的功能定位、社會經濟發展情況、城網的布局以及負荷分布的現狀。明確以下問題:

(1)供電能力(包括外部來電和當地電源)能否滿足現有負荷的需要,能否適應負荷的增長;

(2)現有電網的供電可靠性能否滿足使用者的要求(主要考慮n-1準則的供電可靠性,故障條件下轉供負荷的能力),社會經濟發展是否對電網提出了更高的可靠性要求;

(3)現有電網正常執行時的電壓水平及主要線路的電壓損失是否在規定的範圍之內;

(4)現有電網各電壓等級電網的電能損失是否在規定的範圍之內;

(5)現有電網的網路結構和供電裝置是否需要更新和改造。

2.4.2 負荷**

進行負荷**,包括總量、分割槽和空間負荷**。由於影響負荷需求的不確定性因素較多,負荷**可採用多種方法進行。應該提出2~3個**方案,並選定乙個方案作為城網規劃設計的基礎。

2.4.3 規劃目標和技術原則

確定規劃各分期的目標、電網結構的原則、供電設施的標準,及技術原則,其中規劃技術原則應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適應性、差異性。

2.4.4 電力(電量)平衡

進行有功(無功)電力和電量平衡,提出對城網供電電源點(220kv及以上的變電站、(地方)發電廠等)的建設要求。

2.4.5 分期規劃

通過科學計算校核(如潮流計算、n-1校核、短路電流計算等,必要時還應進行穩定計算校核),進行多方案技術經濟比較,提出新建變電站的站點位置、線路路徑方案,最終確定分期末及各規劃水平年的目標網架,並給出電網現狀及各分期末的城網規劃地理接線圖和潮流圖。具體的編制內容如下:

2.4.5.1 輸電網和高壓配電網規劃

城市電網規劃中所涉及的輸電網,是指在城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輸電**點和線路。

(1)編制遠期初步規劃。根據遠期**的負荷水平,按遠期規劃所應達到的目標(如供電可靠性等)和本地區已確定的技術原則(包括電壓等級,供電可靠性和接線方式等)和供電設施標準,初步確定遠期電網布局,包括以下內容:

a.規劃變電站的容量和位置;

b.現有和規劃變電站的供電區域;

c.高壓線路的路徑和結構;

d. 所需的電源容量和布局(根據上一級電網的規劃,提出對發電廠和電源變電站的要求)。

(2)編制近期規劃。從現有的電網入手,將基準年和目標年的**負荷分配到現有或規劃的的變電站和線路,進行電力潮流、短路容量、無功優化、故障分析、電網可靠性等各項驗算,檢查電網的適應度。針對電網出現的不適應問題,從遠期電網的初步布局中,選取初步確定的專案,確定電網的改進方案。

(3)編制中期規劃。做好近期規劃後,然後在近期末年規劃電網的基礎上,將基準年和中期規劃目標年的**負荷分配到變電站上,進行各項計算分析,檢查電網的適應度。從遠期電網的初步布局中選取初定的專案,確定必要的電網改進方案,做出中期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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