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定適用大慶石化120萬噸/年乙烯改擴建工程所有建設專案。
第二條術語和定義
高處作業:在基準面2公尺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包括臨邊作業)。分為一般高處作業和特殊高處作業。
(一)一般高處作業:正常環境和氣候條件下,進行低於30公尺的高處作業。分為三個級別:
1、作業高度在2公尺—5公尺時為一級高處作業,可能墜落半徑為3公尺;
2、作業高度在5公尺—15公尺時為二級高處作業,可能墜落半徑為4公尺;
3、作業高度在15公尺—30公尺時為**高處作業,可能墜落半徑為5公尺。
(二)特殊高處作業:下列情況進行的高處作業。
1、30公尺以上(可能墜落半徑為6公尺);
2、雨雪天氣;
3、夜間;
4、在有限空間內;
5、接近或接觸帶電體;
6、在有毒、有害氣體的場所;
7、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
第二章職責
第三條承包商負責落實高處作業安全措施,自行審批一般《高處作業票》。
第四條監理單位負責對高處作業實施監理,檢查各項安全措施;審批特殊《高處作業票》。
第五條專案組和hse部負責對高處作業進行安全監督檢查。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六條在15公尺以上的高處作業須辦理《高處作業票》(含安全措施),方可組織施工;特殊高處作業要編制專項方案。
第七條作業票審批人員應到現場核對安全措施和現場情況後,方可簽發《高處作業票》。
第八條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按《高處作業票》的有效時限和範圍組織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
第九條如果已許可的高處作業由於某種原因暫停時,承包商安全員要收回《高處作業票》;要恢復施工時,需要專案組和監理重新確認是否具備安全條件,並在《高處作業票》上再次簽字或重新辦理高處作業票後,方可恢復施工。
第十條同時存在多種許可性作業時,需要辦理每種作業許可票後,方可作業。
第十一條高處作業人員必須100%繫掛安全帶(高處移動作業必須使用五點式、大鉤、雙掛安全帶),安全帶高掛低用,正確懸掛,系掛點牢固、安全可靠,人員借助爬梯等上下。
第十二條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防護欄、防護網、生命線等)。
第十三條嚴禁進行垂直交叉作業,必須時,要在上下作業層間採取隔離措施(隔離板、隔離網)。
第十四條高血壓、貧血、心臟病、高度近視、癲癇等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第十五條五級上大風、雷電、暴雨、大霧等氣象條件時,不得進行露天高處作業;在惡劣天氣,如暴風雪雨之後,復工前必須對高處作業相關的設施進行全面檢查。
第四章程式內容
第十六條票證審批
(一)一般高處作業票有效期為3天,特殊高處作業票有效期為1天。
(二)一般高處作業票由承包商自行辦理(未聘請監理的專案,由專案組安全員和施工負責人審批)。
(三)特殊高處作業票由承包商和監理審批。
(四)《高處作業票》的審批人應認真審核高處作業擬定的安全措施是否適宜,並現場核對措施的落實情況後簽發作業票。
第十七條施工要求
(一)高處作業前,施工負責人對所有參加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二)高處作業前,作業負責人必須對防護個人防護用品和設施進行檢查,保證所使用的安全帶、安全繩、彈簧鉤合格及安全設施完好。
(三)根據墜落半徑,用警戒繩圈拉警戒區,配專人看護,嚴禁他人在工作地點下面通行或逗留。
(四)有專人對高處作業點進行監護,作業過程中,監護人不得離開現場。
(五)在腳手架、出入通道口等危險部位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六)使用梯子上下時必須面向梯子,不得手持物件;直爬梯超過2m時,宜加設護籠,超過8m時,必須設定梯間平台。
(七)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零散件等必須裝入工具袋內,工具應有防墜落措施(如繫繩),嚴禁上下拋投工具和材料。
(八)高處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
(九)高處焊接、切割作業時,應清除火星飛濺範圍內的易燃物品或採取必要的防火星飛濺措施。
(十)特殊高處作業,要使用與地面保持聯絡的通訊裝置(如對講機等)。
(十一)臨邊作業採用防護欄杆、安全網等進行防護。
(十二)高處洞口作業要根據情況採取設防護欄、加蓋板、掛安全網與裝柵門等措施。
(十三)懸空高指在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的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建設施工中的構件吊裝、利用吊籃進行作業、懸挑式懸空梁柱支拆模板、紮筋、澆砼等作業均屬於懸空作業。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根據情況配置防護欄、防護網或其它安全設施。
1、構件吊裝和管道安裝時的懸空作業:
(1)懸空安裝大模板、吊裝大中型預製構件時,要搭設操作平台,嚴禁在模板和預製構件上站人和行走。
(2)安裝管道時必須有已完結構或操作平台為立足點,嚴禁在安裝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2、模板支撐和拆卸時的懸空作業:
(1)高處支模和拆模作業,應配置登高用具、搭設操作平台,低於2公尺的可使用馬凳操作。嚴禁攀登連線件和支撐件上下,嚴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裝、拆模板。
(2)支設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時,四周應設斜撐。
3、鋼筋綁紮時的懸空作業:
(1)綁紮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時,要搭設腳手架。
(2)綁紮圈樑、挑樑、挑簷、和邊柱等鋼筋時,應搭設操作平台和張掛安全網。
(3)綁紮立柱和牆體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綁紮3m以上的柱鋼筋,必須搭設操作平台。
4、混凝土澆築時的懸空作業:
(1)澆築離地2m以上框架應設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件上操作。
(2)特殊情況下如無可靠的安全設施,必須繫好安全帶並扣好保險鉤,或同時張掛安全網。
附件高處作業票
附件乙烯工程指揮部高處作業票編號:
注:作業票一式二聯,第一聯由現場負責人持有,第二聯由專案組留存。一般高處作業票由承包商自己審批(有效期3天),不需要監理簽字;特殊高處作業票由承包商和監理審批(有效期1天)。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1 範圍 為加強高處作業過程中安全管理,減少高處作業過程中墜落 物體打擊等事故的發生,確保職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於公司高處作業的安全管理。2 管理職責 2.1 hse管理部是高處作業安全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2.2 作業單位負責高處作業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2.3 分廠 車間負責所轄範...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撫順石化公司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fssh wj 008.519 2012 第一條為加強高處作業的安全管理,依據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範 q sy1236 2009 和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 煉油與化工分公司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撫順石化公司 以下簡稱...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為了加強高處懸掛作業安全管理,保護作業人員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高處懸掛作業施工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制定本規定。一般高處作業分級 1 高處作業高度在2 5m時,為一級高處作業。2 高處作業高度在5 15m時,為二級高處作業。3 高處作業高度在15 30m時,為 高處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