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石化公司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fssh/wj 008.519-2012
第一條為加強高處作業的安全管理,依據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範》(q/sy1236-2009)和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煉油與化工分公司《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撫順石化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屬各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以及為公司服務的承包商。
第三條本規定規範了各單位以及為公司服務的承包商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要求。
第四條名詞解釋
(一)墜落高度基準面
指可能墜落範圍內最低處的水平面。
(二)高處作業
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公尺及以上位置進行的作業。
(三)吊繩(生命線)
一根垂直或水平的繩,固定到乙個錨固點上或兩個錨固點之間,可以在其上面掛安全繩或安全帶。
(四)個人墜落保護系統
用於阻止從工作高度墜落的一種系統,包括有錨固點、聯結器、全身式安全帶,還可能包括帶有自鎖鉤的安全繩、緩衝器、吊繩或它們的組合。
(五)錨固點
用於其上固定吊繩、引入線或安全繩的固定點。
(六)安全繩(系索)
用於將安全帶和錨固點或吊繩相連線,保護人體不墜落的繫繩。
(七)錨固點聯結器
把墜落保護設施固定到錨固點上的乙個部件或裝置。
(八)緩衝器
當人體墜落時,能減少人體受力,吸收墜落過程中產生部分能量的裝置,例如抓繩器、可撕縫合安全繩等。
(九)全身式安全帶
能夠繫住人的軀幹,把墜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全保護裝備,包括用於掛在錨固點或吊繩上的兩根安全繩。
(十)臨邊
屋頂、地板、甲板或柵格板的外緣。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五條質量安全環保處是公司高處作業許可證的主管處室,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制定、修訂本規定。
(二)負責對各單位執行本規定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與考核。
第六條人事處主要職責:
(一)負責監督各單位現場作業監護人的培訓工作。
(二)負責監督各單位現場作業監護人上崗證的考核工作。
證的考核工作。
第七條公司所屬各單位主要職責:
(一)質量安全環保部主要職責:
1、負責對所轄單位執行本規定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與考核;
2、負責對所轄單位發生高處作業許可證的統計和上報。
(二)人事部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專業部門對現場作業監護人進行培訓。
2.負責組織專業部門對現場作業監護人進行考核和發證。
第八條屬地單位
(一)負責監督檢查作業單位風險削減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負責高處作業許可的審批,有權制止和糾正違章行為。
(三)確保作業現場環境符合高處作業安全規定。
第九條作業單位
(一)負責組織高處作業風險識別評價,制定風險削減措施並落實。
(二)對作業人員進行作業安全培訓教育。
第十條作業申請人(作業現場負責人)
(一)負責提出作業申請,辦理作業許可證。
(二)制定、落實作業風險削減措施,組織實施高處作業,對作業風險削減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負責。
(三)組織作業前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訓。
(四)及時糾正作業現場違章行為。
第十一條作業批准人
(一)審查風險削減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二)確認風險削減措施落實情況。
(三)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業環境交底。
(四)批准、關閉或取消作業。
第十二條作業人員
(一)持有效的高處作業許可證進行高處作業,有法律要求的必須取得資格證書。
(二)了解作業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熟知作業過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並嚴格按照許可證規定的內容進行作業。
(三)監護人不在場不作業,風險削減措施未落實不作業。
(四)作業過程中如發現情況異常或感到身體不適,應告知作業負責人,並迅速撤離現場。
(五)有權拒絕強令冒險作業。
第十三條監護人
(一)確認高處作業相關許可手續齊全。
(二)確認作業現場風險削減措施全部落實。
(三)確認特種作業人員資格符合要求。
(四)核實作業人員與許可證上人員相符。
(五)糾正和制止作業過程中的違章行為。
(六)當現場出現異常情況立即終止作業,啟動應急預案。
(七)監護人應佩戴明顯標誌,作業期間不得擅離現場。
第一節消除墜落危害
第十四條在作業專案的設計和計畫階段,應評估工作場所和作業過程高處墜落的可能性,制定設計方案,選擇安全可靠的工程技術措施和作業方式,避免高處作業。
第十五條在設計階段應考慮減少或消除攀爬臨時梯子的風險,確定提供永久性樓梯和護欄。在安裝永久性護欄系統時,應盡可能在地面進行。
第十六條在與承包商簽訂合同時,凡涉及高處作業,尤其是屋頂作業、大型裝置的施工、架設鋼結構等作業,應要求制定防墜落保護計畫。
第十七條專案設計人員應能夠識別墜落危害,熟悉墜落預防技術、墜落保護裝置的結構和操作規程。安全專業人員應在專案規劃的早期階段,推薦合適的墜落保護措施與裝置。
第二節墜落預防
第十八條如果不能完全消除墜落危害,應通過改善工作場所的作業環境來預防墜落,如安裝樓梯、護欄、屏障、行程限制系統、逃生裝置等。
第十九條應盡量避免臨邊作業,盡可能在地面預製好裝設纜繩、護欄等設施的固定點,避免在高處進行作業。如必須進行臨邊作業時,應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
第二十條應預先評估,在合適位置預製錨固點、吊繩及安全帶的固定點。
第二十一條盡可能採用腳手架、操作平台和公升降機等作為安全作業平台。高處電纜橋架作業(安裝和敷設) 應設定作業平台。
第二十二條高處作業人員嚴禁騎坐、倚靠在未安裝牢固的裝置、管道、模板或其他構件上。禁止在不牢固的結構物(如石棉瓦、木板條等)上進行作業或行走,禁止在平台、孔洞邊緣、通道、安全網及材料支撐下方內區域休息。
第二十三條乙個梯子上只允許一人站立,嚴禁帶人移動梯子。作業人員不得站在梯子頂端,用靠梯時,腳距梯子頂端不得少於四步,用人字梯時不得少於二步。使用時應放置穩定,並有專人扶持,梯子與作業基準面的夾角以60~70度為宜。
第二十四條在傳動機器附近使用梯子時,應在梯子與機器的傳動部位設定可靠的隔離設施。
第二十五條高處作業應使用合格的腳手架、吊籃、梯子、安全帶等。作業前應檢查所有安全設施是否堅固、牢靠。
第二十六條高處作業人員應接受培訓。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嚴重關節炎、肢體殘疾或服用嗜睡、興奮等藥物的人員及其他禁忌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第二十七條作業基準面30公尺及以上作業人員,作業前必須體檢,合格後方可從事作業。
第二十八條臨邊作業必須採取臨邊防護措施,設定防護欄杆,必要時架設安全平網;垂直運輸接料平台,除兩側設防護欄杆外,平台口還應設定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杆。
第三節墜落控制
第二十九條高處作業分為一般高處作業和特殊高處作業兩類。
(一)符合以下情況為特殊高處作業:
1.在作業基準面30公尺及以上進行的高處作業;
2.雨、雪等惡劣天氣進行的高處作業;
3.夜間進行的高處作業;
4.接近或接觸帶電體進行的高處作業;
5.在受限空間內進行的高處作業;
6.突發災害時進行的高處作業;
7.在排放有毒、有害氣體和粉塵超出允許濃度場所進行的高處作業;
8.異常溫度裝置設施附近的高處作業。
(二)一般高處作業,除特殊高處作業以外的高處作業。
第三十條墜落防護措施的優先選擇順序如下:
(一)設定固定的樓梯、護欄、屏障和限制系統。
(二)使用工作平台,如腳手架或帶公升降的工作平台等。
(三)使用區域限制安全帶。
(四)使用墜落保護裝備。
第三十一條在屋頂、腳手架、受限空間、攀登梯子及公升降平台等處作業,宜使用自動收縮式救生索,自動收縮式救生索應直接連線到安全帶的背部d形環上,一次只能一人使用,嚴禁與緩衝安全繩一起使用或與其連線。
第三十二條吊繩應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安裝和使用。
第三十三條安全帶應繫在施工作業處的上方牢固構件上,不得繫掛在有尖銳稜角的部位。安全帶系掛點下方應有足夠的淨空,安全帶應高掛低用,嚴禁用繩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帶。
第三十四條高處作業人員應穿輕便衣著,禁止穿硬底、鐵掌和易滑的鞋;作業人員應沿通道、梯子上下,不得沿立桿、欄杆攀登。
第三十五條安全網的安裝和測試結果應符合規範要求,每週至少檢查一次,確認安全牢固後方可投入使用。掉入安全網的材料、構件和工具應及時予以清除。
第四節其他技術要求
第三十六條高處作業嚴禁上下投擲工具、材料和雜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作業點下方應設安全警戒區,有明顯警戒標誌,並設專人監護。各種工具應有防掉繩,並放入工具袋(套)內。
第三十七條不得上下垂直進行高處作業,如需分層進行作業,中間應有可靠隔離設施。
第三十八條在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將走道和作業處的冰、雪打掃乾淨,並應採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第三十九條洞口必須設定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杆、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設施,夜間應設紅燈示警。
第四十條 30公尺及以上的高處作業與地面聯絡應設有相應的通訊裝置,並由專人負責通訊聯絡。
第四十一條高處作業應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夜間高處作業應有充足的照明。
第四十二條嚴禁在六級及以上大風和雷電、暴雨、大霧等氣象條件下以及40℃及以上高溫、-20℃及以下寒冷環境下從事高處作業,在30℃~40℃的高溫環境下的高處作業應實施輪換作業。
第四十三條外用電梯、罐籠應有可靠的安全保護裝置。非載人電梯、罐籠嚴禁乘人。
第四十四條從事特殊高處作業前,作業單位要制定作業方案,並經屬地單位負責人會簽,由作業單位主管領導簽發,作業負責人按方案辦理作業許可。緊急狀態下的工作任務,如搶修、搶險等,執行應急預案。
第四十五條高處作業屬地單位和作業單位至少各派一人進行監護,以作業單位人員監護為主。
第五節高處作業許可證管理要求
第四十六條高處作業應按照作業許可的要求,進行工作前安全分析,並辦理「高處作業許可證」(見附錄a)。
第四十七條高處作業許可證辦理
(一)作業單位現場負責人辦理高處作業許可證。
(二)屬地單位專案負責人收到作業許可申請後,應組織申請人和作業涉及相關單位人員,實地檢查各項風險削減措施的落實情況,確認合格後,相關人員在相應欄內簽字。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1 範圍 為加強高處作業過程中安全管理,減少高處作業過程中墜落 物體打擊等事故的發生,確保職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於公司高處作業的安全管理。2 管理職責 2.1 hse管理部是高處作業安全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2.2 作業單位負責高處作業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2.3 分廠 車間負責所轄範...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為了加強高處懸掛作業安全管理,保護作業人員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高處懸掛作業施工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制定本規定。一般高處作業分級 1 高處作業高度在2 5m時,為一級高處作業。2 高處作業高度在5 15m時,為二級高處作業。3 高處作業高度在15 30m時,為 高處作業。...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高處作業的安全管理,依據中國石油煉油與化工分公司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中國石油大慶石化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 所屬各單位及其承包商。第三條本規定規範了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要求。第四條名詞解釋 一 墜落高度基準面 指可能墜落範圍內最低處的水平面。二 高處作業 在墜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