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責任保險附加險條款

2021-03-04 07:31:26 字數 777 閱讀 6165

醫療責任保險附加醫療意外保險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投保了《醫療責任保險》的基礎上,可投保《醫療責任保險附加醫療意外保險》。如擴充套件條款與基本條款相牴觸,以擴充套件條款為準。

第一條保險責任在本保險期間內或追溯期內,被保險人在從事與其資格相符的診療過程中無過失行為,發生了無法預料、不能防範的醫療意外造成不良後果,經患者或其委託**人在保險期間內首次向被保險人提出補償要求,並經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出申請,保險人將對患者因醫療意外而實際支出的醫療費用在扣除免賠額後予以補償。但每次補償金額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補償限額,並且每一保險年度的累計補償限額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年度累計補償限額。

第二條保險責任免除

1、醫療事故賠償以及相關費用。

2、醫療意外未造成不良後果。

3、併發症造成的各項費用。

第三條保險費率、補償限額及免賠率

1、年度累計補償限額

年度累計補償限額 = 年度累計賠償限額 * 10%

(注:或在該限額以內自選)

2、保險費率及保險費: 保險費率為 1

保險費 = 年度累計補償限額 * 1%

3、每次事故補償限額: 不超過10000元。

4、免賠額:每次事故絕對免賠率為理算金額的5%。

第四條釋義

醫療意外:醫療機構在對患者診療護理過程中,醫務人員沒有過錯,但由於病情或者病員體質特殊而發生難以預料和防範的不良後果。

併發症:指在診療護理過程中,由於患者某種疾病的發展導致與這種疾病相關的其他的疾病,這些疾病是現代醫學科學技術能夠預見但卻不能避免和防範的。

雇主責任保險附加險條款

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 經投保人與保險人協商一致,對於被保險人的雇員在境內,不包括我國香港 澳門和台灣地區,保險人按照主險條款規定負責賠償。本附加險條款與主險條款內容相悖之處,以本附加險條款為準 未盡之處,以主險條款為準。茲經合同雙方同意,鑑於被保險人已繳付附加保險費,本保險擴充套件承保被保險人之雇員...

平安校方責任保險附加險條款

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 一 擴充套件類 一 附加財產損失保險條款 總則第一條本保險是平安普通教育校方責任保險 以下簡稱主險 的附加險。只有在投保主險後才可投保本附加險。若主險條款與本附加險條款互有衝突,以本附加險條款為準。本附加險條款未盡事宜,以主險條款為準。保險責任 第二條在本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的...

工傷責任保險條款

保險責任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的職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不包括香港 澳門和台灣地區 發生下列情形,被依法認定或被視同為工傷的,視為保險事故發生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 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