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學院教師崗位設定與聘用實施方案

2021-03-04 07:02:18 字數 3220 閱讀 4124

湖南工學院教師專業技術崗位首次聘用實施辦法(暫行)

根據國家、湖南省積極推進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有關檔案精神和《湖南工學院崗位設定與聘用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基本原則

(一)總量控制,分級管理。崗位設定在核准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範圍內,合理設定崗位等級。根據教學、科研工作特點和實際需要,確定教師崗位控制目標與首次聘用崗位數,實行學院與各教學科研二級單位分級管理,充分調動各教學科研二級單位的積極性。

(二)動態調整,逐步到位。崗位設定應處理好建設現狀與長遠發展目標的關係,並從學院實際出發,根據學科發展、隊伍結構變化的需要,動態調整崗位,逐步推進崗位管理的科學化和規範化。

二、實施範圍

凡是參加了2023年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及2023年工資制度改革至首次設崗時,我院具有教育教學、科學研究職責和相應能力水平且在教師崗位工作的人員,均納入此次聘用範圍。

三、崗位等級與結構

(一)正高階教師崗位設定教授一級崗位、教授二級崗位、教授**崗位、教授四級崗位,分別對應一至四級專業技術崗位;副高階教師崗位設定副教授一級崗位、副教授二級崗位、副教授**崗位,分別對應五至七級專業技術崗位;中級教師崗位設定講師一級崗位、講師二級崗位、講師**崗位,分別對應八至十級專業技術崗位;初級教師崗位設定助教一級崗位、助教二級崗位,分別對應十一級、十二級專業技術崗位。

(二)教授一級崗位聘用條件及人員確定由國家統一管理和控制,教授二級崗位聘用條件及人員確定由湖南省統一管理和控制;教授**、四級及副教授一至**崗位由學院統一管理和控制;講師級以下崗位,根據學院統籌規劃和有關政策,由各二級教學科研單位負責具體實施。

(三)首次聘用時,按現有崗位數,學院崗位總量 758 個,設定專業技術崗位591個,佔全院崗位總量78%,其中教師崗位468(含雙肩挑崗位38個)個,佔全院崗位總量的62%。其他專技崗123個。

1.首次設定教授崗位57 個,佔專技崗位總量的8%,首次聘用教授

三、四級崗位49個,按4:6的比例控制。

2.首次設定副教授崗位144個,佔專技崗位總量的 24 %,首次聘用副教授崗位129個,

五、六、七級崗位按2:4:4的比例控制。

3.首次設定講師崗位210個,佔專技崗位總量的36%,首次聘用講師崗位184個,

八、九、十級崗位按3:4:3的比例控制。

4.首次設定106個助教崗位,十

一、十二級崗位按5:5的比例控制。

四、教師崗位聘用條件

(一)聘用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學風,學術道德和團隊合作精神,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具備湖南省高等學院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規定的專業技術職稱,具備與履行崗位職責相適應的學術水平和創新能力。

3、具備高等學院教師資格。尚未取得高等學院教師資格的人員,應達到學院規定的應聘條件,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高等學院教師資格(一般在應聘教師崗位一年內)。

4、必須完成任職條件所要求的教學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及其他工作量的要求,未出現教學事故,年度考核結果合格。

(1)未坐班的各類正高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每學年完成的教學基本課時數(含係數和各類實習、畢業設計、畢業**指導等折算課時)在380學時(必須保證有200學時的課表課時)及以上。

(2)未坐班的各類副高及以下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每學年完成的教學基本課時數(含係數和各類實習、畢業設計、畢業**指導等折算課時)在450學時(必須保證有280學時的課表課時)及以上。

(3)兼職教師完成所在系部安排的教學工作量。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教師正高階崗位任職條件

1、教授**崗位

(1)直聘條件

具有教授專業技術職務,完成教授崗位基本職責,符合表一中1項條件,可直聘為教授**崗位。

表一教師崗位首次聘用教授**崗位直聘條件

(2)申報條件

任現職以來,完成教授崗位基本職責,滿足以下條件者,可申報競聘教授**崗位:

①任現職15年以上,長期在教學、科研第一線工作,為學院發展做出貢獻;

②任現職10年至15年(現在教師崗位且已轉評教授的原非教師系列高職務可合併計算,下同),符合表二條件中1項;

③任現職5年至10年,符合表二中條件2項;

④任現職5年以下,符合表二中條件3項。

表二教師崗位首次聘用教授**崗位申報條件

2、 教授四級崗位

(1)現任教授專業技術職務或新晉公升為教授專業技術職務者,符合教授職稱任職條件,在教授職稱崗位任職並履行職責。

(2)具有副教授**以上崗位的人員,在教學、科研有特殊貢獻者,可以由學院崗位設定工作小組考核直聘到教授四級崗位,院內津貼享受四級教授崗位津貼。

(三)教師副高階崗位任職條件

1. 副教授一級崗位申報條件

任現職以來,完成教師崗位基本職責,滿足以下條件者,可申報競聘副教授一級崗位:

(1)任現職15年以上,長期在教學、科研第一線工作,為學院發展做出貢獻;

(2)任現職10年至15年,符合表三條件1項;

(3)任現職5年至10年,符合表三中條件2項;

(4)任現職5年以下,符合表三中條件3項。

表三教師崗位首次聘用副教授一至**崗位申報條件

2. 副教授二級崗位申報條件

任現職以來,完成教師崗位基本職責,滿足以下條件者,可申報競聘副教授二級崗位:

(1)任現職滿10年以上,長期在教學、科研第一線工作,為學院發展做出貢獻;

(2)任現職5年至10年,符合表三條件中1項;

(3)任現職5年以下,符合表三條件中2項。

3.副教授**崗位聘用條件

現任副教授職務且考核合格及新晉公升為副高階專業技術職務者,符合副教授任職條件,在副教授崗位任職並履行職責。

(四)講師及助教崗位聘用條件

由各二級教學科研單位聘用。在學院已聘任講師、助教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範圍內,參照表四指導條件,根據任職年限、科研成果、工作表現等制定相應聘用條件和實施細則,報學院崗位設定工作小組審查。

1、講師一級崗位聘用指導條件

(1) 任現職10年以上,並具備表四條件中1項或表三條件中1項;

(2) 任現職5年至10年,並具備表四條件中2項或表三條件中1項。

表四講師一至**崗位、助教一至二崗位指導條件

2、講師二級崗位聘用指導條件

(1)任現職10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

(2)任現職5年至10年,並具備表四條件中1項或表三條件中1項;

(3)任現職5年以下,並具備表四條件中2項或表三條件中1項。

3、講師**崗位聘用指導條件

任講師職務,年度考核合格。新晉公升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者,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可申請十級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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