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中國大唐集團公司教育培訓管理規定

2021-03-04 05:31:07 字數 4632 閱讀 9247

(五)巨集觀管理系統內教育培訓資源,統籌規劃培訓師隊伍建設,指導、管理集團公司教育培訓基地,審定承擔集團公司教育培訓任務的機構資質,組織指導系統內遠端教育培訓系統建設,組織指導、編審開發集團公司教材、題庫、課件、課程等。

(六)負責組織列入集團公司重點培訓計畫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高階技能人員、優秀中青年人才、系統內緊缺人才的培訓以及國際合作培訓。

(七)直接管理集團公司本部的教育培訓工作,審批本部各部門組織的各類教育培訓專案,制定本部教育培訓及考核標準,登記、管理本部教育培訓證書、培訓檔案、教育培訓積分等,負責本部教育培訓經費的計畫編制和使用審批。

(八)管理集團公司頒發的各類教育培訓證書。

第八條各分、子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歸口管理所管理或所屬範圍教育培訓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黨和國家教育培訓的方針、政策,執行集團公司教育培訓的有關規定,制定所管理或所屬範圍教育培訓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審核重要崗位教育培訓及考核標準。

(二)編制所管理或所屬範圍教育培訓中長期規劃及年度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指導、監督、檢查和評估所管理或所屬範圍內各企業教育培訓工作,總結推廣教育培訓先進經驗。

(四)彙總、審核所管理或所屬範圍教育培訓經費預算,會同財務部門編制直接組織的教育培訓專案的經費預算,並對所管理或所屬範圍內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核和監督。

(五)統籌規劃所管理或所屬範圍內教育培訓資源,指導、管理所屬教育培訓基地,指導所管理或所屬範圍內遠端教育培訓系統和培訓師隊伍建設;根據集團公司統一部署和企業實際需求,組織編審和開發相關教材、題庫、課件、課程等。

(六)負責落實集團公司下達的重點培訓任務和計畫;負責組織列入本企業重點培養計畫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技能人員、優秀青年人才以及緊缺人才的培訓。

(七)直接管理本企業本部的教育培訓工作,審批本部各部門組織的各類教育培訓專案,制定本部教育培訓及考核標準,登記、管理本部教育培訓證書、培訓檔案、教育培訓積分等,負責本部教育培訓經費的計畫編制和使用審批。

(八)管理本企業頒發的各類教育培訓證書。

第九條各基層企業(含直屬企業)人力資源部門歸口管理本企業教育培訓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黨和國家教育培訓的方針、政策以及上級企業相關規章制度,制定本企業教育培訓工作的具體規定和辦法,制定各崗位教育培訓及考核標準。

(二)制定本企業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落實上級企業下達的教育培訓任務和計畫;組織本企業員工教育培訓工作,建立健全並管理企業、部門、班組**教育培訓網路,總結推廣教育培訓先進經驗。

(四)負責會同財務部門編制本企業教育培訓經費預算,並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核和監督。

(五)統籌管理本企業教育培訓資源,指導、管理所屬教育培訓基地,負責本企業遠端教育培訓系統和培訓師隊伍建設;根據上級企業統一部署和企業實際需求,組織編審和開發相關教材、題庫、課件、課程等。

(六)負責本企業教育培訓證書、培訓檔案、教育培訓積分等的登記、管理。

第十條集團公司本部各部門教育培訓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教育培訓的方針、政策和集團公司有關制度,提出本專業教育培訓建議。

(二)負責提出本專業年度教育培訓需求;按照下達的年度培訓計畫制定本部門承辦的培訓專案教學計畫並進行培訓管理,配合人力資源部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

(三)配合人力資源部,完成培訓師的選聘以及本專業教育培訓教材、題庫、課件、課程等的編寫、開發和審定。

第十一條為加強教育培訓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集團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主任的教育培訓委員會,確定集團公司系統教育培訓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各企業應成立以行政一把手為主任,人力資源、生產經營、財務等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教育培訓委員會,充分發揮領導決策、組織協調、監督檢查作用。

各企業教育培訓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討論並研究教育培訓工作的重要政策規定,審批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推進教育培訓、考核、使用、待遇、發展一體化機制的實施,研究有關教育培訓的保障措施,對教育培訓工作及教育培訓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審查。

第三章分類及要求

第十二條系統內員工教育培訓主要分為崗位資格培訓、崗位適應性培訓、繼續教育、在職學歷教育、任職資格培訓、國際合作培訓等類別。

第十三條崗位資格培訓

(一)按照國家、行業以及集團公司推行的「持證上崗」要求,各企業應明確各崗位上崗持證標準。員工上崗(含轉崗、晉公升)前應通過相應崗位資格培訓,合格並取得相應崗位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二)新錄用的大中專畢業生必須經過不少於40個學時的入職教育後,方可進入企業實習。

(三)根據國家政策接收的退役軍人,須按照集團公司退役軍人崗前培訓有關規定,在崗前職業技能培訓結束時,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文化程度,並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四)集團公司鼓勵「一崗多能、一專多能」人才的培養,各企業可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跨崗位資格培訓。

第十四條崗位適應性培訓

(一)員工上崗後,在工作中學習的同時,還應定期參加崗位所需的專門業務培訓、技術更新或技能提高培訓,不斷提高業務工作能力,適應崗位要求。

(二)在日常工作中,各企業應定期對生產技能人員開展技術問答、事故預想、反事故演習等常規培訓,形成常態培訓模式,不斷提高其專業技術和技能操作水平。

(三)為盡快提公升新進或有發展潛力員工的業務水平和崗位勝任能力、建立人才梯隊,隨時隨地充分發揮系統內各級各類專家人才的示範帶動作用,集團公司在系統內大力推進職業導師制。各企業應根據企業實際,優先在重要、稀缺的崗位上開展此項工作,確保知識、經驗、技能、企業文化等得以有效傳承。

第十五條繼續教育

(一)專業技術人員應定期參加繼續教育,完善知識結構,拓展知識面,補充新知識、新技術,不斷提高專業技術水平和創新能力。

(二)各企業應有針對性地加強專業技術帶頭人、技術斷層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

第十六條在職學歷教育

(一)在職學歷教育屬個人教育,各企業應鼓勵尚未達到崗位學歷要求的職工利用業餘時間參加專業對口的學歷教育,使其盡快達到崗位文化素質要求,成績優異者可予以適當獎勵。

(二)根據工作需要,各企業可有針對性地選派人員接受學歷教育,培養企業急需的高階人才和複合型人才。

第十七條任職資格培訓

(一)各企業領導班子成員,應定期參加集團公司規定內容的培訓;領導班子後備人員,應在任職前參加過集團公司規定內容的培訓。

(二)各企業委派、推薦的董事、監事,應結合董事、監事崗位職責和能力要求,在上崗前參加相關培訓。

第十八條國際合作培訓

根據集團公司國際化發展戰略,為培養適應經濟全球化和國際競爭需要的高階人才,集團公司採用「送出去」與「請進來」相結合的方式,有計畫地選派部分高階經營管理人員、高階技術專家、高階技能人才接受國際合作培訓,學習掌握國際先進的企業管理經驗、專業技術知識和生產操作技能。

第四章資源與建設

第十九條按照「滿足需求、布局合理、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動態管理」的原則,動用各方力量,逐步建立集團公司教育培訓基地(以下簡稱基地)體系。

(一)系統各基地應納入主業管理,所在企業對其負有直接管理權。基地的教學、行政、基建、科研等經費應納入所在企業財務預算,並給予經費保障。

(二)系統內各基地應不斷加強自身建設,切實提高培訓質量和服務水平,逐步形成鮮明行業特色和明顯專業優勢,充分發揮對集團公司教育培訓工作的支撐作用,同時積極開拓系統外培訓市場。

(三)各企業在充分利用系統內基地的基礎上,可合理利用社會優質教育培訓資源,拓寬員工培養渠道。

第二十條按照「分類分級、動態管理」的原則,建立一支專兼職結合、素質優良、能滿足系統內員工教育培訓需要的培訓師隊伍。

(一)各基地要制定專職培訓師培訓進修計畫,分期、分批組織實施;建立專職培訓師定期到企業實習鍛鍊制度,不斷更新知識結構,提高理論聯絡實際的能力,促進專職培訓師素質、培訓教學水平的提高。

(二)各企業要有計畫地培養、選聘系統內專業理論紮實、實踐經驗豐富的優秀管理人才、技術人才、技能人才充實到兼職培訓師隊伍中來。各企業培養和選拔優秀人才時,應優先考慮其兼職培訓師的工作業績。

(三)根據企業需要,可有針對性地選聘部分社會優秀師資資源作為企業培訓師的補充。

第二十一條按照「統籌規劃、穩步推進、資源共享」的原則,構建系統內遠端教育培訓系統,提高教育培訓資訊化水平、資源利用率和管理效率,降低教育培訓成本,減少工學矛盾,幫助員工實現個性化培訓需求。各企業須按照集團公司統一部署,做好遠端教育培訓系統的安裝、維護和使用,並充分發揮效能,有效支撐系統內教育培訓工作。

第二十二條按照「統一規劃、分工協作」的原則,加大系統內教育培訓教材、題庫、課件及課程的開發力度。各企業應按照集團公司統一籌畫,結合生產經營實際,分工負責,編寫製作具有集團公司自主智財權、特色鮮明、切合企業教育培訓需求的,體現針對性、理論性、實踐性和適度超前性的教材、題庫、課件及課程體系。

第二十三條按照「足額計提、先提後支、提支平衡、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專款專用」的原則,確保教育培訓經費的使用效益。各企業教育培訓經費應納入財務預算,由教育培訓部門歸口管理,同時要採取多種方式,通過基建、技改、生產準備等多種渠道籌措教育培訓資金,加強教育培訓經費的使用管理。

第五章管理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加強教育培訓組織機構和隊伍建設。各企業須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教育培訓組織機構建設,配齊配強專職管理人員,為實施全員培訓、建設高素質員工隊伍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和人力支撐。

第二十五條逐級落實教育培訓工作責任制。教育培訓應納入企業領導班子任期考核目標,作為企業業績和企業「創一流」考核的重要內容以及建立文明單位的必要條件。各企業須將教育培訓責任逐級落實,並接受職工代表大會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考核。

第二十六條建立並完善崗位教育培訓標準及相應考核標準。各企業須制定各崗位教育培訓標準及相應考核標準,並以此開展教育培訓工作,使教育培訓工作緊密貼近企業發展需求、崗位要求以及員工個人素質能力狀況,有效提高教育培訓規範性、針對性和實效性。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企業標準

q cdt q cdt 107 001 2005 電力裝置交接和預防性試驗規程 2005 11 07發布2005 11 07實施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發布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檔案 大唐集團制 2005 156號 關於印發中國大唐集團公司 電力裝置交接和預防性試驗規程 的通知 集團公司各分支機構 子公司,各...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效能監察辦法

大唐集團制 2008 44號 2008年9月10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中國大唐集團公司 以下簡稱集團公司 系統效能監察工作,促進監察物件正確履行職責,完善企業管理,提高企業效能,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 企業效能監察暫行辦法 等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工程招標管理辦法

附件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國大唐集團公司 以下簡稱集團公司 工程專案的招標管理,保證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控制工程造價,提高集團公司的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原國家計委 工程建設專案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 原國家計委等部門聯合發布的 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