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車崗位作業指導書

2021-03-04 04:57:02 字數 4721 閱讀 8629

1目的指導調車作業人員規範作業行為,按標準正確、安全地完成調車作業全過程。防止調車作業中出現衝、脫、擠、及人身**事故。

2.適用範圍

2.1本作業指導書規定了調車作業過程的安全標準、卡控措施及相關崗位作業指導程式。

2.2本作業指導書適用於我段自輪運轉特種裝置基地調車及站場調車作業。

3.引用規章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鄭州鐵路局行車組織規則》、《大型養路機械使用管理規則》、《鄭州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鄭州鐵路局自輪運轉特種裝置管理辦法》、《鄭州鐵路局軌道車安全關鍵控制辦法》、《鄭州鐵路局軌道車執行控制裝置(gyk)維護管理辦法》、《鄭州鐵路局軌道車無線通訊裝置維護管理辦法》及《軌道車執行控制裝置(gyk)司機操作手冊》

4.作業安全標準

4.1調車作業要嚴格執行「**動車」(即車輛未檢查確認正常不動車;正、副司機及添乘幹部缺一人不動車;gyk未開啟及模式設定不正確不動車;未確認防溜撤除不動車)制度。

4.2實行專人負責、單一指揮。調車前,要由調車負責人制定調車作業計畫及安全注意計畫,並向各崗位調車作業人員發放傳達。

4.3嚴格執行「先聯控後動車」作業程式。越過回頭訊號時,由返回執行方向前端的司機與車站聯控報准停車位置。

5.作業卡控措施

5.1正、副司機及添乘幹部共同確認門燈調車訊號,人工道岔要逐個呼喚並手指確認。

5.2基地調車由安全保衛科派人盯控,施工期間的站場調車由包保幹部親自或指派勝任人員盯控。

6.調車作業各崗位作業程式

調車負責人崗位作業程式

1.添乘指導本務機乘務人員作業,督促各車司乘人員學習段配發的《鄭州鐵路局各線站場平面圖》,了解站場調車訊號機的位置。

2.與車站值班員協商擬定調車作業計畫單,根據調車計畫制訂本次作業安全卡控措施,隨調車作業計畫單交給參與調車的每台車正、副司機(每台車一式兩份)、鏈結員。

3.檢查各車正、副司機、駐站聯絡員、連線員是否到崗。

4.督促各車正、副司機對車輛走行部、懸掛裝置、作業裝置等按分工進行圍車一周的環形繞車檢查,確認各車列車無線排程通訊裝置、gyk試驗良好。

5.確認各車整備作業完畢具備動車條件後通知駐站聯絡員申請出基地或在站調車。

6.遇推進執行時,要安排一名能勝任引導工作的人員(連線員)在推進執行的前方負責引導並隨行進行卡控,實行雙確認制度。

7.卡控司機按車站調車聯控通知執行至手動道岔(調車訊號)處停車,按規定鳴笛要道,和正、副司機一起確認門燈調車訊號(道岔開通手訊號比照門燈訊號進行確認),確認股道手訊號和道岔開通手訊號、道岔標誌及前方線路。

8.轉線時,與司機一同確認尾部車停車位置距折返調車訊號不得少於10公尺,若因前方訊號、位置限制,停車後距折返調車訊號機距離小於10m時,卡控正、副司機二人輪流下車確認。

9.卡控多機重聯時執行方向前部的司機按規定進行本務及補機的轉換,按規定進行制動機的貫通試驗

10.進入站內掛車時,卡控正、副司機二人執行確認脫軌器、防護訊號制度的執**況。

11.卡控正、副司機與車輛連掛的標準化作業執**況。

12.變更調車作業計畫、股道時,要求司機立即停車,重新填寫調車作業通知單交給司機後再作業。

13. 切割正線調車時,應向車間主任匯報,同時根據站場、列車密度情況制定安全卡控措施。

14.進入專用線、貨物線調車,應督促司機確認線路狀態、大門是否開啟、線路兩旁堆放的路料、貨物是否侵入限界等再進入;由專用線返回車站時,卡控司機在專用線與車站銜接的調車訊號機前一度停車,按門燈調車訊號要求確認訊號及道岔開通後再返站。

15.接近站界牽出作業,卡控司機是否按照「

十、五、三」車距離控制速度。距站界標、進站訊號機(反方向進站訊號機)前30公尺是否一度停車。

16.推進作業時,應站在易於瞭望確認前方進路,又能使司機看見其顯示訊號的位置;如不能兼顧時應站在司機能夠看見其顯示訊號的位置,車列前部加派其他調車人員協助瞭望。

17.進入盡頭線調車,卡控司機停車位置距盡頭線不得少於10公尺,必須近於10公尺時,要求副司機下車引導,嚴格控制速度。由盡頭線返回時,督促司機確認掛檔方向是否與執行方向一致。

18.越出站界及跟蹤出站調車作業時,應和司乘人員一起共同確認車站值班員同意越站的通知或占用區間的憑證(《技規》附件5)。

19.調車過程中,遇調車訊號機故障、停車後壓調車訊號、經過無扳道員的手動道岔時,應和車站值班員聯絡確認後再通知司機動車,督促駐站聯絡員加強監控。

20.負責整個調車作業的安全,調車過程中,應抓穩扶牢,嚴禁飛上飛下,確保自身及其他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

調車司機崗位作業程式

1.啟動發動機前對車輛走行部、懸掛裝置、作業裝置等進行圍車一周的環形繞車檢查,同時應對車班其他人員的檢查進行複查。

2.司機啟動發動機,待發動機運轉正常後,將列車無線排程通訊裝置、軌道車執行控制裝置(gyk)開機並進行試驗及自檢,確認三項裝置必須良好。待總風缸及列車管壓力達到定壓後,司機進行制動機單獨試驗,確認大、小閘制動效能良好。

擔當本務機時要對全列進行制動機全部試驗。

3.司機要對副司機撤除防溜鐵鞋情況進行確認並在《軌道車工作日誌》或《大型養路機械運轉保養記錄》本上記錄。

4.司機對gyk進行行車引數的輸入,根據本車所停位置,司機調整gyk到目視或調車模式。進行首次動車試拉時執行速度不得超過3km/h、走行距離不得超過5m一度停車,確認本車(列)制動力強弱。

正常後,方可在基地或在站內調車。

5.司機使用列車無線排程通訊裝置向車站值班員請求,按車站調車聯控通知,執行至手動道岔(調車訊號機前)處停車,按規定鳴笛要道,與副司機一起確認門燈調車訊號(道岔開通手訊號比照門燈訊號進行確認),確認股道手訊號和道岔開通手訊號、道岔標誌及前方線路,厲行呼喚應答方可鳴笛動車。多台車連掛時,本務機鳴笛後重聯車應鳴笛回示,本務機再鳴笛啟動。

6.轉線時,停車位置應保證尾部車距折返調車訊號不得少於10公尺。若因前方訊號、位置限制,停車後距折返調車訊號機距離小於10m時,尾部車正、副司機二人應輪流下車確認調車訊號機的顯示,轉換為本務機後,按規定進行制動機的貫通試驗。

7.調車訊號前,司機應督促副司機一起執行 「看」、「呼」、「比」、「鳴」、「盯」5 字控制措施。

8.進入掛車線後,司機要嚴格控制速度,與副司機一起確認脫軌器、防護訊號及停留車位置,距脫軌器、防護訊號及停留車列前10公尺必須一度停車。由副司機下車確認脫軌器撤除後,看副司機手持綠(黃)旗、綠(黃)燈訊號越過,按照副司機顯示的鏈結訊號,以不超過5km/h的速度平穩連掛。

連掛妥當試拉前,必須親自確認尾部與出站(進路)訊號機間的距離。距離超過10公尺以上時,可直接向後試拉。距離小於10公尺大於3公尺時,督促副司機到尾部確認間隔距離後看試拉訊號試拉。

距離小於3公尺時,禁止試拉,司機應立即通知車站,待調車訊號開放後方準試拉。

9.多台車重聯進行連掛時,被連掛車司機要確認本車人員齊全並均處於安全位置,經被連掛車司機同意後方可進行連掛。

10.認真聽取調車指揮人對調車作業計畫的布置,明確作業方法、安全注意事項並按要求複誦無誤。作業前,司機應核對調車作業計畫單及安全注意事項,與副司機一起執行「唱一鉤、乾一鉤、抹一鉤」,防止執行作業計畫時的錯漏。

司機接到變更計畫、股道的通知時,立即停車,須等調車領導人重新填寫調車作業計畫單後再作業。

11. 去專用線、貨物線作業時,要掌握線路坡度、容納車數、大門開啟狀態(必要時在大門前一度停車)、動車前進行制動機貫通試驗,盯住訊號,嚴守規定速度,執行至該線最外方警衝標處應停車確認有無脫軌器。由專用線返回車站時,必須在專用線與車站銜接的調車訊號機前一度停車,認真執行調車聯控制度,手比確認訊號及道岔開通後再返站。

12. 執行接近站界標、進站訊號機(反方向進站訊號機)時,嚴格按照「

十、五、三」車距離控制速度。距站界標、進站訊號機(反方向進站訊號機)前30公尺一度停車,再次啟動後速度不得超過5 km/h,頭部距站界標、進站訊號機(反方向進站訊號機)應保持 10 m以上的安全距離。

13.推進前必須試拉,與副司機一起不間斷確認訊號,嚴格控制速度。

接到「十、

五、三車」距離訊號顯示時,司機按規定鳴笛回示並嚴格按「

十、五、三車」速度要求控制速度。司機推進執行時在空線上的執行速度不得超過30km/h ,調動宿營車、油罐車、超限車時15 km/h,經過道岔的速度不得超過20 km/h。推進車組連掛時,被掛車輛距警衝標不足30公尺時,未對被掛車輛採取好防溜措施不得進行連掛。

認真執行「兩停一掛」制度(距被掛車50公尺左右停車後,執行至距被掛車2-5公尺再次停車,以不超過5km/h速度進行連掛,確保連掛安全到位)。沒有連掛妥當,不得撤除防溜。

14. 越出站界及跟蹤出站調車作業時,與副司機一起共同確認車站值班員同意越站的通知或占用區間的憑證(《技規》附件5)。執行至站界標處,司機按壓gyk的「↑↓」鍵進行確認,並嚴格控制速度,跟蹤出站調車時,最遠越出站界500m。

15.接到車站值班員使用列車無線排程通訊裝置通知調車訊號故障的命令後,司機應複誦清楚並將命令號碼、時間記錄在《軌道車行車日誌》、《大型養路機械運轉保養記錄》本上。每過乙個調車訊號前都必須認真執行要道還道制度,沒有訊號不准動車,訊號不清立即停車,嚴禁盲目、臆測行車。

遇壓調車訊號、經過無扳道員的手動道岔時,經車站值班員聯控同意,動車前司機必須確認岔尖位置,適當降低速度。

16.跨區間執行到車站停車或調車完畢,車站值班員使用列車無線排程通訊裝置通知轉線或入基地時,司機要及時應答,了解走行徑路。如進基地,司機將gyk轉換到目視行車模式、在站、段分界點或基地大門處一度停車,確認大門的開啟狀態,接受基地管理人員的停車位置安排。

轉線到宿營車停車位置時,司機將gyk模式轉換到調車模式,到位後按規定進行防溜、防護。

調車副司機崗位作業程式

1.副司機按照車班分工分別對車輛走行部、懸掛裝置、作業裝置等進行圍車一周的環形繞車檢查,實行正、副司機雙檢查、雙確認制度。

2.司機在進行制動機試驗過程中,副司機下車同步確認制動、緩解狀態,確認制動缸活塞行程符合本車技術說明書規定的範圍,閘瓦緩解間隙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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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版 編號 bgs 01 02 2009 編制 辦公室 審核 陳根水 批准 鄭禮正 發布日期 2009年1月10日 實施日期 2009年1月18日 受控號 3 受控狀態 株洲市湘太水泥製造 目錄1 生產管理制度 2 勞動管理制度 3 請假制度 4 安全管理制度 5 門衛值班員職責 6 人事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