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維修保養服務合同範本

2021-03-04 04:35:08 字數 2763 閱讀 829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成都市消防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技術規範要求,為了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防止因消防裝置維修保養不及時,而導致消防裝置不能正常執行,一旦發生火災,不能真正起到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的作用,為此需要對成都市天府廣場消防系統設施進行維修保養,以保證消防設施裝置的正常執行。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互相配合,經雙方協商同意,特訂本合同如下:

1、維護保養服務的消防工程名稱:

二、維護保養服務的消防工程位址:

三、維護保養的消防設施範圍:

1、消火栓及消防給水系統;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3、氣體滅火系統;

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聯動控制系統;

5、消防電梯、非消防電源的聯動控制系統;

6、消防通訊、廣播、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系統;

7、防火隔斷系統(防火捲簾門及防火門);

8、停車場配置消防裝置(滅火器等換藥、灌裝、更換費用除外)。

四、維護工程費

1、維護工程費為每年元,大寫整)。

付款方式:每維護年的首月前十日內甲方預付50%,計大寫整),每維護年末月付清尾款,計元,大寫整),維護服務期滿後,本合同自行終止。甲方付款前,乙方應提供等額合法發票。

2、裝置和材料的維修更換費用由甲方承擔,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輔材由乙方承擔材料與輔材的劃分由國家2004定額劃分)。

3、如消防工程系統需要進行改造或增減裝置,所需費用另計。

4、消防各系統裝置和設施,在甲方交給乙方維保前應無故障和隱患並由乙方認可(雙方簽訂移交狀態確認記錄),若有故障和隱患,甲方應負責解決,若甲方委託乙方解決,其費用另計;本協議簽訂前,乙方應對消防各系統進行檢視,確認無故障和隱患。

五、維護服務時間

消防工程維護服務的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六、消防工程維修服務合同的注意事項:

1、本合同範圍內的消防系統年度專項檢測所需資料,由乙方負責報送市消防支隊,並保證年檢一次合格。(但甲方要保證維護裝置的新舊更換費用及相關費用等的前提下)有關批覆資料原件交甲方。

2、每年乙方定期全面檢測維修一次,每週按維護細則規定至少巡檢一次,對有故障的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維護範圍所有系統完好,處於正常執行狀態,了解系統運**況指導甲方人員工作。

3、甲方負責消防系統的日常管理和監護工作,堅持二十四小時消防值班,並填寫系統執行日登記表。甲方一旦發現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時,應及時果斷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同時以**通知乙方,乙方在2小時內必須派專業人員到現場進行處理,並據實填寫巡檢維修**並存檔。

4、維護服務期滿後,本合同自行終止,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退還全部消防工程系統圖紙及有關裝置說明書。

七、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約定,按時付給乙方的維護服務預付款,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發生藉故拖欠不付現象,按《經濟合同法》規定承擔責任。

2、乙方每年的巡檢維修保養工作完成後,應向甲方提供書面報告存檔,該報告需由雙方有關授權人員簽字方能生效;在不定期維修期間,若甲方通知乙方到現場,乙方不按時到達現場處理故障,視為違約,造成的火災損失概由乙方負責,情節嚴重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訴諸法律。

3、在維保工作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人員**由乙方負責,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實行救助,但不承擔由此帶來的任何責任,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應指導甲方對消防系統的保養和維護,並提供技術諮詢服務。

5、乙方不得改動消防系統的電氣、電子線路和零部件,如有必要,應通知甲方並獲得書面同意,並向甲方提供更改前後的技術資料。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該工程消防系統的全套圖紙資料及有關裝置的說明書等,以利乙方能順利地進行維修服務(不能提供的資料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雙方協商解決)。

附:應提供的圖紙資料目錄

1)系統竣工表

2)系統竣工圖及相關裝置的技術資料

3)報警系統的軟體資料及使用者手冊

4)系統除錯報告

5)系統竣工報告

6)設計更改記錄

7)檢驗記錄(包括絕緣電阻,接地電阻的測試記錄)

8)甲方值班員操作規程,值班員職責

9)甲方值班記錄及使用圖表

7、乙方定期巡檢應按維護細則執行,若屬於乙方維護責任問題導致安全事故或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8、甲方需派員配合乙方進行維護檢修,公升降裝置等由甲方無償提供,所需儀器、儀表、工具及交通工具由乙方自理;

9、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進行巡檢,或未按照約定內容進行巡檢或未及時派人進行維修,每出現一次,甲方有權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在當年的服務費中扣除500-5000元的違約金。若乙方出現兩次(含兩次)以上,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還甲方多支付的服務費,且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

10、因乙方未盡到維護職責或過錯給甲方、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維護細則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執2份。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維護期滿後自動失效。

乙方指定巡檢、保養、維修人員:

二十四小時候保修**:

注:乙方須固定巡檢、保養以及維修人員,如需調整,須得到甲方同意。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並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9項處理;乙方保修**須保持二十四小時暢通(如需更改,須提前書面告知甲方備案),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並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9項處理。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負責人負責人:

主辦人主辦人:

位址位址:

****:年月日

消防工程維修保養合同

甲方 長安烏沙郡權廠 乙方 東莞市特安消防工程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2011年3 月 1日 甲 乙雙方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消防工程維修保養服務,協議如下 一 消防工程款專案 消防栓系統維護保養 二 消防工程的年維修保養費金額 三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消防工程的施工 竣工圖紙和驗收合格證 影印件 乙方應為甲...

消防系統維修保養合同

委託方承攬方 委託方以下簡稱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 傳真 聯絡位址 郵政編碼 承攬方以下簡稱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聯絡 傳真 聯絡位址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帳號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和國家有關法律 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對所屬專案消防系統維修保養事宜訂立本合同,...

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合同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服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能更好地服務於社會,使甲方的消防設施充分發揮作用,現經甲 乙雙方共同協商 就甲方的消防設施委託乙方進行保修服務一事,達成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 保修服務 方式和要求 甲方委託乙方保修服務的消防設施共有4個系統分別是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自動聯動系統 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