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證照管理制度王方珏

2021-03-04 03:27:57 字數 1417 閱讀 8892

第一章總則

一、為了保證公司印章、證照使用的權威性、合法性和安全性,依據公司規範運營、防範風險的管理規定,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所指印章包括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業務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證照包括公司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組織機構**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等合法證照。

三、公司的印章、證照統一由公司財務部進行管理,總經理應確定具體的印章、證照保管及使用責任人(以下簡稱為印章專管員、證照專管員);專管員要樹立高度的責任心,保證印章、證照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總經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轉交他人代管。

第二章印章管理

四、公司實行印章使用登記管理制,使用以及領取、歸還印章時應予以登記。

五、公司各部門一律不得自行刻製公章。

六、印章專管員每天下班前應檢查印章是否齊全,並將印章鎖進保險櫃內,妥善保管,不得將印章存放在辦公桌內;次日上班後,應首先檢查所保管印章保險櫃有無異樣,若發現意外情況應立即報告。

七、印章專管員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崗位時,總經理應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印章專管員要向代管人員交接工作,交代用印的注意事項。專管人員正常上班後,代管人員應向專管人員交接工作,登記用印的起止日期,實行管印人員登記備案制,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八、交接工作時,應嚴格辦理交接手續,填寫《印章交接單》,登記交接日期、管理印章類別。交接人員簽字,印章授權人簽字認可後備存。

九、公司各部門因公務需加蓋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業務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的,或公司員工因私事需出具證明而使用公司行政公章的,使用人或需使用的員工應在印章專管員處填寫好《印章使用登記表》,並經雙方簽字確認。印章專管員應對檔案內容和所登記的事項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的方可蓋章。

十、財務部使用的常規性、一般性的**、函件,如規範性的各類報表等,由財務部負責人審批後蓋財務專用章。

十一、未經總經理同意,不得在空白公文紙和未填好內容的介紹信、證明以及合同上蓋章。

十二、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對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經雙方簽字確認後,方可攜帶使用。外借人員應對印章進行妥善的保管,如損壞或丟失,應承擔補辦費用及相關責任。

十三、印章使用完後,需到印章專管員處歸還並進行核銷,填寫歸還日期;印章專管員應對歸還的印章進行檢查,確認無損後再行簽字。

十四、相關檔案經蓋章後,應將蓋章的檔案原件存檔保管,在確實無法留存原件時以影印件存檔。已蓋章的檔案若不能使用,必須交回財務部銷毀。

第三章證照管理

十五、公司實行證照使用登記管理制,使用以及領取、歸還證照時應予以登記。

十六、證照專管員應把證照進行分類整理與保管,並按時****證照的年檢、變更、更換工作,保證公司經營主體資格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十七、公司各部門或員工因公務需借閱或影印公司有關證照的,由使用人填寫《證照使用登記表》;經使用人和證照專管員簽字確認後,使用人方可借閱或影印。有關證照的影印件如不能使用或使用後應交回財務處進行銷毀。

公司印章證照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公司印章是企業合法存在的標誌,是企業權力的象徵。為了規範公司印章的刻製 發放 保管 使用,以及停用和作廢的合法性 嚴肅性和安全性,依據公司規範運營 防範風險的管理規定,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加強公司印章 證照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1條 本制度印章 ...

印章證照管理制度

根據公司不同業務的工作需要,公司印章有不同的使用範圍。為保證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杜絕失誤發生,特規定如下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 印章刻製按公司業務需要由部門提出申請,公司領導批准後,由行政中心統一辦理。印章刻好後由行政中心辦理印章登記手續,填寫 印章管理登記表 備案並留好印章樣圖。二 總經理通過授...

印章 證照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一 為了保證公司印章 證照使用的權威性 合法性和安全性,依據公司規範運營 防範風險的管理規定,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 本管理制度所指印章包括行政公章 合同專用章 業務專用章 財務專用章 法人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證照包括公司營業執照 資質證書 組織機構 證 稅務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