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規章制度如何制定才是合法有效的

2021-03-04 03:03:01 字數 1260 閱讀 4787

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程式合法嗎?如果因為適用規章制度處罰員工發生爭議,到時候勞動部門與法院會認定企業的制度有效嗎?

我們來看看法律關於公司自己制定的規章制度的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第四款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也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的規定:「通過民主程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並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依據」。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要想讓公司的規章制度合法有效,必須要有徵求意見和依法公示程式。

如果說公司章程是公司的憲法的話,那麼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就是公司的基本法律。公司章程規範的公司的高層和股東,而規章制度主要是規範公司的員工。這樣要想規章制度對其生效,最起碼徵求其意見並向其公示。

關於制定過程。一說徵求員工的意見,該企業主就撓頭,他說:每個人的意見都不一樣,他們的要求也太高了,無法滿足。

我說,法律規定的是讓你徵求其意見,並沒有規定一定要採納啊!你有發表意見的權利,但是我不認同的話,不予採納不就完了嘛!所以說,公司在制定規章制度時,要召開職工大會(你可以不召開,但是你的有當時員工的簽到表和會議記錄),然後讓每個職工填製職工意見表,都要簽字。

這樣規章制度的制定就沒有問題了,徵求了職工的意見,職工也發表了,只是他們提出的意見不切實際,不予採納!

關於公示過程。公示包括兩方面,一是制定後當時的公示。二是新來員工的公示,因為新來的員工不存在制定時徵求意見,所以對他的公示也是很重要的。

有的公司把規章制度張貼在公示欄就以為能公示了,其實不然。如果**時,員工說其沒有看到。你這不是白張貼嘛!

比較方便的方法是在入職時籤乙份收到表,證明各項規章制度都收到了。如果你要求比較高,防止到時候員工說不理解規章制度的含義。那你就組織大家考試,考試主要內容是公司各項規章制定,具體的過程就很好操作了,可以故意洩露答案唄!

這時候,每個職工都願意照著答案抄了。考試能靠滿分,這樣到時候再有人說,我沒有看到制度、我不理解其中的內容,誰信啊?相信法官是不會相信的。

當然上述所有的那些過程,需要保留證據的。相關的檔案需要保留。

這裡也不是慫恿單位違規操作。但是,如果用人單位依據規章制度辭退員工,而所依據的制度又是無效的話,就相當於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了!

企業如何制定勞動規章制度

一 為什麼要制定勞動規章制度 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的 勞動法 明確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規定 用人單位根據 勞動法 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式...

企業規章制度制定程序

鑑於勞動關係中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從屬關係,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在勞動糾紛中可以起到類似於法律的效力。尤其是在公司辭退員工 處罰員工等糾紛中,由於國家法律法規對此類問題一般缺乏十分詳盡的規定,因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在此起到了補充法律規定的作用。公司如何制定和執行規章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起到維...

企業規章制度制定的民主程式和規章制度如何公示

2 將規章制度以手冊形式發給員工,交由員工閱讀,並且在閱讀後簽字確認。用人單位應保留規章制度的發放證據。3 將規章制度放在公司 上由員工瀏覽,通過計算機技術手段記錄員工瀏覽規章制度的情況。4 將規章制度在廠區公共區域將規章內容全文公告,並且將規章制度的公示現場以拍照 錄影等方式記錄備案。5 將規章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