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勞動合同書版

2021-03-04 02:51:11 字數 3688 閱讀 3652

編號勞動合同書

(固定期限)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 年月日

用人單位(甲方

註冊位址

經營位址

法定代表人

員工姓名(乙方性別:

戶籍型別(農業或非農業

身份證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商定,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天),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求,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根據甲方的崗位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為北京 。

第四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甲乙雙方同意執行標準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按國家規定。上班時間為:

上午8:00-12:00,下午13:

00-17:00,午餐及休息:1小時(根據季節不同可以臨時調整;特殊崗位實行輪流休息)

第六條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試用期工資元/月;試用期滿轉正後工資元/月(加班費另計)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九條甲方每月 5日發放乙方上乙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或推後發放。

第十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等法定假期。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乙方超過法定年齡或在外地、外單位已參保的,應提交個人不參加社會保險的書面申請和已參保證明,可不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三條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七、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十六條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第十七條因乙方過錯造成甲方經濟損失,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條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七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需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新訂立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十、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乙方試用期滿後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7天通知的,或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1日工資的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

第三十一條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和協議,在有效期之內的,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並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第三十三條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係的轉移等手續)。

第三十四條甲方在企業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衝突,否則視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三十五條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牴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塗改或冒籤無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三、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名或蓋章。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乙份。

勞動合同書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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