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獎罰制度

2021-03-04 02:10:48 字數 2836 閱讀 8988

一、目的:為了更好的提公升企業文化,增強執行力和執行有效性,規範員工行為,保障正常的工作及生活秩序,激發和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 獎罰類別:

1、 獎勵分為:嘉獎、記功

2、 處罰分為:警告、記過、辭退

三、 獎罰行為規定:

(1) 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給予嘉獎獎勵

1) 品德良好,足為同仁表率,有具體事蹟者;

2) 有利於本公司利益的行為,且有事證者;

3) 維護公司財產及裝置,致節省費用有成效者;

4) 擔任臨時重要任務,能如期完成,並達成預期目標者;

5) 及時制止意外事件或變故的具體事蹟者;

6) 其他具有良好事蹟,足以嘉獎者。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功獎勵。

1) 對公司產品品質、技術、工作流程等提出改善方案且具可行性者;

2) 遇有意外事故或災變,不顧個人安危,極力搶救,勇於負責;

3) 不畏暴力威脅,奮勇執勤,維護公司財產安全者;

4) 維護公司聲譽、維護正常生產經營秩序有具體事實者;

5) 見義勇為,參與救援或救護工作者;

6) 對危害公司的事件,及時制止,避免較大損失者;

7) 有其他重大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警告處分。

1) 攜帶不必要物品入場區未經登記申報者;

2) 擅帶外人入場參觀或攜帶眷屬小孩進入車間工作場所者;

3) 擅用他人經管之工具及裝置者;

4) 在牆壁、裝置等上亂塗亂畫者;

5) 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影響他人工作者;

6) 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長時間因私使用移動通訊明顯影響工作者;

7) 私自帶外人留宿公司宿舍者;

8) 開會、培訓或集體組織活動(培訓、碰頭會等)遲到、早退者;

9) 未按公司制度、工作流程作業執行,情節輕微者;

10) 工作中未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態度不嚴肅、姿態不端正者(如串崗、離崗、睡崗等);

11) 不服從主管合理工作分配與調動、指揮者;

12) 在餐廳就餐不服從管理、損壞公物者;

13) 工作場所亂說髒話或罵人行為者;

14) 未經部門主管或班組長同意,私自調換班次者;

15) 不按工種規定使用勞保用品者;

16) 其他違反公司規定,其不良行為足以給警告處分者;

(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情節輕重給於記過處分。

1) 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睡崗、脫崗屢教不改者;

2) 消極怠工,經常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者;

3) 行為不檢,有損公司名譽者;

4) 指揮不當或監督不周,發生較大錯誤,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5) 故意塗改、偽造工作記錄、證據者;

6) 故意撕毀公司張貼的通知、公告、處罰類文書者;

7) 對同事有脅迫、恐嚇、欺騙行為者;

8) 遺失經管的財務,重要檔案、資料資料等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者;

9) 在公司禁菸場所吸菸者。

10) 在公司酗酒滋事,妨礙正常生產秩序者;

11) 玩忽職守,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公司或員工生命財產遭受損失者;

12) 對上級主管不滿,不通過正當突進申訴,而任意謾罵者;

13) 徇私舞弊,包庇違規者;

14) 在上班時間吵架,使用侮辱性、人身攻擊性語言謾罵而拒不公開道歉的;

15) 打架、鬥毆,造成他人身體傷害者;

16) 在公司內參與賭博者;圍觀者視同賭博。

(5)員工如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根據《勞動合同法》有權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並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違紀違章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還需承擔賠償責任。

1) 員工應聘登記表上所填資訊不實者;

2) 試用期內連續曠工2天或累計曠工3天以上者;

3) 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或全年累計曠工10天者;

4) 未經公司同意,在其它公司兼職者;

5) 偷竊公司財產,偷竊員工財務者;

6) 對上級(班組長、主管、經理等)使用恐嚇、脅迫、毆打、暴行、侮辱、威脅和其它不法行為,危害人身安全,玷汙個人名譽者;

7) 威脅同事或實施暴力,造成嚴重後果者;

8) 煽動其他員工集體離開公司或聚眾**的,聚眾賭博者;

9) 唆使、煽動他人怠工、罷工,在公共場所發布不良言論或無理取鬧,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秩序者;

10) 工作指揮不當或監督不周,發生重大錯誤,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11) 假借職權、營私舞弊、挪用**、收**賂或嚴重失職者;

12) 洩露公司的各種資料、報表、生產技術及商業秘密,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者;

13) 蓄意損壞公司財物(檔案、資訊、裝置等),浪費成品、物料者;

14) 私自更改生產計畫、質量標準,塗改原始記錄,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15) 不按工藝要求操作,造成工具、裝置損壞、產品報廢或人員**事故者;

16) 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判刑處理者;

四、 獎勵及處罰規定:

1、 獎勵規定

1) 一次嘉獎給於20元;

2) 一次記功視功績程度給於獎勵200—500元。

2、 處罰規定

1) 一次警告處罰20元;

2) 一次記過處分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200—500元;

3) 因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解除勞動關係者,依法不享受任何經濟補償。給公司造成損失者,暫停薪資發放並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五、獎罰程式

1. 獎勵程式:員工有符合獎勵條件的,由其所在部門上報員工事蹟,交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核實情況並按審批許可權獲准後,交財務,最終宣傳欄通報。

2. 處罰程式:員工違紀後,由所在部門及人事行政部依據具體違紀事項提出處理意見,交財務,最終宣傳欄通報。

六:附則

員工獎罰制度

合森林五金塑膠製品 第一節總則 第1條為嚴明紀律 獎勵先進 處罰落後 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 效率和經濟效益,特制訂本制度。第2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 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3條本制度適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4條公司人力資源部及財務部負責監督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5條本制度適用於未註...

員工獎罰制度

文明禮貌 言談親切 舉止大方 精神飽滿 著裝規範整潔。愛崗敬業 熱愛本職工作 任勞任怨 責任心強 服務熱情周到 工作到位 完成任務好 不計時間報酬,兢兢業業工作,有協作精神。為了集體的利益,甚至犧牲個人利益。愛護公司財產,節約意識較強。遵章守紀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等...

員工獎罰制度

一 雅緹店規定上班時間為 早上10 00 晚上22 00,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2分。遲到或早退時間達30分鐘者,扣4分。二 未向店長 助理店長 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崗不來上班者,60分鐘以內扣5分,1小時以上2個小時以內曠工半天處罰,扣8分 2小時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罰,扣10分。三 工事假或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