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洛陽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開展情況的調查報告

2023-02-02 22:21:05 字數 4526 閱讀 1582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安排,11月底,農村工作委員會組織市農業局等單位先後深入到汝陽、宜陽、偃師等縣(市),實地察看了12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走訪了部分農戶,並聽取了市、縣(市)**及有關部門的工作匯報。現把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進展情況

(一)基本現狀

近年來,我市緊緊圍繞農業六大產業,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大力引導和鼓勵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取得了明顯成效。截止目前,全市發展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337家,其中2023年新發展109家,已經註冊和正在註冊為合作社的有135家,部、省級示範專業合作社6家,總資產9800萬元,社員總數3.8萬戶,輻射帶動農戶8.

7萬戶,年經銷各類農產品100餘萬噸,經銷額4.5億元,佔全市農產品銷售總額的11%。我市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主要有以下幾種模式:

1、能人牽辦型。即由當地農村能人(如農村經紀人、生產大戶、致富能手)牽頭,利用他們的專業技術或銷售渠道優勢,聯合農戶成立的專業社。目前全市有96家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屬於這種模式,佔總數的29%。

2、**領辦型。即依託基層鄉(鎮)的人才、技術、場地、資訊和設施,圍繞當地的優勢產業,組建成立專業合作社或協會。目前全市有41家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屬於這種模式,佔總數的12%。

3、龍頭企業帶動型。即以農業產業化企業為龍頭,組織基地農戶共同參與,實行「公司+合作社+農戶」而組建的一種模式。目前全市有40家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屬於這種模式,佔總數的12%。

4、村委兼管型。即由村兩委幹部圍繞當地主導產業,把分散的農戶組織起來,開展產前、產中、產後服務,促進主導產業進一步發展。目前全市有68家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屬於這種模式,佔總數的20%。

5、基層供銷社轉辦型。即依託供銷基層社的資源優勢,由基層供銷人員領辦,聯合相關農戶參與而成立的一種模式。目前全市有92家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屬於這種模式,佔總數的27%。

(二)主要做法

一是廣泛宣傳培訓。《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於2023年7月實施以來,各級**對宣傳貫徹工作高度重視。市**專門組織市直有關單位和各縣(市、區)農業局長參加全國學習宣傳《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會議,並連續2次召開各縣(市、區)農業局長、主管局長、農經股(站)長專題會議,學習《農民專業合作社法》50問》。

據統計,全市召開各類會議86次,製作廣播、電視節目12期,張貼標語5000條,懸掛模幅320餘條,發放宣傳資料3.8萬份,製作宣傳版面200幅,有力地推動了該法的宣傳貫徹。同時廣泛開展培訓,按照「市培訓到縣、縣培訓到鄉、到社」的辦法,組織舉辦了「洛陽市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輔導員培訓班」,激請專家輔導授課,培訓縣(市、區)農業主管局長、農經站長和縣級輔導員及重點合作社負責人300多人;又採取集中培訓和分散培訓相結合的方法,對縣、鄉業務人員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和種養大戶、農村經紀人就法律法規、市場營銷、企業管理和市場資訊等相關知識進行了培訓。

據統計,全市共培訓1500餘人,使《合作社法》知識扎根基層,深入千家萬戶。

二是制度優惠政策。市**對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制定下發了《關於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意見》,提出了我市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原則和目標,並從財政、信貸、稅收、用地登記、培訓、規範化建設等方面制定具體政策意見,給予扶持、鼓勵。今年初,市**又把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作為農業的一項重點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提出要新發展100家、全面規範50家的目標任務,並為此專門安排了專項資金。

偃師市**專門出台了《關於培育和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意見》,要求2023年每個鄉鎮都要圍繞特色產業新發展1—2家農民專業合作社,到年底新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30家,並全部完成工商登記註冊。

三是積極規範引導。今年,我市重點擊擇了50家合作社進行完善、規範,專門召開了工作會議,成立了領導小組,下發了實施方案,並由市、縣農業局長、主管領導每人聯絡2家進行規範指導。按照「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在工作中堅持「支援不干預,引導不包辦,監督不越權」,支援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獨立開展業務;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要求,幫助合作社制定完善章程、理事會、監事會、崗位等制度;引導合作社成員入股,完善內部利益互補、利潤返還機制,逐步建立「二次返利」制度,保障專業合作社和社員的合法權益;幫助合作社召開設立大會,完善股金和社員名單登記造冊,做好工商登記註冊工作,同時印製了社員證和股金證,發放給社員;指導有條件的合作社建立培訓室,積極開展對社員的技術、管理、市場等知識的日常培訓。

四是加大財政支援。各級**除出台了一系列的優惠措施外,還撥出專項資金進行支援。市**拿出60萬元,對12家較好的合作社進行扶持。

偃師市對今年新登記註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且發揮較好作用、年終經考核驗收合格的,每個獎勵3000元,對引辦單位獎勵5000元;對被評為洛陽市級示範性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每個獎勵5000元;被評為省級或省級以上示範性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每個獎勵1萬元。

(三)取得效果

1、加快了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專業合作社通過組織、引導農民發展生產,建立健全服務體系,為農民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服務,與廣大社員建立了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機制,通過示範引導帶動了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偃師緱氏葡萄專業合作社,為葡萄種植戶提供技術指導、小額貸款、物資**、市場交易等一條龍服務,帶動當地發展葡萄種植1.

2萬畝,年外銷葡萄1000萬元。

2、增加了農民的收入。汝陽陶營農資專業合作社發展農資服務網點15個,吸收入股社員280戶,統一品牌、統一配送,統一**、統一返利,開展農資配送及用肥指導服務,年**質優價廉農資900萬元,年終為入社農戶返利近20萬元。

3、培育了龍頭企業。一些地方以當地支柱產業和拳手產品為突破口,把生產經營規模大、市場潛力好、輻射能力強的專業合作社培育成龍頭企業。如偃師緱氏葡萄專業合作社被市**確定為我市重點龍頭企業,宜陽縣綠肉牛養殖專業合作社被全國供銷總社確定為重點龍頭企業。

這些專業合作社在當地都發揮著龍頭帶動作用。

4、實行了農業標準化生產。各級**積極引導專業合作社參與農業標準化生產,以促進產業化來推動農戶的生產上規模、質量上檔次、管理上水平,增加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競爭力。偃師府店養豬專業合作社建成的立體養豬標準化示範基地,使本地區養豬方式發生了根本改變,初步實現了區域化、產業化、社會化,形成了市場牽龍頭,龍頭帶基地,基地連農戶的產業化格局。

基地被納入《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農業標準化示範基地專案》。

二、存在問題

1、宣傳的深度和廣度不夠,社會認同面較小。這次調查發現,由於宣傳沒有到位,社會各個層面特別是農戶對專業合作社的性質、任務、作用不了解、不認識,甚至不知道專業合作社是一種什麼樣的組織、幹什麼的,很多農戶處在觀望的態度上。

2、發展數量少,帶動能力弱。我市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有337家,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要求的還不到一半,無論在發展數量、經濟效益,還是固定資產規模、輻射帶動能力等方面,與先進地區相比還有較大差距。

3、運作不規範,合作不緊密。我市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還有一些沒有進行工商或民政登記註冊,民主管理還有待進一步提高;有的功能發揮不充分,造成部分社員關心組織發展不夠,合作意識不強;還有的沒有成員股份,與農戶利益聯絡不緊密。

4、個別行政干預多,市場意識差。我市有少數地方**指導過細,存在急燥冒進,沒有正確堅持「推動而不強迫,扶持而不干預,參與而不包辦」的辦社原則,造成了合作社對**的依賴性,影響了農村專業合作社的規範化發展。

5、扶持政策力度有限,資金運作困難。我市雖然出台了一系列的優惠政策,促進了合作社的發展,但財政扶持資金少,加上多數農民專業合作社起步晚、底子薄,不同程度存在著資金缺乏現象,金融機構貸款也面臨諸多困難,抗風險能力較差,影響了大家辦社的積極性和合作社的正常執行。

三、建議

1、廣泛宣傳,營造全社會重視、支援專業社工作的濃厚氛圍。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是關係到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社會穩定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重大問題,要得到社會各界的支援,必須廣泛宣傳,使他們了解、掌握專業合作社的性質、組織形式、辦社原則、作用和方法,形成全社會共同支援、共同關心專業合作社工作的局面。

2、認清形勢,強化領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農業產業化發展、農民增收等方面已經顯示出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對此,市**應把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工作作為全市農村重點工作,列入**目標考核,要把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三農」工作的重點內容擺上重要議事日程。

主要領導要親自抓,主管領導要具體抓,業務部門要經常抓,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局面。

3、加大資金扶持,積極提供支援。扶持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就是支援農業產業化經營,就是支援農業,就是支援農民。各級**每年應安排一定數額的專項資金,用於合作社的培訓經費及示範合作社的獎勵資金。

農信社要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信貸力度,不斷擴大貸款規模,促使其迅速發展壯大。農業、財政、扶貧、發改等部門應把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專案申報的主體,爭取對合作社更多的資金支援,多策並舉,培育壯大一批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快速發展。

4、加強培訓,提高素質。《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已經頒布實施,要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新聞**以及各種培訓方式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及龍頭企業人員的培訓,增強其綜合素質的提高,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又好又快的發展。

5、搞好協調,穩步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新形勢下的產物,需要正確引導,避免一哄而上。要在農民土地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堅持「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結合當地資源、產業等實際情況,突出重點,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律和要求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同時要落實責任,相關部門要同心協力,相互支援,搞好發展。

6、按照法律,規範運作。為使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持續地發展,發揮其推動農業產業化的作用,確保規範運作,一定要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要求,建立一整套完善、合理、詳盡的管理規章制度,使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023年12月10日

關於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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