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平等受教育權與異地高考

2023-01-17 13:57:03 字數 899 閱讀 9662

作者:馬穎慧周小琳

**:《法制與社會》2023年第02期

摘要受教育權是我國憲法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國家有義務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權並且提供相應的教育資源和設施來保證該項權利的實現。但是長期以來我國的高考制度都是以戶籍制度為基礎,考生需在戶籍所在地參加高考,損害了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權,不利於實現社會公平。於是實施異地高考政策的呼聲越來越高。

從整體層面上看,異地高考政策有利於平等受教育權的實現,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因此要切實落實好這一政策。

關鍵詞異地高考平等受教育權高考移民戶籍制度

作者簡介:馬穎慧、周小琳,青島大學法學院研究生。

中圖分類號:g4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592(2015)01-222-02

異地高考是指即將參加高考的考生在戶籍所在地之外的地區參加高考,主要是指流動人口的子女在異地參加高考。異地高考這個問題很早之前就已經存在了,但是由於教育公平、戶籍等問題的存在,使異地高考的實施越拖越晚。2023年8月***辦公廳**教育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出台《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公升學教育考試工作的意見》,要求各省份原則上應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出台異地高考具體辦法,把異地高考這一問題推向了風口浪尖之上。

本文擬從平等受教育權的角度看異地高考。

一、平等受教育權

(一)平等受教育權的涵義及歷史發展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我國公民具有受教育的權利。實現平等的受教育權已經成為當今教育改革的重點和目標,在當今已經受到了普遍的關注。廣義上講,受教育權既包含每個人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權利,也包含要求國家提供教育教育機會的請求權。

從狹義上講,受教育權是公民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受教育權它是一種積極的社會權利,是與福利國家的國家觀相對應的人權,為了保證每個人都能過上合理的生活,而要求國家採取形影的措施以保證該項權利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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