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高考與教育公平

2023-01-06 03:03:05 字數 3337 閱讀 3528

作為乙個天津籍的考生,從小老師就以其他省市學生的殘酷的競爭來鞭策我們努力學習,但是原來並沒有真的體會到這種殘酷的競爭。直到大學,得知我同班山東籍同學高考成績比我高將近100分卻在同一專業時,我才真正體會到。

探其原因,從2023年的高校擴招開始,中國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從6%上公升到了27%。高等教育過度擴張,導致文憑貶值,僅僅上大學已不再足夠,還必須進入所謂的名校。眾所周知,中國高校所獲得的資源並不均衡。

在全國高校生均年支出不過五六千元的當下,「985工程」及「211工程」便是兩個專門為推動建設「世界名校」而設的高校的生均年支出全部過萬,其學位自然含金量更高,畢業生當然是就業市場中的搶手貨。

然而,這些「名校」在30幾個省市自治區中如何分布?以「985工程」學校為例,全國一共39家,京滬兩市共佔了10家。京滬兩市戶籍人口共2700萬,僅佔全國13億人口的2%,但占有的最優質高等教育資源卻超過25%。

在教育經費多渠道籌措政策之下,這些名校同時也向駐地**要經費,順理成章地招生就得向地方傾斜。京滬兩地**財雄勢大,給的錢多了,分到的名額也就越來越多,長期下來就形成了京滬考生不僅更容易考進大學,而且能更輕易踏入名校的有關於教育公平的「歷史遺留問題」。因此,對其他省市區考生而言,京滬考生是高考的「特惠階層」。

「異地高考」如果只是借考———在京滬參加高考,但參加戶籍地錄取,什麼爭議都不會有;「異地高考」之所以有爭議,就是因為非戶籍考生要求成為「特惠階層」的一員———不但在京滬參加高考,還要和戶籍考生一起分享招生名額。以此來達到乙個預期的「教育公平」。

由此衍生出來的高考遷移大軍在日益增多。相比於在北京獲得高考資格或是一紙北京戶口的困難,在天津憑藉全國特有的藍印戶口卻變得略微容易。以我12年高考為例,天津當年6.

7萬人高考生中有大概6千外地考生。而到了13年7萬人中大概有12000人,將近翻了一倍。由此反映出來的因教育資源不平均導致的教育不公平問題得到凸顯。

所謂教育不公平,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教育資源分布不均衡。二是群眾接受教育機會不平等。

北京「異地高考」政策有望在2014屆開始實施,而一旦實施,北京的學生所應有的優質大學資源就有相當一部分要被外地學生佔據,北京的學生能進入高等院校的比例也降低了。該政策的實施,還會導致北京在校學生人數驟公升,帶來更大的學習壓力。但是有許多家長認為「異地高考」就是對大城市學生利益的踐踏,這種想法是極端的,不科學的。

因為這個政策還在策劃與權衡中,考慮到各方人民的利益是基礎與核心,我們不該一味的擔心自己利益的損失,因為「異地高考」是促進社會公平的必然趨勢,確保決策正確有效實施才是關鍵。在北京、上海這些熱點地區,本地戶籍家長對此問題強烈擔憂與反對。

高等教育資源豐富的省市有著擔心外來人口擠占本地考生利益的隱憂,即城市承載能力的問題。外來人口會不會使本地學生教育資源不足,人口壓力增大,學生的學習壓力過大等問題仍然無法得到有效解決。北京市民針對「異地高考」寫了一封反對信,他們在信中羅列了堅決不能放開異地高考的幾個原因,如北京人口將徹底失控;劇烈競爭擠占優質教育資源,北京的獨生子女將更加弱勢,高中失學者增多;大學入學競爭激烈,素質教育徹底破產。

而現行的高考制度本身就不「公平」,因為各地的高考難易程度和錄取比例有很大差別,如果「異地高考」真的實行將會帶來更大程度的不公平。

為了解決目前教育不公平現狀**應該做些什麼

一是經濟發展不平衡。

經濟發展是社會事業發展的基礎。區域間經濟發展存在差距,使教育軟硬體建設的投入存在差距,從而導致區域間教育發展存在差距。

二是國家財政性教育投入不足。

當前的國家財政性教育投入仍滿足不了教育發展的需求,這就嚴重制約了教育條件的改善和教育資源特別是優質教育資源的擴充套件。

三是資源配置不合理。

隨著區域、城鄉發展的不均衡,優質資源進一步集中,加劇了教育資源分布的不均衡。

四是教育政策不盡合理。

錄取分數線和錄取率不公平,給一些小城鎮和農村地區的學生接受平等教育造成阻力,人為地加大了城鄉、區域差距。高校招生中的「定向生」「保送生」「專公升本」等,也是製造教育不公平的源頭。

五是人民群眾教育需求日益增長。

社會在進步、時代在發展,人們對教育越來越看重。現在的很多家庭只有乙個孩子,家長寄予孩子很大的期望,希望孩子能「上好學」,這就必然造成對優質教育資源需求不斷增長與供給短缺的矛盾凸顯。

在深入分析這五個方面原因基礎上,《七個「怎麼看」》提出了促進教育公平的思路與對策:

一是抓好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近年來,黨和**先後印發和制定了《關於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3年)》,要求各級**把義務教育工作重心轉到均衡發展上。

二是解決農民工子女上學難問題。從2023年至今,黨和**通過採取下發檔案、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很大程度上緩解了農民工子女就讀難的問題。但有些地方仍存在公辦學校入學「門檻高」、農民工子女學校教學質量低等問題。

這就需要進一步強化流入地**責任,保障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發揮公辦學校主渠道作用,盡可能多地接受農民工子女就學;扶持社會力量辦學,在經費和師資等方面給予支援和指導,促進其辦學質量的提高;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放寬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落戶條件,吸納有條件的農民工轉為城鎮居民,使其子女真正享受「同城待遇」。

三是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上得起學。「不讓乙個孩子因家庭經濟困難而上不起學」,是教育公平的重要體現。近年來,黨和**不斷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通過採取擴大資助範圍、提高自助標準、落實資金保障、動員社會力量等一系列措施,確保每乙個學生接受教育的基本權利。

有教育部**相當坦誠地說過,解決「異地高考」問題,必須在增進非戶籍考生公平權利的同時,確保戶籍考生的利益不受損。坦率地講,在優質高等教育資源分配已經如此不均的當下,這實在是個兩難。舉例說,同樣分數之下,北京考生考進北大的機會已經是很多省市區考生的百倍以上,如果允許非戶籍考生也來分享北京的招生名額,又要保證北京戶籍考生的利益不受損,豈非要北大進一步增加本來已經太多的北京招生名額?

站在其他省市區考生的角度看,這顯然有失公平——— 對全國考生的公平。

然而,《意見》對「異地高考」面對的這一兩難的解決辦法,恰恰就是:「對符合在當地參加公升學考試條件的隨遷子女淨流入數量較大的省份,教育部、發展改革委採取適當增加高校招生計畫等措施,保障當地高考錄取比例不因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參加當地高考而受到影響。」京滬兩市外地戶籍人口比例較大,未來合乎資格參加「異地高考」的考生有可能相當於本地考生的總數。

若按此原則辦,豈非北大、清華(微博)、復旦(微博)等名校還得在北京和上海增加一倍名額?倘若總招生數不變,這些名額要從何處分流而來?當然只能是削減其他省市區的名額。

「異地高考」是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一部分,而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方向應該是改變資源分配不均的現狀,而非僅僅是部分擴大「特惠階層」。實現絕對公平的最佳途徑便是全國一張卷考試,統一劃線招生,如此異地高考和高考移民的問題將不復存在,誠然,這種理想狀態在當前的制度安排下無法一蹴而就,但至少可以先在主要由**財政支援的高校中推行。至於各地因經濟發展程度不同導致的高等教育資源差異,則可以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的手段逐步邁向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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