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地質災害技術管理制度 x

2023-01-14 22:36:04 字數 923 閱讀 3412

一、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進一步做好礦井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杜絕重大地質災害事故,保證礦井安全生產,根據煤礦安全監察局《煤礦安全程度評估辦法》、《礦井防治地質災害安全監察實施細則》、《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追究規定》等有關要求,制定本體系。

第二條嚴格執行「有必探、先探後掘、先探後採」的防治地質災害原則,以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為目的,抓好技術指導監督和現場管理兩大環節,以防為主、防治結合,加大本公司川豐煤礦地質災害防治力度,落實責任,保證防治地質災害工程的正常進行,確保礦井安全生產。

第三條由總工程師為領導,科和其它相關單位具體負責防治地質災害技術管理,負責全礦防治地質災害工作的統一協調指揮工作。

二、基本任務

第四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礦井防治地質災害工作規程、規定、指令。

第五條加強礦井防治地質災害基礎工作,做好礦井水情、地質災害的觀察、分析和預報,及時提供各種水文地質資料,滿足礦井生產安全需要。

第六條抓好水患的排查與治理工作,進行月度、季度、年度水患排查,對排查出的水患制訂相應的防治措施,並分責任定期落實。

第七條根據礦井年度生產接續情況,安排各類補勘工程和防治地質災害工程計畫。 第八條落實具體防治地質災害工作任務的實施,監督檢查各類防治地質災害工程施工質量和工作進展情況。

三、崗位職責

第九條礦長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全礦防治地質災害工作負總責。

第十條總工程師是防治地質災害技術管理責任體系的具體領導者,對全礦防治地質災害工作負技術責任,負責組織編制、修改和實施防治地質災害總體規劃,審批防治地質災害施工措施。

第十一條副礦長對分管的防治地質災害工作負責具體的防治地質災害工程的組織和落實。

第十二條安監科科長對全礦防治地質災害工作負安全監督檢查責任。

第十三條副總工程師協助總工程師和分管副總經理做好防治地質災害技術措施的審批和實施。

防治地質災害技術管理制度

一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的安全生產方針,進一步做好礦井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杜絕重大地質災害事故,保證礦井安全生產,根據煤礦安全監察局 煤礦安全程度評估辦法 礦井防治地質災害安全監察實施細則 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追究規定 等有關要求,制定本體系。第二條嚴格執行 有必探...

防汛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值班制度

1 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 緊迫感,要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不得玩忽職守。2 汛期實行晝夜值班,領導帶班,值班室24小時不離人。從五月一日開始,至接上級通知結束止 一般到十月二十日 每日8 00時,進行值班交接工作。上一班值班人員應將認真填寫的值班記錄交給下一班人員,雙方按要求簽名。3 認真做好值班...

礦井地質災害防治與測量制度

山西呂梁離石炭窯坪煤業 礦井地測防治水管理制度 為貫徹國家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綜合治理 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 預報 探掘分離 有掘必探 先探後掘 先治後採 的防治水原則,防止和減少煤礦地質災害和水害事故,保障煤礦的生產安全和職工人身安全,根據 煤礦安全規程 煤礦地質工作規定 煤礦防治水規定 地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