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綠色建築評價技術細則

2023-01-14 04:21:07 字數 2324 閱讀 3069

注:見《江蘇省綠色建築評價標準》dgj32/tj76-2009。

注:見《江蘇省綠色建築評價標準》dgj32/tj76-2009。

控制項在建設過程中應盡可能維持原有場地的地形地貌,減少用於場地平整所帶來的建設投資,減少施工工程量,避免因場地建設對原有生態環境與景觀的破壞。場地內有價值的樹木、水塘、水系不但具有較高的生態價值,而且是傳承場地所在區域歷史文脈的重要載體,也是該區域重要的景觀標誌。因此,應根據《城市綠化條例》(2023年***令第100號)和現行的《江蘇省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予以保護。

當建設開發確需改造場地內的地形、地貌、水系、植被等環境狀況時,在工程結束後,建設方應採取相應的場地環境恢復措施,減少對原有場地環境的改變,避免因土地過度開發而造成對城市整體環境的破壞。

本條的評價方法為審核場地地形圖和相關檔案。

綠色建築的選址,是決定綠色建築外部大環境是否安全的重要前提。本條主要對綠色建築的選址和危險源的避讓提出要求。

洪災、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對建築場地會造成毀滅性破壞。氡是存在於土壤和石材中的無色無味的致癌物質,會對人體產生極大傷害。電磁輻射對人體有兩種影響:

一是電磁波的熱效應,當人體吸收到一定量的時候就會出現高溫生理反應,最後導致神經衰弱、白細胞減少等病變;二是電磁波的非熱效應,當電磁波長時間作用於人體時,就會出現如心率、血壓等生理改變和失眠、健忘等生理反應,對孕婦及胎兒的影響較大,後果嚴重者可以導致胎兒畸形或者流產。電磁輻射無色無味無形,可以穿透包括人體在內的多種物質,人體如果長期暴露在超過安全的輻射劑量下,細胞就會被大面積殺傷或殺死,並產生多種疾病。製造電磁輻射汙染的汙染源很多,如電視廣播發射塔、雷達站、通訊發射台、變電站、高壓電線等。

此外,如油庫、煤氣站、有毒物質車間等均有發生火災、**和毒氣洩漏的可能。為此,在綠色建築選址階段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的安全規定。

本條的評價方法為審核應對措施的合理性及相關檢測報告。

人均用地指標是控制建築節地的關鍵性指標,可採取以下兩種方法控制人均用地指標:一是控制戶均住宅面積;二是通過增加中高層住宅和高層住宅的比例,在增加戶均住宅面積的同時,滿足國家和地方相關控制指標的要求。為節約居住用地,按照《江蘇省居住建築建設用地指標》(2023年版)、《江蘇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23年版)的要求,人均用地面積、居住建築容積率、建築係數、建築密度、容積率應符合相關規定。

本條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相關設計檔案或進行現場抽檢。

住區建築的室內外日照環境、自然採光和通風條件與室內的空氣質素和室外環境質量的優劣密切相關,直接影響居住者的身心健康和居住生活質量。為保證住宅建築基本的日照、採光和通風條件,應滿足《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 50180中有關住宅建築日照標準的要求。

在執行本條時應準確理解《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 50180關於日照標準要求的以下幾項內容:

1、明確大中小城市的涵義。《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四條規定:大城市是指市區和近郊區非農業人口五十萬以上的城市;中等城市是指市區和近郊區非農業人口二十萬以上、不滿五十萬的城市;小城市是指市區和近郊區非農業人口二十萬以下的城市。

2、老年人居住建築系指專為老年人設計,供其生活起居使用,符合老年人生理、心理要求的居住建築,包括老年人住宅、老年公寓、托老所等。老年人的生理機能、生活規律及其健康需求決定了其活動範圍的侷限性和對環境的特殊要求,因此,為老年人所設的各項設施應有更高的標準。

3、針對建築裝飾和城市商業活動中常出現的影響住宅日照的問題,對於原規劃設計中沒有設計的、建成後增加的室外固定設施,如增設的空調機、建築小品、雕塑、戶外廣告牌等均不能使相鄰住宅樓、相鄰住戶的日照標準降低。

4、舊區改建專案內的新建住宅日照標準可酌情降低,係指在舊區改建時確實難以達到規定的標準時才予以放寬。同時,為保障居民的切身利益,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降低後的住宅日照標準均「不得低於大寒日日照1小時的標準」。此外,可酌情降低的規定只適用於各申請建設專案內的新建住宅本身。

任何其他情況下的住宅建築日照標準仍須符合相應規定。

本條的評價方法為審核設計圖紙和日照模擬分析報告。

鄉土植物具有很強的適應能力,種植鄉土植物可確保植物的存活,減少病蟲害,能有效降低維護費用。

本條的評價方法為審核景觀設計檔案及其植物配植報告,並現場核實。

綠地率是住區範圍內各類綠地面積的總和佔住區用地面積的比率(%)。

「綠地率」是衡量住區環境質量的重要標誌之一。該指標是經綜合分析居住區建築層數、密度、房屋間距等相關指標及可行性研究後確定的。各類綠地面積包括公共綠地、宅旁綠地、公共服務設施所屬綠地和道路綠地(道路紅線內的綠地),其中包括滿足覆土層厚度不小於0.

8m的、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築的屋頂建築的屋頂綠化,以及其他覆土層厚度不小於0.8m的屋頂、曬台的人工綠地。覆土層厚度小於0.

8m的屋頂、曬台的人工綠地按其面積的50%計入總綠地面積計算綠地率。居住建築綠地率應符合《江蘇省居住建築建設用地指標》(2023年版)的相關規定。

江蘇省綠色建築評價標準

徵求意見稿 二 六年九月 江蘇省綠色建築評價標準 1.0.1 為貫徹執行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經濟政策,推進可持續發展,規範綠色建築的評價,制定本標準。1.0.2 本標準用於評價住宅建築和公共建築中的辦公建築 商場建築和旅館建築。1.0.3 評價綠色建築時,應統籌考慮建築全壽命週期內,在滿足建築功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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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綠色建築評價標識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我省綠色建築評價標識工作,引導我省綠色建築健康發展,依據 綠色建築評價標準 綠色建築評價標識管理辦法 試行 一二星級綠色建築評價標識管理辦法 試行 江蘇省綠色建築評價標準 制定本細則。第二條綠色建築評價標識 以下簡稱 評價標識 分為 綠色建築設計評價標識 和 綠色建築評價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