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操作規程

2023-01-11 14:12:05 字數 938 閱讀 2690

行車開始操作前應做到

1、 了解電源供電性況,是否有臨時斷電,檢修情況。

2、 必須注意被吊起的重物不得超過額定的起重量。

3、 起吊重物時,必須在垂直的位置,不允許利用移動大車及小車來拖起重物。

4、 如果在停電期間行車釣鉤上有重物時,行車工要警告任何人不准在重物下通行。

5、 當行車工作完畢後,吊具應公升到2公尺以上位置。

6、 開車前詳細檢查鋼絲繩是否有破斷、吊鉤、滑輪、車輪、導軌有無磨損。

7、 行車工在操作時精神要集中,不得放手行車。

8、 起吊物體盡可能距地面低,禁止一切人員站在吊物上或從物體下面穿過。

9、 吊起物體之前,須詳細檢查物體是否綁牢並精心試吊,確認無問題後方可公升高式行走。

10、起吊物體時,不准兩過方向同時進行。

11、行車方向改變時要等行車停穩後再換向開動。

12、正在吊運時,如果停電了或行車發生故障時能將物體放落的要及時放落,不能放落的要在被吊起物體的下面布置警告牌。

13、行車操作人員嚴禁濕手或帶手套操作,在操作前應將手上的油或水擦試乾淨,以防油或水進入操作按鈕造成漏電傷人事故。

14、 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掛在空中停留,在執行中嚴禁吊物在人頭越過。

15、 重噸位物體起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制動良好,然後公升高,緩慢執行。

16、 工作完畢後,操作按鈕電源關掉。

行車工必須做到「十不吊」

1、 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 重量不明不吊。

3、 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 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 歪拉斜掛不吊

6、 工件上站人式放有活動物品的不吊

7、 氧氣瓶、乙炔瓶等具有**性危險的物品不吊

8、 帶稜角,快口未墊好的不吊。

9、 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

10、 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不吊。

行車操作規程

檔案編號 維護保障車間 發布時間 2013年8月實施時間 2013年x月 西南油氣分公司元壩淨化廠 會審表審查時間組織單位 本規程用於指導操作者正確操作和使用裝置。本規程適用於指導淨化廠行車的安全操作。1 開車前應認真檢查裝置機械 電氣部位和防護保險裝置是否完好 可靠,如控制器 制動器 限位器 鈴 ...

行車安全操作規程

一 行車工操作安全注意事項 1 行車工必須通過人力資源部規定的培訓考試並取得操作技能合格確認後持證上崗。實習必須在正式司機隨車帶駕下進行。2 使用行車前須檢查裝置各部位防護裝置是否完好,控制器 電鈴 制動裝置等是否正常並進行操作試驗。如控制器 電鈴等主要附件如果失靈,嚴禁吊運。3 重物起吊高度應合理...

行車安全操作規程

一 行車操作須持證上崗,未經專門訓練和未通過考試者不得單獨操作。二 開車前應認真檢查裝置機械電氣部分和防護保險裝置是否完好,靈敏可靠。如果控制器 制動器 限位器 電鈴 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運。三 對地操行車,每天在行車工作前必須檢查以上所列各項部位。如有異常立即告知裝置部進行檢查維修,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