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行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2022-08-22 07:57:03 字數 504 閱讀 1161

1. 目的

為了減少勞動強度,提高工作效率。

2. 電動(行車)崗位責任制和責任人

2.1地面有人嚴禁操作,並有組長監護。

2.2責任人:胡偉峰曹雲龍

3. 電動(行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3.1 電動行車應有專人開啟使用,最大起吊重量按電動行車規定重量起吊。

3.2 每次使用前應先檢查所有限位裝置是否有效。起吊物品時,要檢查物件是否鉤牢和穩妥。

3.3 使用鋼絲繩應保持平行,發現有斷絲情況,應立即與檢修人員及時聯絡,進行檢查,嚴禁帶「病」使用。

3.4 鋼絲繩套吊物品時,應查重心平衡後方可起吊或放下,嚴禁歪拉斜吊。

3.5 起吊時應待物品平穩後,方可前後移動或吊上,放下。

3.6 吊物品時,應思想集中注意安全,地面有人嚴禁操作,並有組長監護。

3.7 使用中一旦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

3.8 電動行車按相關規定接受強檢合格後,持證有效期內使用。

3.9 工作完畢,切斷電源。

行車安全操作規程

一 行車工操作安全注意事項 1 行車工必須通過人力資源部規定的培訓考試並取得操作技能合格確認後持證上崗。實習必須在正式司機隨車帶駕下進行。2 使用行車前須檢查裝置各部位防護裝置是否完好,控制器 電鈴 制動裝置等是否正常並進行操作試驗。如控制器 電鈴等主要附件如果失靈,嚴禁吊運。3 重物起吊高度應合理...

行車安全操作規程

一 行車操作須持證上崗,未經專門訓練和未通過考試者不得單獨操作。二 開車前應認真檢查裝置機械電氣部分和防護保險裝置是否完好,靈敏可靠。如果控制器 制動器 限位器 電鈴 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運。三 對地操行車,每天在行車工作前必須檢查以上所列各項部位。如有異常立即告知裝置部進行檢查維修,故障...

行車安全操作規程

深圳市浩能科技 1.目的 檔案編號版次頁碼生效日期 wi td 017a.01 22012.01.02 為了規範操作人員對行車的正確使用,維護公司員工和財產生命安全。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廠內所有行車。3.定義 無 4.權責 只限經培訓合格及有行車上崗證人員。5.作業內容5.1作業前 5.1.1起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