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婚姻法律制度的特點及成因

2023-01-10 19:57:04 字數 892 閱讀 2673

作者:楊小飛

**:《法制與社會》2023年第34期

摘要唐朝作為中國古代歷史上高度繁榮的重要時期,在政治制度、經濟制度、法律制度上都表現出了較大的優越性。唐朝婚姻制度在古代封建社會中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呈現出了鮮明的特點。本文通過對於唐朝婚姻制度的特點進行分析,找到了唐朝婚姻制度封建與開放相結合背後的深層原因。

關鍵詞唐朝婚姻法律特點成因

作者簡介:楊小飛,山西大同大學政法學院講師,研究方向:行政法、法理學。

中圖分類號:d929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87/

唐朝是中國古代社會的鼎盛時期,作為社會的產物,唐律的制定和實施對社會的穩定、經濟的繁榮、文化的發展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作為唐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婚姻法律制度不僅具有封建婚姻制度的典型特點,更因為當時唐朝開明的社會環境而具有相當的進步性。

一、唐朝婚姻制度法律制度的特點

(一)充分體現了禮與法的融合

1.堅持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為結婚首要原則

在整個封建社會中,婚姻締結都有共同的條件和程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個從西周延續下來的法定條件已經成為古代婚姻最普遍最重要的原則。合法婚姻的成立取決於父母家長的意願,因為婚姻往往關係著兩個家庭及家族的融合。一家之長往往對子女的婚事起著決定性作用。

「父母之命」就是說子女在婚姻上要服從父母的意旨,聽從父母對自己的婚姻安排,即使男女雙方有各自的主動性也不被封建宗法制度容忍。在這種制度制約下父母掌控子女的婚姻大權,婚姻大事一般都要告知家長並尊重家長的意思,否則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但僅有「父母之命」是不夠的,媒人是婚姻得以成立的第二個重要條件。締結婚姻時如果缺少了這一環節就會被認為是失禮的行為而受到指責。在古代男女雙方家庭要是有結婚意向首先會邀請至親好友或媒婆登門拜訪,商談雙方意願及各種婚姻細節,這是受西周以來根深蒂固的禮**理所決定的,也是男女結婚「六禮」不可或缺的。

第七章唐朝的法律制度

1 法律指導思想 一 唐初統治者的立法思想 唐初的統治者認真總結並吸收了 亡隋的歷史教訓,得出了封建政權生死存亡的關鍵在於人心向背的結論。在 先存百姓 的思想指導下,又提出了 安人寧國 的治國方針,其基本要點就是減輕對人民的剝削與壓迫,緩和階級矛盾,保證老百姓在喪亂之後得以休養生息,重建家園。為了貫...

試論宋代法律制度的特點

宋朝敕 令 格 式的大量出現,具有其深刻的時代背景。政治上,宋太祖吸取五代時期 集權軟弱 戰亂不止的教訓,大力加強了 集權 經濟上,宋朝承戰亂之後,採取休養生息政策,社會生產力得到極大的進步 文化上,放鬆了對文人的控制,文人得到了乙個較為寬鬆的環境 社會生活上,租佃制代替唐朝的佃客制,商品經濟得到一...

春秋戰國的法律制度

1 春秋時期的社會狀況 春秋時期奴隸制瓦解,封建制度逐步確立 生產力 政治體制 文化層面上 法律制度變革 各諸侯國相繼公布了成文法 2 各諸侯國的立法狀況 1 鄭國 西元前536年,鄭國的子產 鑄刑書於鼎,以為國之常法 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典 西元前501年,鄭國公布由鄧析私造並寫在竹簡上的竹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