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公司管理制度

2023-01-06 12:51:03 字數 4678 閱讀 8740

為了加強公司渣土運輸管理,促進公司和諧發展。根據貴陽市《貴陽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貴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貴陽市城市管理局關於加強中心城區建築工地、建築物料運輸管理的通告》,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本規定所稱渣土是建築垃圾的一種。建築垃圾是指房屋裝飾裝修和新建、改建、擴建、拆除各類建築物、構建物、道路、園林、廣場、管網等在建設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他廢棄物。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城區、開發區內建築垃圾、工程渣土的排放、運輸、中轉、回填、消納、利用的管理。

第三條認真遵守市容環衛管理部門核准的時間、路線將建築渣土運送至市政部門指定的消納點。杜絕亂倒、亂卸的現象發生。

第四條認真執行建築方提供的渣土排放計畫,並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渣土承運任務。

第五條即時做好渣土承運、消納處置量的統計工作,如實填寫相關記錄、統計報表並報市容環衛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六條按照公安交通、市容環衛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路線、時間執行,不得於早上7時至晚上8時在城區中心運輸渣土。

第七條渣土運輸車輛駛離現場時須沖洗乾淨車身及輪胎,保證車輛不帶泥土上路。

第八條渣土運輸車輛採用封閉式,裝載適量,保證在運輸路線中不洩漏、遺撒。杜絕揚塵汙染。

第九條運輸車輛須隨車攜帶建築垃圾處置核准檔案

第十條安排專人對工地現場管理措施的落實、運輸車輛行駛安全、道路汙染等情況的全程監管。防止違法、違規問題的發生,出現問題及時向公司報告以便進行應急處置。

第十一條運輸車輛不得私自非法運輸建築渣土。

第十二條以上條款請自覺遵守,如有違反相關條款。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的處罰。

運輸公司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第一條:為加強安全管理,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杜絕或減少各類事故發生,促進企業穩步發展,現結合總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的安全管理包括行車安全管理、勞動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及內部治安管理。

第三條:安全管理執行「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一票否決權。總公司全體幹部職工必須認真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本規定由總公司安保科負責實施。

第二章安全管理機構

第五條:總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安全(消防)生產委員會,總公司內的重大安全問題必須通過安全消防生產委員會研究解決。

第六條:總公司設立安保科為專職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檢查和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措施,負責安全宣傳教育,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

第七條:總公司所屬各單位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單位主要負責人任組長,下設安全班組,並且配備(專)兼職安全員。服從安保科在業務上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三章領導責任制

第八條:總公司總經理為本企業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負責具體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對總經理負責,對安全工作負重要責任,其它副總經理協助搞好安全工作,負協調管理責任。

第九條:總公司所屬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二級單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主要責任。分管領導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重要責任,如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火災事故、工傷事故、治安或刑事案件,分管領導必須親自趕赴現場調查處理,並向總公司或有關部門寫出書面報告。

第十條:安保科長對安全工作組織綜合協調,並在分管經理指導下,負責日常工作貫徹落實。

第十一條:各單位負責人要切實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嚴格堅持安全生產「五同時」。

第四章行車安全管理

第一則駕駛員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駕駛員安全管理實行「嚴格考核、**審批、持證上崗、共擔風險、保障安全」的原則。

第十三條:新招錄用駕駛員管理:

①招聘駕駛員必須由本人寫出申請,經辦公室通知,由安保科會同客運分公司、機務科共同考核合格後報總公司研究同意,方可錄用。

②錄用的駕駛員必須向總公司繳納10000元安全風險抵押金,如發生事故或違紀違章按有關規定扣除,無上述情況可以退還。同時還須繳納培訓費1500元(不予退還),但對於正式分配或調入的駕駛員一次性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5000元及培訓費500元(不予退還),才能成為總公司機動駕駛員,並跟車實習至少乙個月後方可頂班或承包車輛。

③錄用駕駛員必須認真遵守總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服從管理,維護總公司利益。

第十四條:車主本人作為駕駛員的,必須向總公司交納5000風險抵押金,經總公司安保科會同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後發給其準駕證,憑準駕證方可駕駛總公司所屬車籍的車輛。

第十五條:承包車主聘請駕駛員上車必須在總公司機動駕駛員中聘請,不准聘請外單位及無機動駕駛員資格的人頂班上車。如私自聘請駕駛員發生事故,其損失概由承包車主承擔,公司不預支,不墊付事故費用,原則上不派人參加事故處理。

每發現一次私自聘請非機動駕駛員上車頂班的,處以300---500元罰款。

第十六條:總公司所屬車主和駕駛員必須簽訂《行車安全責任狀》和《交通事故承付委託書》,未簽訂合同發生事故的按總損失的10%予以罰款,不享受安全獎,原則上總公司不派人參加事故調處。

第二則安全行車

第十七條:總公司所屬駕駛員必須服從安全管理,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及安全管理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文明行車、嚴禁「三超」(超速、超載、超疲勞),確保行車安全。

第十八條:車輛進、出站必須遵守場區安全管理規定。營運線路單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車輛,不得超過3小時、24小時內累計不得超過行駛8小時。

第十九條:嚴禁私自帶學徒和將車交給無准駕證和證駕不符合人員駕駛。發現一次予以300----500元罰款。

第二十條:駕駛員必須配備和保管好車上消防器材、防凍、防滑及打擊車匪路霸器材,且保證完整好用。嚴禁載客加油,人工直流供油和空檔熄火滑行。

第二十一條:營運車輛必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高速公路管理辦法》及總公司的速控規定。

第二十二條:駕駛員必須自覺做好車輛「三勤三

檢」工作,精心愛護,檢測維護,使車輛技術狀況符合安全要求,避免因機械故障引發事故。同時,要保持良好的車容車貌,接受總公司的車況檢查,對隱患要及時整改,堅決杜絕「帶病」車行駛,按規定時間檢測,憑合格單報班。

第二十三條:站、乘人員必須密切配合駕駛員搞好旅客安全乘車知識宣傳,嚴禁「三品」上車,保證關門起步,停穩開門。車輛啟動前,站、乘人員必須檢查貨、梯、車門等處是否有人。

第二十四條:對違反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之規定的,一次予以罰款50----200元。

第三則交通事故處理

第二十五條:事故處理一律本著「四不放過」原則。駕駛員發生事故後,應寫出事故經過及檢討交安保科,在駕駛員會上作出認識,分析原因,吸取教訓。

承包車主及當事人負責事故處理,如車主在肇事拘留期間由其直系親屬或者委託人負責事故處理,安保科派人協助。如承包車

主在事故處理過程中不予配合,總公司安保科有權處理,所有費用由承包車主負責。

第二十六條:承包車主聘請的駕駛員發生行車事故,按照承包車主與被聘請人的協議執行。

第二十七條:二人以上合夥承包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由承包車主平均承擔事故損失(如兩人簽有安全管理協議,按協議內容承擔損失和費用),事故處理預支費用由當事承包車主支付和打借條,事故未結算前總公司借支的費用先扣到承包車輛。

第二十八條:發生違章引起的扣證扣牌由駕駛員自己處理。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證駕不符人員駕駛發生交通肇事,其損失由車主全額承擔,總公司不墊付事故費用,不派人參加事故調處。

第二十九條:交通事故預支費用50000元以內由當事車主支付,50000元以上總公司借支50%。事故費用核銷:

經保險公司理賠,差額在50000元以下由當事車主全部承擔,差額在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含10萬元)總公司核銷30%,當事車主承擔70%,差額在10萬元以上總公司核銷40%,承包車主承擔60%。

第三十條:發生交通事故,總公司對肇事駕駛員或承包車主按事故總損失的3%給予罰款。

第四則車輛保險

第三十一條:總公司所屬機動車輛,必須由安保科統一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由承包車主承擔,投保險種和保額不得少於下列規定:

㈠車輛損失險,按車輛重置價投保。

㈡第三者險;以保險公司當年同意承保最高額度投保。

㈢承運人責任險。

第三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及車主必須保護現場,及時施救和報案(報案指向交警和總公司安保科),不得謊報和瞞報;統一由安保科向保險公司辦理事故登記報告及索賠手續,任何個人不得私自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

第三十三條:事故賠回的款項由安保科統一辦理保險理賠轉帳單進總公司帳,任何個人不得到保險公司索要或取鬧。

第三十四條:機動車輛必須按期投保和續保,不

得以任何理由掉保、漏保。續保車輛安保科提前15天向所屬單位下發續保通知;所屬單位必須及時通知承包車主並協助按時辦理續保手續,否則所屬單位有

權停止車輛執行,因承包車主原因所造成的損失由承包車主承擔。

第五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第三十六條:各單位必須加強消防工作領導,認

真貫徹執行《消防法》,相應成立義務消防隊,並建

立健全有關制度,明確職責。

第三十七條:加強消防宣傳教育,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器材,並保證齊全有效。

第三十八條:各單位要認真加強電源線路、壓力容器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按規定儲存、保管、檢查和使用,對重點部位應設定醒目的防火防爆標誌。

第三十九條:總公司整體布局及房屋建築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四十條:倉庫物品要擺放整齊,通道符合安全要求。

第四十一條:火災事故處理:

①發生火災,所屬單位負責人必須及時報「119」火警,按照滅火應急疏散預案進行現場施救。

②接到報案,總公司領導、分管領導及安保人員迅速趕赴現場,按照滅火應急疏散預案進行現場施救;消防部隊趕到後協助消防部隊施救、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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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規範公司各運輸單位煤炭運輸行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 本制度規定公司煤炭調運範圍包括公司各分公司之間煤炭調運 公司各分公司產品到各大鋼廠 各廠礦企業由公司自送煤的調運 公司各分公司到各鐵路站煤炭調運 各分公司廠區內煤炭倒運 各分公司煤矸石 煤泥 中煤的倒運等。三 公司雇用運輸單位的管理辦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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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賓市五板橋煤業 運輸 隊管理制 度彙編目錄 一 管理制度 1 1 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1 2 運輸事故管理規定 2 3 軌道運輸管理制度 4 4 軌道管理制度 5 5 運輸裝置管理制度 6 6 事故分析制度 6 7 行車不行人制度 7 8 手動擋車欄使用管理制度 7 9 斜井人車管理制度 7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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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賓市五板橋煤業 運輸 彙編目錄一 管理制度 4 1 運輸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制度 4 2 運輸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考核獎懲辦法 7 3 軌道運輸管理制度 8 4 軌道管理制度 9 5 運輸裝置管理制度 10 6 運輸隊管理制度 10 7 矸石山排矸管理制度 12 8 事故分析制度 13 9 隱患排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