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人員職業防護制度

2023-01-06 12:51:06 字數 745 閱讀 4929

認定病人的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洩物均具有傳染性,不論是否有明顯的血跡汙染或是否接觸非完整的**與黏膜,接觸上述物質者,必須採取防護措施。

1、醫務人員進行有可能接觸病人血液、體液的診療和護理操作時必須戴手套,操作完畢,脫去手套後立即洗手,必要時進行手消毒。

2、在診療、護理操作過程中,有可能發生血液、體液飛濺到醫務人員的面部時,醫務人員應當戴手套、具有防滲透效能的口罩、防護眼鏡;有可能發生血液、體液大面積飛濺或者有可能汙染醫務人員的身體時,還應當穿戴具有防滲透效能的隔離衣或者圍裙。

3、醫務人員手部**發生破損,在進行有可能接觸病人血液、體液的診療和護理操作時必須戴雙層手套。

4、醫務人員在進行侵襲性診療、護理操作過程中,要保證充足的光線,並特別注意防止被針頭、縫合針、刀片等銳器刺傷或者劃傷。

5、使用後的銳器應當直接放入耐刺、防滲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針頭處理裝置進行安全處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效能的注射器、輸液器等醫用銳器,以防刺傷。禁止將使用後的一次性針頭重新套上針頭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觸使用後的針頭、刀片等銳器。

6、醫務人員發生血源傳播性疾病病毒職業暴露後,應當立即採取以下區域性處理措施(在發生科室完成):

(1)、用肥皂液和流動水清洗汙染的**,用生理鹽水沖洗粘膜。

(2)、如有傷口,應當在傷口旁端輕輕擠壓,盡可能擠出損傷處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動水進行沖洗;禁止進行傷口的區域性擠壓。

(3)、受傷部位的傷口沖洗後,應當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碘伏進行消毒,幷包紮傷口;被暴露的粘膜,應當反覆用生理鹽水沖洗乾淨。

醫務人員職業防護制度

台山市汶村中心衛生院醫務人員職業防護制度 一 標準預防 一 認為病人的血液 體液 分泌物 排洩物均具有傳染性,須進行隔離,凡接觸上述物質者均必須採取防護措施,不論是否有明顯的血跡汙染或是否接觸非完整的 與黏膜。其基本特點為 二 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傳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傳播。三 強調雙向防護,...

醫務人員職業防護制度

一 標準預防 一 認為病人的血液 體液 分泌物 排洩物均具有傳染性,須進行隔離,凡接觸上述物質者均必須採取防護措施,不論是否有明顯的血跡汙染或是否接觸非完整的 與黏膜。其基本特點為 二 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傳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傳播。三 強調雙向防護,既防止疾病從病人傳至醫務人員,又防止疾病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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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標準預防 認為病人的血液 體液 分泌物 排洩物均具有傳染性,不論是否有明顯的血跡汙染或是否接觸非完整的 與粘膜,接觸上述物質者.必須採取防護措施。其基本特點為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傳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傳播。2.強調雙向防護,既防止疾病從病人傳至醫務人員,又防止疾病從醫務人員傳至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