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處理制度與操作程式

2023-01-06 01:33:06 字數 2729 閱讀 1490

醫療糾紛處理制度

1. 一旦發生醫患糾紛,要迅速成立由分管領導負責,醫務科、後勤部門、臨床科室負責人參加的醫患糾紛處理小組。遇到雙方分歧較大,多次協商不能解決,患方有揚言上訪、衝擊醫療單位、報復醫務人員等情況,應向上一級行政部門及當地派出所、公安局通報。

2. 處理醫患糾紛時,要耐心聽取患者或家屬反映的意見,對提出的問題,要及時答覆,耐心解釋,不簡單化、不冷淡、不敷衍,並認真做好記錄。

3. 發生醫患糾紛時,對臨床診斷不能明確死亡原因的,醫療單位應及時告知死者家屬申請屍檢的有關規定,並將情況上報衛生行政部門。

4. 醫患糾紛確因醫務質量服務質量、醫療技術操作失誤引起的後果,事後,衛生行政部門或醫療單位應視情節輕重、責任大小,對有關當事人作出嚴肅處理。

5. 醫療糾紛賠償大多以經濟賠償的形式解決,為了教育其本人,維護醫院利益,杜絕醫療糾紛的發生,賠款金額與科室、個人掛鉤,其賠償比例按院有關規定。

6. 對涉及醫療質量、技術的醫療糾紛處理結束,科內或院內要及時組織討論,分清責任,找出差距,提出整改措施

醫療糾紛處理程式

a,基本程式

1、醫療糾紛發生,患者及家屬向醫療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投訴,提出查處要求。

2、醫療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接到投訴後應立即指派專人妥善保管原始資料,封存有關醫療物品,嚴禁塗改、偽造、隱匿、銷毀。如病人死亡應主動提出屍體解剖。

3、組織醫療行政管理部門展開調查,並形成調查報告,必要時報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個體開業的醫務人員、鄉村醫生發生的醫療糾紛由批准開業的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1)調查病人及家屬。

(2)調查有關當事人主要是被投訴人員。

(3)調查旁觀人員。

(4)查閱有關醫療文書等資料。

(5)進行技術諮詢。

為慎重起見,調查時最好請被調查人將情況寫成文字材料,有條件時應進行錄音。調查的內容主要是事件發生的經過。

4、熟悉有關法規和制度。

5、處理醫療糾紛時,如出現患者及其家屬毆打醫務人員,擾亂醫療工作秩序,應及時報告保衛部門和公安部門,請求協助處理。

6、如係一般醫療糾紛,在調查後,則可由醫務部(處,科)與病人協商解決。如病人或家屬不能接受,則將調查結果報醫療糾紛處理領導小組或醫療單位領導。

7、醫療糾紛處理領導小組或醫療單位根據調查結果進行具體研究,查詢問題,吸取教訓,制訂出處理意見。

8、將醫療糾紛處理領導小組或醫療單位處理意見與病人或家屬商談,爭取協調解決。如確屬醫療單位問題,必要時予以經濟補償或賠償。醫療糾紛的發生和處理情況應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9、如糾紛仍未能解決,則建議患者或家屬訴諸**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如對**鑑定結論不服,可申請復儀或二級鑑定。如仍不服,則申請復議和一級鑑定。

10、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和醫療單位根據鑑定結論和有關法規及制度作出相應處理。

11、如病人或家屬對一級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的最終鑑定結論仍然不服,則可訴諸縣區級法院,由法院進行最終判決。如對縣區級法院判決結果不服,可訴諸更高一級法院,直至高階人民法院。

12、根據法院判決結果作出相應處理。

b、投訴情況記錄備案

1、投訴人姓名或單位名稱。

2、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和住院號。

3、投訴的主要內容和目的。

4、調查的基本情況。

5、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教訓。

6、處理情況。

c、有關資料

1、投訴信件。

2、調查記錄。

3、有關的錄音材料整理。

4、有關的醫療文書。

5、有關物證材料。

醫療事故鑑定程式

1、召集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

2、召開會議,通報有關情況,主要包括醫療糾紛的基本情況。

3、學習有關法規檔案和規章制度。

4、鑑定調查:複習病情資料,包括查閱病歷,病理切片和屍體解剖結果以及有關當事人的記錄和錄音資料等。

5、鑑定辯論。

6、鑑定:

(1)採取無記名投票進行鑑定。

(2)應用醫療事故(事件)輔助鑑定系統進行鑑定(優點是可以將鑑定者的意見和鑑定結論全部儲存下來)。

7、發布醫療事故(事件)鑑定書。

8、依照鑑定結論作出相應處理。

法院訴訟、判決基本程式

一、起訴。主要是原告以書面形式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被告人數提出副本。個別情況下可口頭起訴,由法院記入筆錄。

二、受理與立案。法院接到起訴後,經審查符合條件的7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合條件的,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三、**前準備

1、向當事人傳送起訴狀、答辯狀副本。

2、確定審判組織。

3、告知當事人合議庭組**員。

4、確定審判人員是否自行迴避。

5、審查並確定案由。

6、確定當事人範圍、通知遺漏的當事人參加訴訟。

7、審核訴訟材料。

8、認真調查和收集證據。主要方法有:詢問當事人、第三人;要求當事人、第三人提供證據;詢問證人、鑑定人;提取物怔、書證、視聽資料為證據;勘驗物證、現場。

9、查清是否需要採取證據保全措施的情況。

10、查清是否需要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情況。

11、查清是否有需要合併審理的情況。

12、查清是否有分開審理的情況。

13、查清是否有法定不公開審理的情況。

14、制定庭審提綱。

19、**通知及公告。

四、**審理

1、**預備。

2、審理開始。

3、法庭調查。

4、法庭辯論。

(1)原告及其訴訟**人發言。

(2)被告及其訴訟**人答辯。

(3)第三人及其訴訟**

醫療糾紛處理制度

1.一旦發生醫患糾紛,要迅速成立由分管領導負責,醫務科 後勤部門 臨床科室負責人參加的醫患糾紛處理小組。遇到雙方分歧較大,多次協商不能解決,患方有揚言上訪 衝擊醫療單位 報復醫務人員等情況,應向上一級行政部門及當地派出所 公安局通報。2.處理醫患糾紛時,要耐心聽取患者或家屬反映的意見,對提出的問題,...

醫療糾紛處理制度

目錄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三章 處理程式 第四章 糾紛評估 第五章 性質認定 第六章 經濟罰則 第七章 行政罰則 第八章 風險 第九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為了加強醫療安全,避免醫療糾紛處理隨意性,使醫療糾紛處理制度化 程式化和規範化。為了處理醫療糾紛 事故 責任明晰,獎罰...

醫療糾紛處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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