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廠安全生產獎勵考核制度

2023-01-04 04:24:04 字數 2559 閱讀 8050

1獎勵1.1能避免較大及以上人身、裝置、火災、環境汙染、交通事故的行為,獎勵15000-20000元。

1.2能避免一般人身事故的行為,獎勵10000-15000元。

1.3能避免一般裝置、火災、環境汙染、交通事故的行為,獎勵5000-10000元。

1.4能避免裝置一類障礙的行為,獎勵2000元。

1.5能避免裝置二類障礙的行為,獎勵1000元。

1.6能避免主要輔機裝置或系統退出執行,保證排程負荷正常的行為,獎勵500元。

1.7積極進行事件處理,防止事態擴大的行為,獎勵500元。

1.8技術支援部專業組年度無異常及以上事件,獎勵該專業組人員2000元/人。

1.9發電部執行值(班)年度無異常及以上事件,獎勵該值(班)人員2000元/人。

1.10發電部年度無障礙及以上事件,獎勵該部門管理人員(部長、副部長、專業工程師)5000元/人。

1.11技術支援部年度無障礙及以上事件,獎勵該部門管理人員(部長、副部長)5000元/人。

1.12公司年度無障礙及以上事件,獎勵公司(1.8-1.11項未受獎)人員2000元/人。

1.13經公司認定對安全生產有貢獻的建議或行為,獎勵500元。

1.14制止非自身業務轄區違章行為,獎勵200元。

2考核2.1較大及以上人身、裝置、火災、環境汙染、交通事故

2.1.1考核責任部門部長、副部長三個月月度績效工資。

2.1.2考核責任部門的專業主管或值長六個月月度績效工資。

2.1.3考核責任人一年月度績效工資。

2.1.4非責任部門,但對事故負有責任的,相關人員按責任部門規定的50%考核。

2.1.5承包方為責任單位時考核100000元,非責任單位,負有責任時,考核50000元。

2.1.6事故對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由公司研究處罰決定。

2.2一般人身事故

2.2.1考核責任部門部長、副部長二個月月度績效工資。

2.2.2考核責任部門的專業主管或值長四個月月度績效工資。

2.2.3考核責任人六個月月度績效工資。

2.2.4非責任部門,但對事故負有責任的,相關人員按責任部門規定的50%考核。

2.2.5承包方為責任單位時考核50000元,非責任單位,負有責任時,考核30000元。

2.2.6事故對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由公司研究處罰決定。

2.3一般裝置、火災、環境汙染、交通事故

2.3.1考核責任部門部長、副部長乙個月月度績效工資。

2.3.2考核責任部門的專業主管或值長二個月月度績效工資。

2.3.3考核責任人四個月月度績效工資。

2.3.4非責任部門,但對事故負有責任的,相關人員按責任部門規定的50%考核。

2.3.5承包方為責任單位時考核20000-40000元,非責任單位,負有責任時,考核10000-20000元。

2.3.6事故對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由公司研究處罰決定。

2.4一類障礙

2.4.1考核責任部門部長或分管副部長當月月度績效工資20%。

2.4.2考核責任部門的專業主管或值長當月月度績效工資50%。

2.4.3考核責任人當月月月度績效工資。

2.4.4非責任部門,但對事故負有責任的,相關人員按責任部門規定的50%考核。

2.4.5承包方為責任單位時考核5000-10000元,非責任單位,負有責任時,考核2000-5000元。

2.4.6對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由公司研究另行決定對責任人的處罰。

2.5二類障礙

2.5.1考核責任部門部長或分管副部長200元。。

2.5.2考核責任部門的專業主管或值長500元。

2.5.3考核責任人1000元。

2.5.4非責任部門,但對事故負有責任的,相關人員按責任部門規定的50%考核。

2.5.5承包方為責任單位時考核2000元,非責任單位,負有責任時,考核1000元。

2.6異常

2.6.1由部門部長視情況對相關責任人員視情況進行考核200-500元。

2.6.2同時涉及發電部和技術支援部時,由綜合部視情況對相關責任人員考核200-500元。

2.6.3承包方為責任單位時考核500元,非責任單位,負有責任時,考核200元。

2.7違章

2.7.1視情節對當事人考核100-1000元。

2.8維護檢修技改

2.8.1現場事件處理未按規定時間到位,考核200元。

2.8.2工作負責人未在現場監護的,考核200元。

2.8.3未定置擺放,堵塞現場通道,考核200元。

2.8.4檢修技改有遺留問題未處理的,每點考核責任單位500元。

2.8.5檢修技改出現質量問題的,每一項考核責任單位1000元。

2.8.6檢修技改出現質量問題影響機組並網的,考核責任單位5000元。

2.8.7檢修技改質保期內因檢修技改質量問題造成停機,考核責任單位10000元或全部質保金。

2.9其他

2.9.1廠內未按規定路線或位置行駛或停放車輛的,考核200元。

2.9.2損壞廠內裝置設施的,按裝置設施價值進行考核。

2.9.3相同事件重複或頻繁發生,按事件上一級別考核。

2.9.4出現事故的相關責任人員,除上述規定考核,同時受降職、降級等考核。

電力安全電廠安全生產獎勵考核制度

獎勵1.1 能避免較大及以上人身 裝置 火災 環境汙染 交通事故的行為,獎勵15000 20000元。1.2能避免一般人身事故的行為,獎勵10000 15000元。1.3能避免一般裝置 火災 環境汙染 交通事故的行為,獎勵5000 10000元。1.4能避免裝置一類障礙的行為,獎勵2000元。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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