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鎮綜治委工作制度

2023-01-03 12:03:05 字數 1956 閱讀 8374

為切實加強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充分發揮各成員單位和專項組的職能作用,不斷增強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根據**綜治委《關於印發〈**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工作制度〉的通知》、省綜治委《關於印發〈省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工作制度〉的通知》和市綜治委《關於印發〈省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工作制度〉的通知》精神,結合長街實際,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會議制度

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鎮綜治委)全體會議每年召開兩次。會議由主任召集,副主任和全體委員以及綜治辦主任、副主任參加,可根據需要邀請有關地方和部門的負責同志參加。會議主要任務是:

研究貫徹落實**、省委、省**和市委、市**以及縣委、縣**關於推進平安建設、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決策部署的意見措施,分析社會管理工作面臨的形勢,聽取鎮綜治委成員單位、專項組的工作匯報和述職報告,協調解決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的重大問題,對推高階段性社會管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鎮綜治委每年組織召開一至二次全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會議,總結交流各部門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的經驗做法,研究部署重點工作。根據需要適時召開專項工作會議,會議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重點研究解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重大專項問題,統一思想認識,協調政策措施,推動工作落實。

二、專項工作制度

鎮綜治委各專項組組長單位要明確專門機構和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專項組日常工作的計畫安排、組織協調和聯絡工作,建立完善專項組工作例會、資訊報送、情況通報、檢查考核等工作制度,建立任務明確、責任到位、協調有效、運轉順暢的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推動工作落實,確保各成員單位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形成專項工作合力。專項組成員單位積極主動,參與配合專項工作,落實專人負責,切實履行相關職責任務。

三、情況報告制度

鎮綜治委成員單位每年年終要向鎮綜治委報告一次年度工作情況,主要內容為本系統、本部門履行社會管理職責及成效、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新年度工作計畫。各專項組每季度向鎮綜治委報告一次工作進展情況,每月編送工作資訊、情況專報,及時報告工作落實情況、典型經驗、重要情況資訊、需要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及對策建議,做到急事急報、特事特報、大事快報。相關工作資訊、情況報告由鎮綜治辦彙總後報鎮黨委、**和縣綜治辦。

四、成員單位工作機構及聯絡員制度

鎮綜治委成員單位要確定專門辦公室承擔本單位綜治日常工作。同時,明確一名專級幹部擔任鎮綜治委聯絡員,其主要職責任務是:全面準確掌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任務,協助做好本部門、本系統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綜治委成員單位聯絡點、請示報告、專項組等工作,參與綜治檢查考核,加強鎮綜治辦、專項組組長單位及各成員單位之間的協調聯絡和工作交流。

五、基層聯絡點工作制度

鎮綜治委各成員單位按照鎮綜治委的統一安排,結合部門職能,指導聯絡點抓好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鎮綜治委委員每年至少一次深入聯絡點調研指導工作,鎮綜治委聯絡員要經常到聯絡點了解情況,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聯絡點每輪聯絡期限為三年,若委員及聯絡員工作有變動,要及時做好工作交接,由繼任人員履行聯絡點工作職責。

成員單位開展聯絡點工作的情況及效果,作為向鎮綜治委報告工作的重要內容,列入年度綜治工作考核範疇並納入鎮綜治委工作實績檔案。

六、督促檢查制度

鎮綜治辦協同有關成員單位,對各部門貫徹落實**和省委、市委、縣委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決策部署的情況,適時進行督促檢查。各專項組根據需要,組織檢查各部門專項工作落實情況。年終,鎮綜治委組織督導檢查組進行綜合性檢查,並向鎮委、鎮**報告檢查結果。

七、領導責任制和實績檔案制度

建立健全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部門責任制。明確各部門綜治工作職責任務,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組織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領導責任改選履**況研判評估,促進領導責任制落實。

鎮綜治委建立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實績檔案。每年將各部門和鎮綜治委成員單位履行目標責任書情況提交鎮委組織辦備案,作為幹部考核、選拔任用、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

八、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管理和考核獎懲制度

建立完善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每年結合平安建設考核,對各部門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實行考核評比,對成績優秀的各部門和業績突出的個人,報請鎮委、鎮**表彰。同時,建立完善並嚴格執行「一票否決」制度。

綜治委成員單位掛點幫扶制度

1 督促指導幫扶點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完善排查網路,落實調處責任,切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2 督促指導幫扶點完善治安防控體系。重點抓好城鄉結合部 公共複雜場所 重點要害部位的治安防範管理。進一步加大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完善人防 技防 物防緊密結合的治安防控機制...

綜治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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