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2023-01-01 07:30:04 字數 746 閱讀 5738

第一條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管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

品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對所經營食品的檢驗工作,依法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第三條定期或不定期自行對所銷售的食品進行檢驗,也可以委託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第四條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五條有條件的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銷售的食品進行檢測,或委託食品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銷售,並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第六條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第七條如發生事故,在第一時間內採取應急措施防止危害擴散。應急處臵措施包括如下:

(一)採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的食用和使用;

(二)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導致事故的人員,一旦出現不適症狀的,立即送至醫院救治;

(三)保護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現場,控制好儲存可能導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原料,以便有關部門採集、分析等;

(四)被汙染的食品工具和用具進行停止使用,進行徹底清洗消毒,消除汙染後才能繼續使用。

第八條及時向相關的行政主觀部門報告發生的事故情況並採取相關的措施。

第九條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 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採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按照許可範圍依法經營,並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2 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並裝裱上牆張貼在相應功能區 建立本單位食品安...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 食品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 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採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按照許可範圍依法經營。2 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並裝裱上牆張貼在相應功能區 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 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採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按照許可範圍依法經營,並在店內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2 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並裝裱上牆張貼在相應功能區 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