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流向登記管理制度

2022-12-31 08:51:02 字數 454 閱讀 9135

1、裝置、設施齊全有效,而且要養犬,實行「人防、技防和犬防」三結合,嚴格控制民爆物品流向,防患於未然。

2、爆破器材的購買,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後,到制定的地點購買,嚴禁超區域審批,更不能自由買賣,違者追究責任。

3、爆破器材的發放使用,必須按照審批程式和安全操作規程執行,超量審批的,領導不得批示,無計畫和爆破指示單的,雷管未編號的,超期變質的,效能不詳的保管不能發放使用,而且要做到「出入庫登記天天有,數字清帳物符,日清月結無差錯」。

4、爆破現場使用的民爆器材,必須嚴格執行當班領取,當班清退的規定,對實際消耗和剩餘的民爆器材,安全員要監督監察,嚴格清點,及時退庫保管,而且認真填寫使用、清退登記,即《爆破物品退庫登記表》,不得漏填,不得徇私,否則按規定嚴肅處理。

5、停工停產期間,要將本單位的民爆器材送市物資總庫保管,職工回家時,要嚴格檢查,集中送站,絕不能把民爆器材帶走,流失於社會,造成不安全隱患。

民爆物品流向登記管理制度

1 裝置 設施齊全有效,而且要養犬,實行 人防 技防和犬防 三結合,嚴格控制民爆物品流向,防患於未然。2 爆破器材的購買,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後,到制定的地點購買,嚴禁超區域審批,跨鄉鎮購買和供貨,更不能自由買賣,違者追究責任。3 爆破器材的發放使用,必須按照審批程式和安全...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中鐵十一局蘭渝鐵路專案 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嚴格爆破器材的管理,預防丟失 被盜和 事故的發生,防止敵對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利用爆破器材進行恐怖破壞活動,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專案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爆破器材是指各類炸藥 雷管 導爆索 非電導爆管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

民爆物品裝卸管理制度

一 裝卸人員必須熟悉破器材的性質和安全知識,遵守操作規程,嚴禁拋擲 拖拽爆破器材或在包裝箱上踐踏跨躍。二 搬運 裝卸時要輕拿輕放,包裝箱不准倒置或側放。要分清品種規格,核准數量。當有懷疑過,及時向負責人員反映,並暫停作業,待問題弄清楚後,繼續裝卸。在搬運 裝卸過程中,不得隨意開啟包裝,遇有包裝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