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裝卸管理制度

2021-12-24 00:00:52 字數 524 閱讀 4821

裝卸管理制度

1、 裝卸**物品必須由有經驗和細心的人員進行。提取**物品必須嚴格檢查包裝(封皮、印章)是否完好,產品質量是否合格,認真核對數量、品種、型號及有效期。

2、 裝卸**物品時,車輛必須熄火、制動,嚴禁在裝卸現場新增燃料和維修車輛。

3、裝卸爆破器材的高位站台,應設定防止車輛頂撞站台的緩衝或其它有效裝置。

4、裝卸**物品,作業人員必須穿戴防靜電的工作服,操作裝卸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撞擊、拋擲、腳踩、翻滾或用橇棍、榔頭等鐵器敲打**物品。

5、運輸裝車不得超過額定負荷,包裝件必須堆碼整齊,**車高度不得超過1.5m,並正確使用車內專用**帶或吊鉤;分層裝**材料時,不准站在下層箱(袋)上裝上一層。

6、**不清或性質不明的**物品禁止裝車和入庫,如果包裝物破損,應在指定的安全地點進行操作。

7、裝卸作業應在白天進行,押運員現場監裝,無關人員和車輛禁止靠近,運輸車輛離庫門的距離不應小於2.5m。

8、雷雨、暴風等惡劣天氣禁止裝卸作業。

9、裝卸運輸**材料時,嚴禁攜帶煙火和發火物品。

民爆物品裝卸管理制度

一 裝卸人員必須熟悉破器材的性質和安全知識,遵守操作規程,嚴禁拋擲 拖拽爆破器材或在包裝箱上踐踏跨躍。二 搬運 裝卸時要輕拿輕放,包裝箱不准倒置或側放。要分清品種規格,核准數量。當有懷疑過,及時向負責人員反映,並暫停作業,待問題弄清楚後,繼續裝卸。在搬運 裝卸過程中,不得隨意開啟包裝,遇有包裝損壞,...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中鐵十一局蘭渝鐵路專案 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嚴格爆破器材的管理,預防丟失 被盜和 事故的發生,防止敵對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利用爆破器材進行恐怖破壞活動,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專案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爆破器材是指各類炸藥 雷管 導爆索 非電導爆管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一 爆破器材購買和運輸制度 1 物品的購買,由使用單位物資部門負責,必須先向所在地縣以上公安機關領取 物品購買證 方准採購。2 採購 物品,必須有經過專業培訓,持有崗位培訓合格證的人員參加,必須到持有 物品銷售許可證 的經銷部門購買。3 物品的運輸 押運由採購部門負責組織。4 運輸 物品,應按規定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