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2021-06-21 07:14:11 字數 4307 閱讀 5121

******煤礦民爆

物品管理

制度目錄爆破器材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

《三對帳、四勤、五有、六定、七禁、八不准》 3

安全檢查制度 4

防滅火規定 5

炸藥庫安全保衛制度 8

安全裝置、設施管理制度 9

民用**物品購買制度 12

炸藥庫管理制度 13

民**藥庫管理制度 15

民爆物品裝卸、運輸制度 16

火工品安全管理處罰規定 17

爆破器材庫應急處理制度 20

民用**物品安全生產職責 21

民爆物品倉庫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22

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23

民用**物品安全員職責 24

涉爆單位爆破員崗位職責 25

爆破器材庫保管員職責 27

爆破器材庫看守員職責、值班制度 29

民爆物品押送員職責 30

一、爆破物品安全管理的保管、使用、押運等涉爆人員須由政治可靠,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懂得**物品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執行《民用**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統一由公安機關監督管理,使用單位為第一責任人。

二、使用爆破器材必須依照《民用**物品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購買、運輸、儲存、使用。

三、使用爆破器材必須持有公安機關核發的《民用**物品購買許可證》、《民用**物品運輸許可證》、《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等證件。

四、使用爆破物品必須具備工商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爆破作業屬於核發的生產活動;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民爆物品專用倉庫;具有相應自製的安全管理人員、倉庫管理人員、國家規定執業資格的爆破作業人員。建立有關領用清退**物品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職責等。

五、使用**物品單位一把手為安全管理負責人,層層落實責任,專人、專管、專用。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用、私藏、贈送、轉讓、倒賣爆破器材。

六、嚴格按照《民用**物品安全管理條例》購買運輸儲存使用。並在公安機關建立民爆檔案,落實《三對賬》、《四勤》、《五有》、《六定》、《七禁》、《八不准》。

七、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職責,並認真貫徹執行,加強安全管理,落實防範措施,使用民爆物品各項工作均有章可循,有規可依,確保不發生安全問題。

三對帳:倉庫物資進與出要對帳;裝藥與響炮要對帳;裝藥(響炮)、退料與領料要對帳。

四勤:勤宣傳教育;勤過安全口;勤檢查督促;勤總結經驗教訓。

五有:安全有措施;操作有規程;領用有帳目;發放有手續;消耗有定額。

六定:定人管理;定人領取;定人使用;定點存放;定量儲存;定點使用。

七禁:嚴禁在倉庫(儲存室)吸菸和用火;嚴禁在倉庫住宿;嚴禁承包戶和個人在自己家中儲存**物品;嚴禁私拿、私用、私藏、私送、轉讓、轉賣、轉借**物品;嚴禁自由買賣和企業自銷以及用**物品換物;嚴禁無證作業;嚴禁裝載**物品車輛在市區和城鎮停留。

八不准:不准無關人員進入庫區夥儲存室;不准超量儲存;不准違規作業;不准拉關係協作;不准虛報冒領;不准與其它物資混存;不准用其炸魚、炸獸;不准隨身攜帶**物品進入市區或公共場所。

一、專案部每月10日、20日、30日組織安全、生產、技術等科室對民爆物品的儲存出入使用及其他安全裝置進行一次性全面檢查。

二、參加檢查人員要牢固樹立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明確職責,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查詢各類不安全隱患。

三、對查出的隱患要登記建檔,按「五定」原則落實整改到位。

四、對民爆物品的出入,登記不實、帳目不清、弄虛作假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經濟責任,出現丟失並造成事故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一、井下防滅火供水系統要完善,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

二、選擇煤層切割量少、丟煤少、採空漏風小的採煤方法及時清理浮煤。

三、礦井必須有防治自然發火措施,採掘工作面必須有防止自然發火的專門措施,並嚴格執行。

四、開展火災的早期**預報工作,每週對採空區防火牆、廢棄巷道、採掘工作面及其回風巷、其他可能發熱地點的氣體成份、氣溫、水溫工作面情況等**預報一次。

五、工作面回採時,不留坑木、機油、油布、棉紗、廢舊皮帶等物品,井下和硐室內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並嚴格執行《煤礦安全措施》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

六、需要通風的地點要有足夠的風量,防止溫度公升高,不通風的地方要及時封閉以減少氧化。工作面在回採完畢後必須在1個月內撤出所有裝置,進行永久性封閉,並及時填堵地面裂縫。

七、消除採空區內及其他地點超過30℃高溫點及co超限(火區密閉除外),保證無co超限作業,杜絕自然發火事故。

八、礦井設有消防材料和必要的消防器材存放在井下需要地點。

九、井下電氣焊接地點10m範圍內必須有滅火器材,採用氣焊的工作地點,氣瓶必須方至焊接地點的上風側。

十、所有井下工作人員都必須熟知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並熟知本工作區域內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井下滅火器材料的數量、規格和存放地點在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畫中明確規定。

十一、在礦井和新水平的設計中,必須採用綜合(包括開拓方式、巷道布置、開採方法、回採工藝、通風系統)以及專項預防煤層自然發火的措施。

十二、任何人員發現井下自燃火災或自燃預兆均應立即向礦生產辦報告,生產辦根據具體情況及時通知有關領導。

十三、任何人員發現礦井火災應首先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直接滅火,並及時通知礦生產辦。生產辦應根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畫的規定將所有受害地區和可能受害地區(由於風壓造成風流逆轉和可能發生瓦斯**的地區等)得人員撤離危險區。

十四、礦領導接到火警報告贏立即按寬景災害預防與處理計畫規定通知有關人員。值班領導在礦領導尚未到達之前,應立即通知礦山救護隊、通風部門和機電部門搶劫災區人員和進行滅火工作,在搶救人員和進行滅火時,必須指定專人進行滅火工作,在搶救人員和進行滅火時,必須指定專人檢查和監視火災氣體及風流變化,並採取防止人員中毒和防止**的措施。

十五、撲滅電氣火災必須向切斷電源,電源切斷錢禁止用水滅火,用水滅火時應先滅外圍再滅火源中心,水量不足時禁止向高溫火源直接用水滅火,用水滅火時應注意防止發生水煤氣**。

十六、當井下火災無法用直接滅火無效時,必須採取如下封閉措施:

1、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封閉範圍應盡量縮小。封閉應採取火源的「進、回風側同時封閉」,不具備同時封閉的條件時,可採取「先封火源進風側,後封火源回風側」的封閉順序,一般不得採用「先封火源回風側後封火源進風側」的封閉順序。

2、封閉有火災氣體個沼氣**危險的火區必須採用防爆牆。

3、在封閉過程中,必須至少每隔10公尺檢查一次進、回風流種的沼氣、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氧含量,鑑別其**危險性,根據具體情況採取調節和注入惰氣的措施,使火災氣體不具有**性。

4、無有效防保措施時,必須將全部人員撤到安全地點。

十七、火災的管理及火災的後封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1、嚴禁飲酒上崗,加強巡邏,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

2、要杜絕一切火源(菸頭、電器等),注意安全。

3、巡邏員要佩戴對講機或手機,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

4、巡守員必須持證上崗。

5、器材要嚴加看管,晝夜有人巡邏警衛。

6、嚴格執行「巡守員交**記錄」制度,做好每班交接情況記錄。

7、提高警惕、防盜、防偷;同時注意明暗火源,注意防火。

8、檢查倉庫的消防器材,發現問題及時更換。

9、工作期間禁止吸菸,同時警告進入庫區的人員注意防火。

10、領導班子將不定時對炸藥庫進行檢查,如果發現巡邏員不在崗,專案部將對脫崗人員進行經濟處罰,嚴重者將給予下崗處理。

1、安全裝置、設施包括為民用**物品安全管理需要的庫房、消防器材和管網、避雷針和避雷網線、防靜電設施、防盜報警系統、安全監控系統、通訊裝置等。

2、安全裝置、設施必須經常進行檢查、維護、保養,發現損壞或失效應報告領導,及時進行修理、更換,確保其完好、有效。

3、必須建立安全裝置、設施臺帳和管理責任制,明確專人管理。

4、相關裝置、設施管理標準:

(1)防雷設施:

①民用**物品倉庫應設定防直擊雷和防感應雷設施,其地極網應單獨設定。庫內門窗等所有金屬構件應與防感應雷地極網連線。

②防直擊雷和防感應雷的工頻電阻應小於10ω(歐姆)。

③防直擊雷和防感應雷裝置及其接地網線不得生鏽、斷裂,否則應及時維修。

④防直擊雷建置避雷針斜拉線時,從地面往上的2.5m應用絕緣管將其斜拉線套護,並設定防雷設施的警示標誌。

⑤氣象部門每年檢測2次,並儲存檢測報告。

(2)防靜電設施:

①雷管倉庫門口顯著位置必須設定導除靜電設施,其地極應與防感應雷地極網連線或單獨設定。

②防靜電設施的工頻電阻應小於10ω(歐姆)。其接地網線不得生鏽、斷裂,否則應及時維修。

③防靜電設施應設定醒目的提示標誌,進入庫房人員必須將人體靜電導除後方可進入。

(3)消防器材與設施:

①消防器材(滅火器、水帶等)應有明顯的「三定」標識,明確換藥時間有效期、責任人等內容,檢查頻次為每週一次。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中鐵十一局蘭渝鐵路專案 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嚴格爆破器材的管理,預防丟失 被盜和 事故的發生,防止敵對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利用爆破器材進行恐怖破壞活動,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專案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爆破器材是指各類炸藥 雷管 導爆索 非電導爆管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一 爆破器材購買和運輸制度 1 物品的購買,由使用單位物資部門負責,必須先向所在地縣以上公安機關領取 物品購買證 方准採購。2 採購 物品,必須有經過專業培訓,持有崗位培訓合格證的人員參加,必須到持有 物品銷售許可證 的經銷部門購買。3 物品的運輸 押運由採購部門負責組織。4 運輸 物品,應按規定徵...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彙編

山西東庄煤業 民用 物品 管理制度 彙編山西東庄煤業 2013年3月1日 目錄1.民用 物品安全管理總則4.2.安全例會制度5 3.動火動焊及危險作業管理制度6 4.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7 5.安全生產責任獎懲制度8 6.安全裝置 設施管理制度8 7.民用 物品購買管理制度10 8.民用 物品庫房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