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大綱編制內容要求2019

2022-12-22 18:48:06 字數 4773 閱讀 1153

關於印發《浙江省市、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大綱審查辦法》和《浙江省縣級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大綱編制內容要求》的通知

浙土資發〔2008〕19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

《浙江省市、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大綱審查辦法》和《浙江省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大綱編制內容要求》已經省人民**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地遵照執行。

二○○八年六月九日

附件2:浙江省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大綱編制內容要求

為積極推進我省新一輪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工作,保證規劃的科學性和合理性,規範新一輪規劃編制期間規劃區域性修改工作,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期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32號)和《省**辦公廳**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做好市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工作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2006〕42號)精神,各縣(市、區)應在前期研究成果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公眾參與、部門溝通和協調,在完成規劃成果之前,編制規劃大綱。現對規劃大綱編制內容提出如下要求: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嚴格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的根本方針,貫徹實施省委提出的「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按照全面建設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會的目標要求,統籌保障發展與保護資源,正確處理當前與長遠、區域性與整體、需要與可能的關係,加強巨集觀調控,轉變用地觀念,創新用地模式,注重開源節流,落實共同責任,構建保障科學發展新機制,促進我省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二)規劃原則

——必須嚴格保護耕地。堅持從確保糧食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生態文明出發,把基礎性、戰略性資源放在首位,嚴格保護農用地特別是耕地,加強

基本農田建設,努力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

——必須加強建設用地總量控制。以供給引導需求合理確定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和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合理劃定城鄉擴充套件邊界,加強建設用地空間管制。

——必須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要求,加快各業各類用地由外延擴張向內涵挖潛、由粗放低效向集約高效轉變,防止用地浪費,增強土地資源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

——必須統籌安排各業各類土地利用。充分體現規劃大綱的長遠性、綜合性和戰略性,按照建設和諧社會的要求,立足以人為本和「五個統籌」,協調各業各類用地矛盾,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引導人口、產業和生產要素合理流動,促進土地開發新格局的形成。

——必須強化規劃實施保障。總結規劃實施管理的經驗和創新,強化土地規劃制度建設,落實規劃實施共同責任,保障規劃順利實施。

二、總體要求(一)明確規劃目標

根據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總體要求和「十一五」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任務,分析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土地利用發展方向和結構特點,評價土地利用規劃的實施管理,明確重大土地利用問題,確定規劃的戰略目標和具體目標。

(二)制定框架性方案

通過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調整的多方案比較,初步擬定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和控制範圍、基本農田和標準農田調整(補劃)方案、補充耕地對策、集約用地水平提高方案和重點建設專案的排序,充分體現規劃大綱對規劃成果編制的指導作用。

(三)提出重點任務

圍繞規劃目標、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調整方案的實現,提出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城鄉用地建設、基礎設施建設、生態建設、耕地補充、節約集約用地以及分割槽管制等方面的重點任務。

(四)研究保障措施

在總結上一輪規劃實施管理經驗和創新的基礎上,研究規劃實施的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等手段和措施,不斷完善計畫管理、預審管理、農轉用規劃審查管理制度,規範規劃修編調整制度,強化規劃公告和監督制度,落實規劃責任考核和評估制度,推進科技創新和隊伍建設,確保規劃目標的實現。

三、具體要求1、規劃基數:

(1)以經驗收合格的土地更新調查資料為基礎,統一變更到2023年10月31日資料為底數,再進行規劃基數的調整確認工作,確保基礎資料和圖件的真實、準確、全面、可*;

(2)人口資料、城市化水平、城鎮人均用地指標,可以使用規劃部門的資料進行分析;

(3)在居民點及獨立工礦用地面積不變的前提下,利用土地更新調查成果圖重新補畫2023年城鎮建成區範圍,重新調整2023年城鎮建成區面積、農村居民點用地和獨立工礦用地,做好與城鎮總體規劃的銜接。

(4)已發現但未補辦建設用地手續的違法用地應調查清楚並上圖表示,處理情況需單獨列表說明。

(5)可以合併農用地中的**類,並對標準農田作補充調查。2、規劃背景:

分析區域內自然、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土地利用現狀、上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土地供需形勢和多方案比較等分析的內容。

3、規劃主要控制指標:(1)控制指標的型別

規劃主要控制指標分為約束性控制指標和指導性控制指標。

約束性控制指標有: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指導性控制指標有:

建設用地總規模、新增建設用地規模、人均城鎮工礦用地、建設占用耕地、土地開發整理復墾補充耕地面積、土地利用強度和效益指標、土地生態環境指標等。

(2)控制指標的說明

各項指標應符合上級規劃調控的要求。在上級尚未下達規劃控制指標前,必須確保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任務不變,城鎮村和工礦建設專案用地規模符合國家和省的有關控制標準,土地集約利用水平有明顯提高。

——耕地保有量。各縣(市、區)耕地保有量應以上一輪上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下達的耕地保有量為基數,扣除(加上)規劃實施中土地整理折抵指標**(賣出)面積、上級追加的預留規劃建設占用耕地指標面積、核減(追加)生態退耕面積、調出(調入)易地補充耕地面積(均以批准檔案為準)後的資料為控制指標。

——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各縣(市、區)基本農田保護任務應在上一輪下達的保護面積基礎上扣除(加上)省**同意的跨縣(市、區)易地代保面積、國家批准的重點建設專案易地補劃(建)後的資料為控制指標。

——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在確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任務不減少、

土地集約節約利用水平提高的前提下,根據人口增長、經濟發展、生產力布局等區域性、階段性特點和規律進行科學地**規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其中規劃城鎮建設用地規模應按現行國標核定人均用地指標的基礎上確定,開發區、工業功能區等各類工業區塊用地應納入城鎮建設用地統一規劃。

4、基本農田保護:

要進一步完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突出對標準農田的重點保護,促使基本農田保護由單純的數量保護向數量、質量、生態型保護轉變。應統籌考慮區域內基本農田易地代保、標準農田補劃(建),明確提出規劃期間可以(需要)代保(委託)的基本農田、標準農田補劃(建)的潛力、面積和布局,使基本農田易地代保、標準農田易地補劃(建)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進行。

5、建設用地結構調整:

強化規劃對城鄉建設發展方向、規模和布局的整體調控作用。堅持集約節約利用土地,新增建設用地盡量利用低丘緩坡非耕地、荒地、灘塗等未利用地。

堅持「城市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的原則,在控制農村居民點建設用地總規模逐步縮小的前提下,合理調整城鄉居民點用地結構和布局,加大中心村建設和舊村改造力度,提高農民生活質量。應提出中心村、基層村、撤併村建設的標準。

做好中心城市土地利用的專項規劃,提出中心城市、各建制鎮規劃建設用地規模和規劃建設用地控制範圍的建議。

提出規劃期間重點建設專案的建議。6、土地開發整理復墾:

要拓寬耕地佔補平衡的途徑,提出補充耕地的對策,加大土地整理尤其是農村居民點整理、建設用地復墾力度,積極開展優質園地整治,提出規劃期間重點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專案建議,規劃的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專案必須安排在城鎮、集鎮和村莊規劃建設用地區外。

7、土地利用分割槽管制:

按照「保護利用—重點建設—優化利用—限制建設」的次序對各類用地按規劃主導用途劃定不同土地空間調控區域,提出不同的管制規則建議。

納入保護利用範疇優先劃定的是:基本農田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生態功能保護區、水源保護區、濕地、洩滯洪區、生態廊道、地質災害高易發區等。

納入重點建設範疇劃定的是:城鎮和中心村新增建設用地範圍、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用地範圍。

納入優化利用範疇劃定的是:城鎮現狀建成區(含各類開發區、工業功能

區塊現狀建設用地)、保留型村莊等。

其他類用地納入限制建設範疇最後劃定。8、加強公眾參與和部門協調:

積極探索公眾參與的方式和方法,與當地產業布局規劃、縣(市)域總體規劃、交通規劃、水利規劃、生態環境規劃等相關規劃充分銜接,尤其是做好與縣(市)域總體規劃在建設用地總規模、空間布局、建設時序、基礎工作和實施措施等五方面的銜接。

9、加快規劃管理資訊系統建設:

加快規劃管理資訊系統建設,具體要求詳見《縣(市)級土地利用規劃管理資訊系統建設指南(試行)》和《縣(市)級土地利用規劃資料庫標準(試行)》。

10、注重上下協調,前期工作縣、鄉同步:

各鄉鎮人民**應積極參與縣級規劃大綱的編制工作,在規劃基數調整、建設用地需求量**、土地利用結構調整和空間布局協調、專題研究等前期工作中,做到縣、鄉同步。

四、大綱的主要成果(一)規劃文字主要內容有:1、規劃背景2、規劃總則

包括規劃的指導思想、依據、原則、期限、範圍3、規劃目標與主要控制指標4、土地利用總體布局與結構優化5、主要用地規劃建議

6、土地利用用途分割槽和管制規則7、預期規劃實施成效和創新8、附表

包括上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主要控制指標執**況表、建設用地需求

**多方案彙總表、土地利用結構調整表、規劃主要控制指標多方案彙總表、城鎮建設用地「兩規」銜接情況表、重點保護區一覽表、重點建設專案一覽表、重點開發整理專案一覽表等。

(二)規劃說明主要內容有:

1、規劃基礎資料的說明;

2、建設用地供需平衡,各部門協調和公眾參與情況說明;

3、規劃多方案比較及供選方案評價;4、前期工作成果的修改完善情況說明;5、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三)規劃圖件規劃圖件應有:1、縣級土地利用現狀圖

土地利用現狀圖應反映規劃基數。

2、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空間布局示意圖。3、縣級土地利用用途分割槽管制圖。

4、縣級中心城市和省級中心鎮建設用地控制範圍圖(1:20000—1:50000)五、規劃編制機構和規劃編制費用

為提高規劃編制質量,同時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各市、縣規劃編制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近年來 我國大多數城市分別完成了城市總體規劃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工作 兩個規劃的編制分別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及其它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但是 從近幾年對兩個規劃實施的情況來看 由建設部和國土資源部分別主管的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之間的矛盾和衝突比較突出 協...

湖南省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估報告成果一般規定

湖南省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實施評估報告成果一般規定 初稿 為規範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估報告成果,結全 湖南省國土資源廳關於規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與修改工作的通知 湘國土資發 2012 10號 要求,編制本規定。市級 鄉 鎮 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工作參照本規定執行。1 評估年土地利用現狀資...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

規劃文字的主要內容包括 a 前言 b 規劃背景 c 規劃目標 d 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調整。闡述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調整的原則 各類用地調整的方向和數量 土地利用的總體布局等 e 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闡述控制耕地減少和加大補充耕地力度的措施,基本農田數量保護 質量建設和管護的措施 f 建設用地調控。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