雛議工程建設招投標中圍標串標問題的治理對策

2022-12-13 03:48:06 字數 3486 閱讀 4673

近年來,我市中心城區面積不斷擴大,隨之而來建築市場競爭不斷加劇。雖然我國《招標投標法》和及相關配套管理規定頒布實施後,我國投資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得到了不斷規範。但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具有交易鏈條長、參與主體多、涉及利益大、矛盾衝突複雜等特點,在具體操作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影響了招投標活動的公平和公正,在一定程度上挫傷投標人依法投標的積極性,損害了國家利益。

現就如何防止工程建設專案招投標「圍標、串標」問題的發生和對策進行如下討論。

一、「圍標、串標」的基本定義

圍標是指幾個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一致抬高或壓低投標**進行投標,通過限制競爭,排擠其他投標人,使某個利益相關者中標,從而謀取利益的手段和行為。圍標行為的發起者稱為圍標人,參與圍標行為的投標人稱為陪標人。圍標是不成熟的建築招投標市場發展到一定階段所產生的。

圍標成員達成攻守同謀,通常在整個圍標過程中陪標人嚴格遵守雙方合作協議要求以保證圍標人能順利中標,並對整個圍標活動全過程保密。

所謂串標是投標人通過「相互串通投標**」,彼此之間以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就投標**的形式相互通氣,達到避免相互競爭,共同損害國家或招標人利益的目的。

二、「圍標、串標」的表現形式及產生的原因

(一)「圍標、串標」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1.招標人與投標人之間進行串通。主要形式有:

一是招標人在公開開標前制定有利於某個投標人的招標公告或招標檔案及評標細則,或者制定歧視性的條款以此來排斥其他投標人;二是將投標情況告知其他投標人,投標人與招標人商定,在招標投標時壓低或者抬高標價,中標後再給投標人或者招標人額外補償;招標人預先內定中標人,在確定中標人時以此決定取捨,通常的做法有:肢解專案、明招暗定、低中高算、違法分包等。

2.投標人之間進行串通。主要形式有:

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一致抬高或者壓低投標**;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在投標專案中輪流以**或低價中標;先進行內部協調,內定中標人,然後再參加投標;投標人之間借資質投標、相互交叉陪標等多種形式,分別有資格審查前串標和資格審查後串標,隱蔽性很強,危害性較大。投標人之間進行串通主要表現形式在:非法掛靠、多頭掛靠、故意廢標、共同圍標等。

(二)工程招投標環節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歸納起來主要是:體制不健全,市場發育不完善。我國建築市場的形成和發展較晚,市場機制的發育尚不完善,國家的大多數投資專案至今仍然沿襲著計畫經濟時期高度集中的「四位一體」(投資、建設、管理、使用)投資體制,招投標工作基本上也是實行「誰建設,誰負責」。

這種「四位一體」的執行機制極易誘發「腐敗工程」;

其次,當前招投標工作多為建設單位自行負責,由於缺乏專業水平和管理經驗,再加上各單位又根據各自需要刻意規避、曲解招投標有關規定,致使招投標工作處於不規範狀態。有的建設單位對投標人提出過高的資質要求,使得一些不符合資質要求的投標人不得不採用借用資質的辦法參與投標。目前建設市場競爭激烈,部分施工單位在投標競爭中逐步處於劣勢地位,靠出借資質、接受掛靠等方式來獲取非法利益。

在市場上出現少數所謂「投標經濟人」,專門通過資質經營獲取利益,形成了乙個事實上的資質出讓市場,自然而然形成圍標、串標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再次,建築行業良莠不齊、競爭激烈;部分施工單位為了追求更大的經濟利益,不顧自身實際,超能力承接工程,中標後以違法分包、轉包工程。

此外,招投標工作透明度不夠,監督不到位,「不良記錄」清出市場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對交易主體違規行為處罰力度不大;以及社會誠信度缺失等等。

三、幾點對策

(一)健全建設領域誠信體系。

《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中規定:「完善工程建設領域信譽評價、專案考核、合同履約、黑名單等市場信用記錄,整合有關部門和行業信用資訊資源,建立綜合性資料庫。充分利用各種資訊平台,逐步形成全國互聯互通的工程建設領域誠信體系,實行全行業誠信資訊共建共享,並將相關資訊納入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

建立健全失信懲戒制度和守信激勵制度,嚴格市場准入。」我國在招標投標領域大範圍大規模出現圍標串標行為的根源在於大環境誠信的缺失,誠信的企業無法生存,違法的企業卻可以發展,這種現象本身就是極度不正常的,我們只能通過恢復重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誠信體系才可能從根本上改變目前的這種不正之風。同時,對投標各方實行廉政准入制度,加強對招標人、投標人、評委的監督管理,健全投訴舉報有獎制度,增加整個過程透明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秉公辦事,杜絕行賄**行為。

(二)建立招標人的自我約束和責任機制。

從程式上、制度上規範市場主體,特別是招標人的行為。包括:實行同類工程經驗設定的標準化,招標人按照標準「選單」設定投標人條件中的同類工程經驗要求,不得為某投標人量身定做;實行招標檔案示範文字制度,招標人應當按照示範文字編制招標檔案,一旦提出與示範文字不一致條款的,應當作特別說明;建立招標檔案審簽制度,招標檔案應經招標人的紀檢書記或負責紀檢工作的主管領導審簽,建立招標人的內部監督機制;規範多標段工程的招標行為,乙個專案多標段招標時,招標人應保證最低投標人數,不得造成「每家投標人中乙個標段」的局面;實行限時完成招標任務制度,未按規定時限完成招標任務的,招標人應向主管部門和監察部門作出說明。

(三)加強關鍵環節的監管和全過程的投資控制。

從設計階段開始加強投資控制。一是創新工程建設管理模式。推行設計施工一體化、bt、bot等先進的工程建設管理模式,提高建設管理水平,建立投資控制的內部約束機制。

二是切實推行「限額設計」制度。建設單位在委託設計前應確定「施工圖預算限額」,施工圖預算超過限額的,設計單位應當調整設計,直到符合「施工圖預算限額」。三是積極推進「全過程成本控制」。

鼓勵建設單位委託一家造價諮詢單位,負責對建設專案實行從投資估算到竣工決算的「全過程成本控制」。

對標底編制嚴格審查把關。一是嚴格執行施工招標的標底審查和抽查制度。財政性資金投資工程的標底實行全面審查,審計機關不得對標底審查制度進行變通或豁免。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定期按比例對已編制或審定的標底進行抽查審核,對虛高標底或標底審查把關不嚴、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應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二是將工程量清單的準確性、真實性作為標底審查或抽查的重要內容。在標底審查或抽查時,必須對照施工圖紙審查或抽查工程量清單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必要時可對設計檔案的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查。

三是完善標底公示制度。擴大標底公示的內容,在標底公示時必須公布按標底計算的本工程造價指數,直觀反映標底價的高低水平,便於社會各界監督。

(四)建立健全預防圍標串標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度。

一是要嚴格執行我市在預防和打擊圍標串標方面已採取的一系列改革舉措。包括:改革資格預審制度;推行**投資工程預選承包商制度;嚴格審查投標申請人條件的設定;要求招標人合理設定投標**上限;限制施工招標的招標人委派評標代表參與評標;除方案設計招標外,評標委員會只推薦一名中標候選人等。

二是全面推行資格後審制度。改「面對面」投標為「背靠背」投標,從程式上預防圍標行為的發生。三是實行投標證明檔案和投標承諾書公示制度。

保證投標檔案內容的真實性,強化工程的後續監管,實現有形市場和施工現場的「兩場」聯動。四是全面推行計算機輔助評標。實行計算機對商務標、資信標的自動評審和對技術標的輔助評審,提高評標效率和質量,加大圍標串標的成本和難度。

通過計算機輔助評標系統自動進行投標檔案的雷同性分析,並作為圍標串標的直接認定依據。五是試行評標專家名單和評標結論的公示制度。將評標專家名單在評標前公示,評標結論在評標結束後公示,解決目前存在的評標專家名單洩露和評標專家責任心不強的問題。

(五)理順有形建築市場執行和監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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