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的重點

2022-12-07 17:39:04 字數 3049 閱讀 1517

7. 抵押: 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債權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中提供財產擔保的債權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有如下特徵: 一,留置權屬於擔保物權,因此具有擔保物權的從屬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等特徵。二,留置權屬於法定的擔保物權。

留置權的產生不是依據當事人之間的約定,而是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產生。但是當事人可以通過合同約定排除留置權的適用。

9. 締約過失責任: 亦稱締約過錯責任,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過失致使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銷或無效,給他人造成損失而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10.格式條款:指一方當事人為了與不特定多數人訂立合同重複使用而單方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不允許對方協調制更的條款。

11. 代位權:是指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對第三人即次債務人享有的到期債務,危及債權人債權實現時,債權人為保障自己的債權,可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債權的權利。

12.撤銷權: 指債務人實施了減少財產行為,危及債權人債權實現時,債權人為保障自己的債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處分行為的權利。

13.定金:係以確保合同的履行為目的,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前後,合同履行前預先交付於另一方的金錢或者其他代替物的法律制度。按照定金的目的和功能,分為立約定金,成約定金,正約定金,解約定金等。

定金的法律效力有6方面:

a 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權發生轉移。當定金由給付定金方轉移至收受定金方時,定金所有權即發生轉移,此為貨幣的特點決定。

b 給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雙倍返還定金。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合同約定內容得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c 在遲延履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時,並不能當然適用定金罰則。只有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才可以適用定金罰則。當然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d 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如果超過20%的,超過部分無效。

e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因合同關係以外第三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受定金處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

f 如果在同一合同中,如果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在一方違約時,當事人只能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或者定金條款,不能同時要求適用兩個條款。

第一章法律基礎知識

1. 表見**的概念和效果

2. 短期訴訟時效指時效期間不足兩年的訴訟時效。下列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二**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宣告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3. 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

4. 訴訟時效中斷,指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因法定事由的發生致使已經進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全部歸於無效,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主要有: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申請

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這3種情形

5. 由於年齡、智力發育和精神狀況等的不同,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也有不同。民法上分為以下三種:

(1)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民法通則》第十一條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指具備部分的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十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二是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指不具有以自己行為取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包括兩種情況:

一是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二是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人**民事活動。

第二章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法律制度

1.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

2. 個人獨資企業的事務管理: 投資人對受託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員職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3. a 普通合夥企業合夥人的出資方式,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智財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用勞務出資。

b 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方式,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土地使用權、智財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採取實物、土地使用權、智財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的,應將其折算成貨幣數額。

c 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方式,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土地使用權、智財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d 有限合夥企業的出資方式:有限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智財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作價出價。注意,不得以勞務出資。

勞務出資的實質是用未來勞動創造的收入來投資,其難以通過市場變現,法律上難以執行。

4. 有限合夥的事務執行: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執行事務合夥人可以要求在合夥協議中確定執行事務的報酬及報酬提取方式。

有限合夥的利潤分配: 合夥企業法規定,有限合夥企業不得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章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

1. 合營的企業的註冊資本中,外國合營者的出資比例一般不低於25%,這是外國合營者認繳出資的最低限額。對其最高限法律沒有明確規定。

2. 中外合作經營的企業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

3. 外商投資企業合併後的責任形式。

4. 外商投資者提前**投資方式和法定條件

第四章公司法

1.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責任, 公司法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 獨立董事任期和連任期限

3. 股份****董事會議事規則,組織機構和出資方式

4.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股東條件財產條件組織條件

第六章企業破產法

1. 企業破產界限,也成企業破產原因,按照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的規定,是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法律事實。

2. 企業合併後的債務清償問題

3. 債務清償順序

經濟法考試重點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 的不同點 所有上市公司都是股份 但不是所有股份 都是上市公司。1 兩種公司在成立條件和募集資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條件比較寬鬆一點,股份 的成立條件比較嚴格 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股份 可以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有...

《經濟法》作業

2009年11月,甲商店與乙電器公司通過 聯絡,達成了購買電視的協議。該協議要求乙電器公司於12月5日向甲商店交付500臺電視,甲商店則在收貨後20天之內付款。雙方還約定,於同年12月1日簽訂書面合同以確認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但雙方並未於約定時間簽署書面合同。乙於12月5日將電視交付給甲商店。但是,...

經濟法範圍

物權法就是調整人 自然人 法人 國家 對於物的支配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物權的法律特徵 1 物權是權利人支配物的權利2 物權是由權利人直接對物行使權利3 物權具有排他性 物權法的基本原則 1 物權法定原則。物權法 第5條規定 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2 物權公示 公信原則。物權法 第6條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