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辦稅軟體服務協議

2022-12-03 22:36:02 字數 1622 閱讀 6253

甲方(服務方

通訊位址

郵政編碼

聯絡**

傳真e-mail

乙方(客戶方

通訊位址

郵政編碼

聯絡**

傳真e-mail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在誠實守信的原則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在平等互利,發展業務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共同簽署。

第一條: 協議範圍

1.1.甲方向乙方提供「網際網路辦稅服務**」中_________類服務,「網際網路辦稅服務**」詳見「附件」。

第二條: 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2.1.甲方的責任

2.1.1 甲方負責在服務期限內向乙方提供「網際網路辦稅服務**」中的服務內容;

2.1.2 甲方接到乙方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網上提交等方式提出關於軟體的服務請求後,必須在12小時之內給予響應並提供服務;

2.1.3 未經乙方許可,甲方服務人員不得對乙方的財務或業務經營資料進行增刪、修改、複製、傳送、記錄;

2.1.4 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洩露乙方財務或業務資料內容或在公開場合引用乙方資料。

2.2.甲方的權利

2.2.1 按照國家規定的資費標準收取各項費用,保留在國家規定的資費政策範圍內調整資費的權利;

2.2.2 保留因技術、裝置或國家政策因素等原因對稅務業務的服務功能、操作方法、作出修改、調整和取消的權利;

2.2.3 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提出的協議規定之外的服務請求;

2.2.4 甲方不承擔因乙方人員進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體出現故障導致的資料混亂、丟失等問題的責任;

2.2.5 協議期滿後,乙方如不按期續繳下年度服務費,甲方有權暫停對乙方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三條: 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3.1.乙方的責任

3.1.1 乙方有按期繳納服務費的義務;

3.1.2 乙方在應用過程中發現軟體出現異常,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絡,並記錄當前故障現象,便於甲方作出診斷;

3.1.3 乙方在甲方服務人員服務完成後,配合檢查軟體系統執行是否正常;

3.2.乙方的權利

3.2.1 乙方有權對甲方不履行協議條款的行為向_________投訴,並保留進一步追究甲方責任的權利;投訴**

3.2.2 乙方有權對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申訴。

第四條: 付款與結算方式

乙方選擇_________類服務,服務費按年支付,費用為_________元/年。

第五條: 服務期限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如到期雙方無異議,將自動順延。

第六條: 附則

6.1.若因不可抗拒之原因或國家產業政策變動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都不負任何責任。

6.2.不得更改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更改後的協議將被視為無效。

6.3.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附則協議同等有效。因本協議而產生又不能由雙方協商解決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有權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6.4.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持乙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附件附件:網際網路辦稅服務**(略)

網際網路辦稅軟體服務協議

甲方 服務方 通訊位址 郵政編碼 聯絡 傳真e mail 乙方 客戶方 通訊位址 郵政編碼 聯絡 傳真e mail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在誠實守信的原則下,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在平等互利,發展業務的基礎上,經甲 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共同簽署。第一條 協議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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