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2023年9月2日)
本標準為醫療機構執業必須達到的最低標準,是衛生行政部門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依據。
少數地區執行本標準確有困難的,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某些指標,作為地方標準,報衛生部核准備案後施行。
尚未列入本標準的醫療機構,可比照同類醫療機構基本標準執行。
民族醫醫院基本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一部分醫院基本標準
綜合醫院
中醫醫院
中西醫結合醫院
民族醫醫院
專科醫院
口腔醫院
腫瘤醫院
兒童醫院
精神病醫院
傳染病醫院
心血管病醫院
血液病醫院
**病醫院
整形外科醫院
美容醫院
**醫院
療養院第二部分婦幼保健院基本標準
一級婦幼保健院
二級婦幼保健院
**婦幼保健院
第三部分鄉(鎮)、街道衛生院基本標準
床位總數在19張以下的鄉(鎮)、街道衛生院
床位總數20至99張的鄉(鎮)、街道衛生院
第四部分門診部基本標準
綜合門診部
中醫門診部
中西醫結合門診部
民族醫門診部
專科門診部
普通專科門診部
口腔門診部
整形外科門診部
醫療美容門診部
第五部分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中小學衛生保健所、衛生站基本標準〔部分已廢止,用新標準代替,詳見《衛生部關於印發〈診所基本標準〉的通知》(衛醫政發〔2010〕75號)〕
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已廢止)
中醫診所
中西醫結合診所
民族醫診所
口腔診所(已廢止)
美容整形外科診所(已廢止)
醫療美容診所〔《衛生部關於印發〈美容醫療機構、醫療美容科(室)基本標準(試行)〉的通知》(衛醫發〔2002〕103號)已作修訂)〕
精神衛生診所(已廢止)
中小學衛生保健所
衛生站第六部分村衛生室(所)基本標準
第七部分專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基本標準
口腔病防治所
職業病防治所
職業病防治院
第八部分急救中心、站基本標準
急救站急救中心
第九部分臨床檢驗中心基本標準
市(地級)臨床檢驗中心
省臨床檢驗中心
部臨床檢驗中心
第十部分護理院、站基本標準
護理站護理院
第一部分醫院基本標準
凡以「醫院」命名的醫療機構,住院床位總數應在20張以上。
綜合醫院
一級綜合醫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總數20至99張。
二、科室設定:
(一) 臨床科室:至少設有急診室、內科、外科、婦(產)科、預防保健科;
(二) 醫技科室:至少設有藥房、化驗室、x光室、消毒**室。
三、人員:
(一) 每床至少配備0.7名衛生技術人員;
(二) 至少有3名醫師、5名**和相應的藥劑、檢驗、放射等衛生技術人員;
(三) 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師。
四、房屋:
每床建築面積不少於45平方公尺。
五、裝置:
(一) 基本裝置:
心電圖機洗胃器
電動吸引器呼吸球囊
**檢查床沖洗車
氣管插管萬能手術床
必要的手術器械顯微鏡
離心機 x光機
電冰箱藥品櫃
恆溫培養箱高壓滅菌裝置
紫外線燈洗衣機
常水、熱水、蒸餾水、淨化過濾系統
(二) 病房每床單元裝置:
床 1張
床墊 1.2條
被子 1.2條
褥子 1.2條
** 2條
床單 2條
枕芯 2個
枕套 4個
床頭櫃 1個
暖水瓶 1個
面盆 2個
痰盂或痰杯 1個
病員服 2套
(三) 有與開展的診療科目相應的其他裝置。
六、制訂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制,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醫療護理技術操作規程,並成冊可用。
七、註冊資金到位,數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確定。
二級綜合醫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總數100至499張。
二、科室設定:
(一) 臨床科室:至少設有急診科、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科、麻醉科、傳染科、預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併建科,**科可併入內科或外科,附近已有傳染病醫院的,根據當地《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可不設傳染科;
(二) 醫技科室:至少設有藥劑科、檢驗科、放射科、手術室、病理科、血庫(可與檢驗科合設)、理療科、消毒**室、病案室。
三、人員:
(一) 每床至少配備0.88名衛生技術人員;
(二) 每床至少配備0.4名**;
(三) 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師;
(四) 各專業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師。
四、房屋:
(一) 每床建築面積不少於45平方公尺;
(二) 病房每床淨使用面積不少於5平方公尺;
(三) 日平均每診人次佔門診建築面積不少於3平方公尺。
五、裝置:
(一) 基本裝置:
給氧裝置呼吸機
電動吸引器自動洗胃機
心電圖機心臟除顫器
心電監護儀多功能搶救床
萬能手術床無影燈
麻醉機胃鏡
**檢查床沖洗車
萬能產床產程監護儀
嬰兒保溫箱裂隙燈
牙科**椅渦輪機
牙鑽機銀汞攪拌機
顯微鏡電冰箱
恆溫箱分析天平
x光機離心機
鉀鈉氯分析儀尿分析儀
b超冷凍切片機
石蠟切片機敷料櫃
洗衣機器械櫃
紫外線燈手套烘乾上粉機
蒸餾器高壓滅菌裝置
下收下送密閉車常水、熱水、淨化過濾系統
沖洗工具淨物存放、消毒滅菌密閉櫃
熱源監測裝置(恆溫箱、淨化臺、乾燥箱)
(二) 病房每床單元裝置:除增加床頭訊號燈1台外,其他與一級綜合醫院相同;
(三) 有與開展的診療科目相應的其他裝置。
六、制訂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制,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醫療護理技術操作規程,並成冊可用。
七、註冊資金到位,數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確定。
**綜合醫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總數500張以上。
二、科室設定:
(一) 臨床科室:至少設有急診科、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中醫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科、麻醉科、**科、預防保健科;
(二) 醫技科室:至少設有藥劑科、檢驗科、放射科、手術室、病理科、輸血科、核醫學科、理療科(可與**科合設)、消毒**室、病案室、營養部和相應的臨床功能檢查室。
三、人員:
(一) 每床至少配備1.03名衛生技術人員;
(二) 每床至少配備0.4名**;
(三) 各專業科室的主任應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
(四) 臨床營養師不少於2人;
(五) 工程技術人員(技師、助理工程師及以上人員)佔衛生技術人員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
四、房屋:
(一) 每床建築面積不少於60平方公尺;
(二) 病房每床淨使用面積不少於6平方公尺;
(三) 日平均每門診人次佔門診建築面積不少於4平方公尺。
五、裝置:
(一) 基本裝置:
給氧裝置呼吸機
電動吸引器自動洗胃機
心電圖機心臟除顫器
心電監護儀多功能搶救床
萬能手術床無影燈
麻醉機麻醉監護儀
高頻電刀移動式x光機
x光機 b超
都卜勒成象儀動態心電圖機
腦電圖機腦血流圖機
血液透析器肺功能儀
支氣管鏡食道鏡
胃鏡十二指腸鏡
乙狀結腸鏡結腸鏡
直腸鏡腹腔鏡
膀胱鏡宮腔鏡
**檢查床產程監護儀
萬能產床胎兒監護儀
嬰兒保溫箱骨科牽引床
裂隙燈牙科**椅
渦輪機牙鑽機
銀汞攪拌機顯微鏡
生化分析儀紫外線分光光度計
酶標分光光度計自動生化分析儀
酶標分析儀尿分析儀
分析天平細胞自動篩選器
沖洗車電冰箱
恆溫箱離心機敷料櫃
器械櫃冷凍切片機
石蠟切片機高壓滅菌裝置
蒸餾器紫外線燈
手套烘乾上粉機洗衣機
沖洗工具下收下送密閉車
常水、熱水、淨化過濾系統
通風降溫、烘乾裝置
淨物存放、消毒滅菌密閉櫃
熱源監測裝置(恆溫箱、淨化臺、乾燥箱)
(二) 病房每床單元裝置:與二級綜合醫院相同;
(三) 有與開展的診療科目相應的其他裝置。
六、制訂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制,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醫療護理技術操作規程,並成冊可用。
七、註冊資金到位,數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確定。
中醫醫院
中醫醫院的門診中醫藥**率不低於85%,病房中醫藥**率不低於70%。
一級中醫醫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總數20至79張。
二、科室設定:
至少設有三個中醫一級臨床科室和藥房、化驗室、x光室。
三、人員:
(一) 每床至少配有0.7名衛生技術人員;
(二) 中醫藥人員佔醫藥人員總數的比例不低於60%;
(三) 至少有3名中醫師,1名中藥士,4名**及相應的放射、檢驗人員;
(四) 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醫師以上職稱的中醫師。
四、房屋:
每床建築面積不少於30平方公尺。
五、裝置:
(一) 基本裝置:
心電圖機洗胃機
呼吸球囊吸引器
必備手術刀包顯微鏡
離心機分光光度計
中藥煎藥裝置各類針具
紫外線殺菌燈**檢查臺
給氧裝置 x光機
針麻儀高壓滅菌裝置
電冰箱蒸餾水裝置
(二) 病房每床單元裝置:
床 1 張
被子 1.2條
褥子 1.2條
** 2 條
枕頭 2 個
床頭櫃 1 個
床墊 1.1條
床單 2 條
枕套 4 個
病員服 2 套
(三) 有與開展的診療科目相應的其他裝置。
六、制訂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制,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醫療護理技術操作規程,並成冊可用。
七、註冊資金到位,數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確定。
二級中醫醫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總數80至299張。
二、科室設定:
(一) 臨床科室:至少設中醫內科、外科等五個以上中醫一級臨床科室;
(二) 醫技科室:至少設有藥劑科、檢驗科、放射科等醫技科室。
三、人員:
(一) 每床至少配有0.88名衛生技術人員;
(二) 中醫藥人員佔醫藥人員總數的比例不低於60%;
(三) 至少有4名具有主治醫師以上職稱的中醫師、1名中藥師和相應的藥劑、檢驗、放射等技術人員。各臨床科室至少有1名中醫師;
(四) 每床至少配備0.3名**。
四、房屋:
每床建築面積不少於35平方公尺。
五、裝置:
(一) 基本裝置:
心電圖機自動洗胃機
給氧裝置呼吸機
麻醉機電針儀
手術器械手術床
酸度計分析天平
鉀鈉分析儀培養箱
電冰箱乾燥箱
分光光度計 x光機
纖維胃鏡結腸鏡
**檢查臺蒸餾水器
高壓滅菌裝置中藥煎藥裝置
電動吸引器顯微鏡
心臟除顫器離心機
各類針具 b超
無影燈骨科牽引床
尿分析儀紫外線殺菌燈
洗衣機(二) 病房每床單元裝置:
床 1 張
被子 1.2條
褥子 1.2條
** 2 條
枕頭 2 個
床頭櫃 1 個
床頭訊號燈 1 個
床墊 1.1條
床單 2 條
枕套 4 個
病員服 2 套
(三) 有與開展的診療科目相應的其他裝置。
六、制訂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制,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醫療護理技術操作規程,並成冊可用。
七、註冊資金到位,數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確定。
**中醫醫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總數300張以上。
二、科室設定:
(一) 臨床科室:至少設有急診科、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針灸科、骨傷科、肛腸科、**科、眼科、推拿科、耳鼻喉科;
(二) 醫技科室:至少設有藥劑科、檢驗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室、營養部和相應的臨床功能檢查室。
三、人員:
(一) 每床至少配有1.0名衛生技術人員;
(二) 中醫藥人員佔醫藥人員總數的比例不低於60%;
(三) 臨床科室主任必須是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的中醫師,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藥師以上職稱的中藥師和相應的檢驗、放射等技術人員;
(四) 工程技術人員(技師、助理工程師及以上人員)佔衛生技術人員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
(五) 臨床營養師不少於1人;
(六) 每床至少配有0.3名**。
四、房屋:
每床建築面積不少於45平方公尺。
五、裝置:
(一) 基本裝置:
心電圖機自動洗胃機
給氧裝置電動呼吸機
多功能搶救床心電監護儀
無影燈麻醉機
麻醉監護儀手術器械
螢光顯微鏡尿分析儀
氣血分析儀自動生化分析儀
酶標儀電冰箱
離心機分光光度計
超淨工作台肺功能儀
x光機移動式x光機
膀胱鏡纖維胃鏡
電檢眼鏡裂隙燈
直接喉鏡動態心電圖機
**檢查臺骨科牽引床
石臘切片機冷凍切片機
高壓滅菌裝置各類針具
藥品櫃**吸引器
電動吸引器 b超
心臟除顫器纖維結腸鏡
萬能手術床乙狀結腸鏡
針麻儀鼻咽鏡
血球計數器都卜勒成象儀
鉀鈉分析儀牙科綜合**臺
恆溫箱紫外線殺菌燈
乾燥箱電針儀
分析天平中藥煎藥裝置
洗衣機(二) 病房每床單元裝置:
床 1 張
被子 1.2條
褥子 1.2條
** 2 條
枕頭 2 個
床頭櫃 1 個
床頭訊號燈 1 個
床墊 1.1條
床單 2 條
枕套 4 個
病員服 2 套
(三) 有與開展的診療科目相應的其他裝置。
六、制訂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責任制,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醫療護理技術操作規程,並成冊可用。
醫療機構校驗現場審查基本標準試行
一 醫院及設定床位的其它醫療機構 注 1 部分醫療機構開展業務未涉及本標準中的部分內容,相應分值可不計,剩餘分值折合成百分率。2 一級醫院或100張床位以下的其它類別醫療機構,對第三條的第1 2項要求可酌定。3 得分率 80 的為校驗現場審查合格 80 得分率 60 的為校驗現場審查基本合格 得分率...
2023年度醫療機構基本標準
修訂醫療機構基本標準 2016彙總 一 關於發布 眼科醫院基本標準 試行 婦產醫院基本標準 試行 耳鼻喉醫院基本標準 試行 的通知 衛醫發 1996 第24號2 二 衛生部關於印發 美容醫療機構 醫療美容科 室 基本標 準 試行 的通知衛醫發 2002 103號12 三 衛生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
無菸醫療機構評分標準
附件2評分說明 1.無菸醫療衛生機構評估標準各項總分為100分 2.無菸醫院達標標準為80分 3.無菸疾控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達標標準為60分 4.第1至8項標準中有一項為零分,即視為不達標 5.疾控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不對第 九 十項進行評估。8 2標準 一 成立控菸領導組織,將無菸機構建設納入本單位...